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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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浙建〔2011〕02号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6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建建〔2000〕134号9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13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15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监[1997]60号29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31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浙建〔2013〕2号3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

2、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37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43建设部《关于若干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定》建建(1999)53号46关于丽水市区实施建筑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的通知48丽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暂行)规定52浙江省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建设系统办信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建设厅机关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55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11]69号61浙江省建设领域淘汰和限制使用技术公告63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的意见浙建设〔2012〕50号6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

3、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84号71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缙质﹝2014﹞06号7366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浙建〔2011〕02号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新建、扩

4、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

5、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应以监督工程质量行为为重点,以抽查、抽测为主要方式。  抽查是指对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工程质量文件和工程质量行为实行的随机检查。  抽测是指必要时对工程实体质量状况进行抽样检测。  第六条鼓励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积极推行住宅产业化、推广装配式全板式结构体系。逐步推进建筑产品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精装配套化。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进建筑节能和相关技术的普及化。大力倡导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创新工程质量

6、监督工作,推行差别化管理方式,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监管:  (一)保障性住房、人流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医院和重要基础设施等涉及重大民生事业的建设项目;  (二)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建筑节能以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行为、诚信机制建立等内容。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66  (一)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三)抽查、抽测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四)抽查、抽测涉及工程

7、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五)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六)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前立案调查。  第九条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照下列基本程序: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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