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办事

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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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符合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申请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二、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三、实施机关开平市国土资源局1.权责划分(县)县(市、区)级权限:负责本辖区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审核,经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核发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四、审批条件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必要条件

2、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审批:1)土地来源合法,权属清晰无争议;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3)符合出让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或法院裁定;4)土地已解押(土地有抵押权的);5)土地已解封(法院查封过的)。2.不予批准的情形:与批准条件不符五、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其加盖的公章须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2.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本人签名。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转让双方的用地申请无。10纸质规划意见无。1

3、0纸质4规划红线图无。40纸质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产权证明无。01纸质不动产登记档案证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10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如有需提供。01纸质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图无。01纸质原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无。01纸质税票凭证无。01纸质转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无。10纸质建设用地红线图交易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40纸质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由转让方提供。01纸质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需提供,由转让方提供。01纸质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由转让方提供。01纸质交易双方个人身份证无。01纸质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10纸质委托人身份证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01纸质裁定

4、书、协执书如涉及裁定过户的需提交。01纸质六、审批时限申请时限无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受理时限说明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与否的意见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时限说明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说明承诺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市政府审批时间)七、审批收费不收费。八、审批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1.预约。无2.取号。无3.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申请材料。4.受理。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依据“申请材料”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2)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对于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5、,实施机关受理其申请;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43)审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收到补正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不能补正材料的,向申请人发出《退件通知书》。5.审查审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方式为书面审查。实施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实施机关根据市人民政府审批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审批通过的,出具批复文书并加盖实施机关印章;审批不通过的,出具《退件通知书》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6.领取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并予以许可的,实施机关向申请人发出行

6、政许可批复文书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窗口办结。实施机关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示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窗口办理流程图》。九、办理地址窗口办理地址窗口:开平市国土资源局1楼不动产登记局。地址:开平市新海东路1号。电话:0750-225770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交通指引:可乘坐5、7号等公交车,在百汇市场站下车。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1.岗位职责和权限。实施机关应对申请人提出的有关办理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咨询给予回复:电话咨询的,能当场回复

7、的,应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信函咨询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咨询途径。实施机关提供现场、电话信函等咨询方式。审批进程查询:实施机关应为申请人提供审批进程查询的方式。查询电话:0750-2257703。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电话:0750-12345。网址:http://zmhd.kaiping.gov.cn/。3.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1)开平市人民政府,开平市光华路1号8楼法制局,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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