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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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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谭某与包工头之间是雇佣关系,包工头与发包方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包方明知李某不具有相应的工程承建资质而将工作交给李某,存在过失。第三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
2、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某作为雇主明天当天的气温及其炎热,在这种天气中从事体力劳动非常危险,仍然指使谭某工作。李某存在过失。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李某与发包方某有限公司应当对谭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
3、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本案中,受害人长期在城市居住,且已超过十三年,有稳定的收入,也交纳了养老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死亡赔偿应当按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婚姻第一套房子是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套房子由女方父亲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是女方个人财产。小汽车虽是女方父亲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
4、,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拿回四十万?债权债务父亲去世后,父亲生前的有效债权由继承人继承。欠条是1994年形成的。没有超过20年最长诉讼时效。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因此,小区内发生的事故,也该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车主负全部责任。还可以追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在交强险范围内向保险公司追偿,不足的部分向车主追偿。公司法AB虚假出资:房地产1、根据《物权法》第103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定却的,处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
5、外,视为按份共有。所以属于按份共有。按照《物权法》第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只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出具同意书就可。2、按照《物权法》第99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请求分割共有物。因此可以和其他共有人签订分割协议。3、根据《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须通过正规手续转让。知识产权按照《商标法》第39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上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丙共有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6、。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双溪公司虽停止使用熙源商标,但未经撤销,仍然拥有商标权。财税税务所的行政行为不当,错用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因为: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6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包括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
7、行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纳税人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 就此案,7月20日,该税务所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书面通知该纳税户开户银行暂停支付该纳税户2000元存款,而不应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7月25日期限期满后纳税人仍未缴纳税款的,方可对该纳税人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亦即该税务所经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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