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的核定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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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税的核定与计算甘肃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凡在甘肃省行政辖区内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核定征收环境保护税。小型企业、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应纳税额,能够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二的《四、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计算;无法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但是可以准确计量月用水量的,根据月用水量乘以污水排放系数测算污水排放量,按照《四、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

2、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计算;我省规定的污水排放系数为0.8.无法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和月用水量的,按照《甘肃省部分行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核定计算。甘肃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医院水污染物应纳税额,能够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或准确计量月用水量的,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法计算;无法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和月用水量的,按照《四、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核定计算。餐饮业和独立燃烧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按照《甘肃省部分行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核定计算。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按照

3、《甘肃省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特征值系数表》核定计算。.甘肃省部分行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甘肃省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特征值系数表行业类型特征指标(单位)排污特征值系数餐饮业营业面积(平方米)100以下(含100)水污染物70/月大气污染物33/月100-300(含300)水污染物150/月大气污染物66/月300-500(含500)水污染物430/月大气污染物100/月500以上水污染物720/月大气污染物250/月住宿业床位(床)水污染物3/月床洗染服务业(衣物类)干洗机(台)水污染物65/月·台水洗机(台)水污染物37

4、月·台美容美发保健业床位(床)水污染物22月·张座位(个)水污染物6月·个洗浴业(洗脚、洗澡)床位(床)水污染物15月·张座位(个)水污染物20月·个衣柜(个)水污染物4月·个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提升机(台)水污染物85月·台地沟(条)水污染物43月·条水枪(支)水污染物36月·支摄影扩印服务业彩扩机(台)水污染物70月·台独立燃烧锅炉锅炉(蒸吨)大气污染物166/月(≦2蒸吨)备注1、在餐饮行业中,废气排污特征值系数针对燃煤燃烧废气,不含油烟类污染物和使用独立燃烧锅炉产生的废气。2、餐饮业的营业面积可参照《

5、消防意见审核书》的面积计算,其余行业的收费特征物按实际情况计算。3、以上行业已缴纳污水处理费,并且污水进入城市管网的,不再征收环境保护税。附件:1.甘肃省部分行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2.甘肃省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特征值系数表.甘肃省部分行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甘肃省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特征值系数表附件:1.甘肃省部分行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2.甘肃省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特征值系数表工地类型扬尘产生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建筑施工1.01市政(拆迁)施工1.64工地类型扬尘类型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千克/平方米·月)

6、措施达标是否建筑工地一次扬尘道路硬化措施0.0710边界围挡0.0470裸露地面覆盖0.0470易扬尘物料覆盖0.0250定期喷洒抑制剂0.030二次扬尘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置0.310运输车辆简易冲洗装置0.1550市政(拆迁)工地一次扬尘道路硬化措施0.1020边界围挡0.1020易扬尘物料覆盖0.0660定期喷洒抑制剂0.030二次扬尘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置0.680运输车辆简易冲洗装置0.0340甘肃省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特征值系数表小型企业、部分第三产业、医院和建筑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税按照下列方法计算(一)小

7、型企业、部分第三产业和医院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按照以下顺序及方法计算:1.能够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的:应纳税额=水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水污染当量数=月污水排放量÷污染当量值2.无法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但是能提供月用水量的:应纳税额=水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水污染当量数=月污水排放量÷污染当量值月污水排放量=月用水量×污水排放系数3.无法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和月用水量的:医院的应纳税额=医院床位数÷污染当量值×单位税额餐饮业的应纳税额=水污染物排污特征值系数×单位税额其他第三产业的应纳税额=特征指标值×水污染物排污特征值

8、系数×单位税额(二)餐饮业和独立燃烧锅炉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大气污染物排污特征值系数×单位税额(三)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大气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大气污染当量数=(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削减量系数)×月建筑面积(施工面积)÷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环境保护税核定程序如下:(一)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税务登记或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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