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慈善捐赠的税收激励制度研究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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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慈善捐赠的税收激励制度研究摘要:慈善捐赠在我国对缓解贫富差距引起的社会矛盾有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的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对慈善捐赠起到推动作用。本文基于当前慈善捐赠的税收激励政策,指出税收激励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完善慈善捐赠税收激励政策的建议。关键词:慈善捐赠税收激励税收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的加大,社会不公平现象越来越明显。慈善组织和慈善捐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由于贫富差距带来的矛盾,同时慈善捐赠作为第三次收入分配,对促进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因此,促进慈善捐赠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合理的税收激励政策,所以我们应该注重研究税收激励政策与慈善捐赠的关系以更好促进

2、慈善事业发展。一、慈善捐赠和税收激励(一)慈善捐赠慈善捐赠行为是个人或企业等捐赠者自愿将人财物赠送给予捐赠者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受赠者用于慈善公益目的的行为,慈善捐赠是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对一国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二)慈善捐赠的税收政策从美国的慈善捐赠及相应的税收政策看,其税收政策对慈善捐赠和非营利组织的优惠较高,不仅免征所得税以及财产税,而且对于他们的捐赠来源对象无论是个人、企业都可以进行税收减免,这也就极大地刺激了个人、企业更乐于慈善捐赠。我国关于慈善捐赠及税收政策的研究起步比较晚,而且很少涉及关于二者相互关系的研究。

3、我国从捐赠主体的角度,将慈善捐赠的主体大致分为个人和企业为主体的自愿捐赠主体,以及以慈善捐赠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慈善组织。1、个人捐赠的税收激励政策当今社会,个人捐赠的动机复杂多样。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个人捐赠可扣除的情况以及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形作了明确说明,然而个人捐赠享受税收优惠是有特定的前提的,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只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接受的个人捐赠才能享受税收优惠。2、企业捐赠的税收激励政策企业的捐赠是我国慈善捐赠的主要的力量,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从玉树、雅安地震的爱心救援中,可以看出企业捐赠的力量和影响力不可小觑。但是,

4、也出现了企业物质捐赠渠道不畅以及企业捐赠扎堆和盲目捐赠等问题。崔树银(2010),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企业慈善捐赠的积极性,而且不利于慈善资源的合理配置。从以上可以看出,对慈善的捐赠规范势在必行,这样才能有效的将慈善捐赠的积极作用发挥到应有的水平。二、我国现行鼓励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法律关于捐赠的税收优惠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一些部门规章中有所体现。其中,对于企业和个人则有不同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上,一般性税收规定是按12%比例税前扣除,特殊税收规

5、定是允许100%全额扣除,如企业为汶川、玉树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等特定事项的捐赠;在个人所得税上,一般性税收规定是按30%比例税前扣除,特殊税收规定是允许100%全额扣除。此外,在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关税、增值税等税种的相关规定中,也涉及到一些关于捐赠行为的税收优惠。具体如下:(一)针对捐赠者的税收优惠政策1.增值税和关税的优惠政策。为促进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发布了《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办法》。对境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境外捐赠人无偿向经国务院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以

6、人道救助和发展扶贫慈善事业为宗旨的社会团体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捐赠的,直接用于扶贫、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增值税和关税。2.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土地增值税。3、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1)纳税人(金融保险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2)企业、事业

7、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包括红十字会)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向农村义务教育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捐赠、向福利性的、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向公益性的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4.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1)企业通过境内国家指定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列支。企业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不得在税前列支。(2)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科研开发经费的可以在资助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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