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边投资协定中的自裁决条款研究_关于双边投资协定中的自裁决条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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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双边投资协定中的自裁决条款研究_关于双边投资协定中的自裁决条款研究小编又与大家见面了,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是双边投资协定中的自裁决条款研究,希望可以帮你们解决问题!一、引言2008年1月25日,阿根廷根据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第52条第1款的规定向ICSID提交了要求撤销ICSID仲裁庭于2007年9月28日作出的森普拉能源公司诉阿根廷案(以下简称森普拉能源公司案)[1]裁决的申请(该申请案以下简称森普拉能源公司撤销案)。[2]2010年6月29日,ICSID撤销委员会撤

2、销了森普拉能源公司案仲裁庭作出的阿根廷向森普拉能源公司赔偿1.28亿美元的仲裁裁决。如果森普拉能源公司不再另行起诉,那么阿根廷将被永久性免除这一债务。森普拉能源公司撤销案无疑将给各国投资者与阿根廷政府间因2001-2002年经济危机引起的其他投资仲裁案件带来重大影响,因此,ICSID撤销委员会的上述决定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3]森普拉能源公司撤销案涉及双边投资协定中的自裁决条款、裁决执行的临时中止、对撤销程序当事方提出的证据可采性进行裁决的权力归属等问题,其中有关双边投资协定中的自裁决条款是这些问题中的核心问题。IC-SI

3、D撤销委员会之所以撤销森普拉能源公司案仲裁庭的裁决主要是因为该仲裁庭未适用准据法《美国-阿根廷双边投资协定》第11条而导致其超越权限,[4]而阿根廷主张《美国-阿根廷双边投资协定》第11条是自裁决条款,尽管对于《美国-阿根廷双边投资协定》第11条是否自裁决条款ICSID撤销委员会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因此,森普拉能源公司撤销案向我们提出了双边投资协定中自裁决条款的定性与适用问题。有鉴于此,笔者将通过探讨自裁决条款在国际投资条约法中的发展,结合森普拉能源公司撤销案分析自裁决条款的定性与适用,并就我国双边投资协定签订或修改中自

4、裁决条款的选择与制订提出建议。二、自裁决条款的发展:基于美式双边投资协定的考察有学者认为,自裁决条款是指在情势要求采取该条款所设想的措施时,条约的缔约方是决定是否采取及采取何种措施的唯一法官,唯一的限制是仲裁庭可以用善意原则对争议措施进行裁定,从而解决争端。[5]这种观点得到了森普拉能源公司案仲裁庭的认可。森普拉能源公司案仲裁庭指出,如果《美国-阿根廷双边投资协定》第11条是自裁决条款,那么对其进行善意评审就足够了。但是,由于该条款并不是自裁决条款,所以,需要对援引该条款而采取的措施进行实质审查。[6]也有学者将自裁决条款

5、称为不排除措施条款,意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限制一国的责任,这一条款对确定一国政府对特殊情况进行回应的自由以及确定双边投资协定下投资保护的范围至关重要。[7]这里的特殊情况指阿根廷发生经济危机这类涉及国家安全或基本安全利益的情况。可见,自裁决条款与国家安全和基本安全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自裁决条款与国家安全条款或基本安全利益条款往往相提并论。但是,笔者认为,并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因为国家安全条款未必就是自裁决条款,或者说具有自裁决性质。换言之,也存在不具有自裁决性质的国家安全条款。可以说,国家安全条款是就条款的内容而言的,而自裁

6、决条款强调的则是条款的性质。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自裁决也不同于不可裁判,后者是指争端不可提交仲裁或司法解决。[8]例如,对于国际法院的管辖权,美国曾提出所谓康纳利保留。[9]根据该项保留,如果经美国确定认为主要属于美国国内管辖范围内事情上的争端,[10]那么美国将不承认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即只承认美国国内法院的管辖权。如果一项争端是不可仲裁的,那么也就完全排除了仲裁机构的管辖权。而自裁决条款虽然限制了仲裁庭的权限,但没有完全否定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只能说,自裁决条款在极大程度上限制了仲裁庭进行审查的权能,同时也为东道国政府保留

7、了极大的政策空间。纵观大量的双边投资协定以及包括投资条款内容的自由贸易协定可以发现,包含自裁决条款是国际投资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美国缔结的一系列双边投资协定。自21世纪初以来,美国与他国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正在从片面强调投资自由化和投资者权利向强调东道国的国家安全和其他权利如劳动权和环境权转型。例如,根据路易斯维尔煤气电力公司案[11]仲裁庭的观点,美国在1992年批准其与俄罗斯联邦的双边投资协定后就开始考虑将双边投资协定中的例外条款与自裁决联系起来。1995年美国与阿尔巴尼亚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及199

8、8年美国与莫桑比克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都明确规定:保护缔约方根本安全利益的措施在性质上是自裁决事项。[12]不过,直到《2004年美国双边投资协定范本》(以下简称《2004年范本》)出台,美国才开始在其与他国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广泛采用自裁决条款。我们可以从《2004年范本》第18条与《1983年美国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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