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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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经营合同】池锝网2017-05-16本文已影响人篇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的通知沪高法民五〔2017〕4号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民六庭,浦东法院民六庭,黄浦、杨浦、卢湾法院民五庭,各区、县法院民二庭: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2、》的通知沪高法民五〔2017〕4号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民六庭,浦东法院民六庭,黄浦、杨浦、卢湾法院民五庭,各区、县法院民二庭》印发给你们,供审理相关案件时参考。在适用中如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上报高院民五庭。附件:《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一、裁判文书中引用修订前、后保险法的,名称如何表述?答: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一、裁判文书中引用修订前、后保险法的,名称如何表述

3、?答》,一律称“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引用修订后的《保险法》,一律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投保,但保单由保险公司盖章的,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引用修订后的《保险法》,一律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投保,但保单由保险公司盖章的,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答》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的决定前,发生保险事故的,如何处理?答:因保险标的转移或危险显著增加,受让人或被保险人通知保

4、险人后,保险人有权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但在保险人行使变更权或者解除权前,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七、主、挂车均投保责任保险,主、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如何处理?答:在交强险中,保险业对此问题已达成较一致的观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2017年版)》、《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2017版)》和《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17版)》均规定,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车与挂车的交强险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保

5、监会《转发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保监厅发[2017]11号)也指出,“认真做好挂车交强险承保和理赔服务工作。各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挂车交强险;对于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两个责任限额累加进行赔付。”上述行业惯例和保监会的意见,可以作为审理交强险案件的参考依据。在商业责任保险中,如合同明确约定“主车和挂车连为一体发生事故,两车的保险赔偿限额以主车的保险限额为限”等内容,并且保险人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法院应当认定上述合同条款有效,并根据合同约定确定保险赔偿责任。如保险合同对此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6、不明的,可以参照交强险的行业惯例处理。八、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列为交强险还是商业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2017年版)》、《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2017版)》和《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17版)》均规定,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车与挂车的交强险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保监会《转发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保监厅发[2017]11号)也指出,“认真做好挂车交强险承保和理赔服务工作。各公司不得拒绝或拖延承保挂车交强险;对于主车和挂车在连接

7、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两个责任限额累加进行赔付。”上述行业惯例和保监会的意见,可以作为审理交强险案件的参考依据。在商业责任保险中,如合同明确约定“主车和挂车连为一体发生事故,两车的保险赔偿限额以主车的保险限额为限”等内容,并且保险人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法院应当认定上述合同条款有效,并根据合同约定确定保险赔偿责任。如保险合同对此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交强险的行业惯例处理。八、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列为交强险还是商业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答》施行前,部分发生在《保险法》实施后的,如何适用法律?答:保险法》实施后的,如何适用法律?答

8、》对此类情形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规定。因其法律适用特别复杂,个案处理遇到问题后,可及时逐级上报我庭。篇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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