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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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0月28日讯,第一条为了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工伤预防,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及《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

2、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第三条本试行办法所称浮动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现行工伤保险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核定其在下一缴费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费档次。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是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各项待遇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待遇的费用-上上年度工

3、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待遇的费用)÷上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工伤待遇的费用(年度是指自然年度)。  第四条本市通过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按照《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6〕13号)执行。  第五条浮动费率下浮的档次按下列考核指标确定:  

4、(一)-5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20%的,缴费费率下浮一档;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50%的,缴费费率下浮二档;  (三)用人单位在被评为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后,连续三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零增长的,缴费费率下浮一档;缴费费率下浮后,发生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的,恢复原缴费费率。  已达到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的,不再下浮。同时符合上述两项以上考核指标的,按照其中最高下浮标准执行。下浮后的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第六条用人单位符合本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但在上一

5、自然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缴费年度工伤保险费率不得下浮:  (一)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  (二)用人单位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或者从业人员人数的。  第七条浮动费率上浮的档次按下列考核指标确定:  (一)2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50%的,缴费费率上浮一档;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增长率>50%的,缴费费率上浮二档;  (三)上一自然年度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死亡1人的,缴费费率上浮一档;  (四)上一自然年度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死亡

6、2人及以上和列入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缴费费率上浮二档;  (五)上一自然年度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性重伤3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缴费费率上浮一档;  (六)上一自然年度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性重伤10人及以上的,缴费费率上浮二档。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以上考核指标的,按照其中最高上浮标准执行。上浮后的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第八条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以承包单位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基数,按下列考核指标进行浮动:  (一)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死亡1人的,工伤

7、保险费的数额上浮10%;  (二)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死亡2人及以上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上浮20%;  (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性重伤3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上浮10%;  (四)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性重伤10人及以上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上浮20%。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以上考核指标的,按照其中最高上浮标准执行。  自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日起,承包单位应于三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上浮的工伤保险费。  第九条用人单位浮动费率的执行有效期为一个缴费年度,期满后按原工伤保险缴费

8、费率并根据浮动费率考核指标重新核定下一缴费年度缴费费率。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上一自然年度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的,不进行费率浮动。  第十一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不纳入浮动费率考核范围内: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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