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597999
大小:72.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7-29
《司法考试阮齐林刑法分则复习指导(4)》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www.9ask.cn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目录司法考试阮齐林刑法分则复习指导(4)如何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如何处理抢劫罪中的疑难问题如何理解侵犯财产罪的客体司法考试阮齐林刑法分则复习指导(4) 第八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则第二章) 第一节重点罪名 §公共安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财产――与侵犯人身、毁坏财物的竞合 ⒈放火罪、失火罪 ⒉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正条类型:第114条o第116条o117条o118条危险犯o第115条o第119条结果加重犯。 §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罪、爆炸罪与伤害、
2、杀人罪的区别: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⒊破坏交通工具罪→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具体危险→足以使交通工具有倾覆危险。 ⒋组织、领导、参加怖组织罪→实施其他罪的数罪并罚; 劫持航空器罪→暴力控制飞行中的航空器→飞行中:自关闭舱门时到开启舱门时止。跨国犯罪的属于国际罪行→普遍管辖。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www.9ask.cn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⒌第127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128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⒍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⑴主体修正从事生产作业人员;另生产、作业的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
3、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1)与生活过失的界限;(2)与其他事故型犯罪的关系:危险物品肇事罪、过失爆炸。 ⒎交通肇事罪:(1)结果加重犯:逃逸致人死亡;(2)与重大责任事故的区别:违反的规章或认定过失的标准不同。 过失犯罪的认定与适用 例:甲是某搬运场司机,在搬运场驾车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不慎将另一职工轧死。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2005年真题,单选) A.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B.按交通肇事罪处理;C.按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理D.按意外事件处理 (1)过失判断:违反造作规程,即暗示具有过失排除D意外事件。 (2)法律适用:法条竞合特别规定优先,排除A. (3)“违反操作规程
4、”而非交通规则,选C排除B. 第二节普通罪名 ⒈爆炸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 ⒉资助怖组织活动组织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⒊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在结果要件上不同。 4.丢失枪支不报罪,故意犯o不作为犯o→结果→超过(故意认识范围的)客观可罚要素。 5.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之危险品肇事→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区别。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不作为犯o身份犯→有报告职责人。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区别。 第九章危害国防利益罪·国家安
5、全罪·军职罪 第一节危害国防利益罪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www.9ask.cn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 一、重点罪名 ⒈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妨害公务罪区别:阻碍军人执行军务 ⒉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与公共安全破坏罪的区别,司法解释: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军事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尚未对军事通信造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285条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规定定罪处罚;对军事通信造成破坏,同时构成刑法第285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6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369条第1款规定的(破坏军事通信)犯罪
6、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普通罪名 ⑴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⑵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一节危害国家安全罪 一、重点罪名 ⒈间谍罪,第110条的行为。参加间谍组织·接受其任务→谍报任务 ⒉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与间谍罪关系;(2)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互联网上公然披露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发送至境外电子信箱的,本罪。 二、普通罪名 ⒈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分裂国家·颠覆政府·武装暴乱及其煽动行为。 ⒉叛逃罪:在岗时擅离岗位叛逃。 第三节军职罪 一、重点罪名 ⒈战时自伤罪;
7、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军人“涉密犯罪” ⑴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⑵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其特点是:①主体均为“现役军人”,②对象为“军事”秘密。 若非军人故意泄漏军事秘密的,不成立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可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若军人故意泄漏国家秘密(非军事秘密)的,不成立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可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