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颁布加工贸易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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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期新颁布加工贸易政策法规解读深圳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201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的基础性部门规章113号令颁布(2003年)168号令修订(2008年)195号令修订(2010年)219号令修订(2014年)经过多次修订(一)修订加工贸易货物担保相关条款。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在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后办理手册设立手续:1、涉嫌走私,已经被海关立案侦查,案件尚未审结的(如企业涉嫌违规,为可收情形);2、由于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

2、整改,在整改期内的。219号令最新修订内容219号令最新修订内容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要求经营企业在办理手册设立手续时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1、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2、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3、加工贸易手册延期两次(含两次)以上的;4、办理异地加工贸易手续的;5、涉嫌违规,已经被海关立案调查,案件尚未审结的。(二)结合原109号令废止和H2010结转管理系统的推广,新增深加工结转相关内容。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得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1、不符合海关监

3、管要求,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的;2、有逾期未报核手册的;3、由于涉嫌走私已经被海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加工贸易企业未按照海关规定进行收发货的,不得再次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219号令最新修订内容(三)调整外发加工管理规定。1、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应当按照外发加工的相关管理规定自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219号令最新修订内容219号令最新修订内容细化规定: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第21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

4、公告2014年2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货物首次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备案外发加工基本情况;企业应当在货物外发之日起10日内向海关申报实际收发货情况,同一手(账)册、同一承揽者的收、发货情况可合并办理。219号令最新修订内容2、调整海关收取担保情形。经营企业将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的,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的同时向海关提供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海关总署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218号令)共对15个总署令进行修改,其中涉及加工贸易业务的共5个,分别是:2、关于异地

5、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74号令)3、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111号令)4、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155号令)5、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169号令)1、对进料加工保税集团管理办法(41号令)(一)第五条:修订余料结转收取担保相关条款。1、调整海关应收取担保情形:(1)同一经营企业申报将剩余料件结转到另一加工企业的(原111号令已规定);(2)剩余料件转出金额达到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实际进口料件总额50%及以上的(新增);(3)剩余料件所属加工贸易合同办理两次以及两次以上延期手续的(新

6、增)。111号令主要修订内容2、调整海关免于收取担保情形:(1)适用加工贸易A类管理的(新增);(2)已实行台账实转的合同,台账实转金额不低于结转保税料件应缴税款金额的(原111号令已规定);(3)原企业发生搬迁、合并、分立、重组、改制、股权变更等法律规定的情形,且现企业继承原企业主要权利义务或者债权债务关系的,剩余料件结转不受同一经营企业、同一加工企业、同一贸易方式限制”111号令主要修订内容3、明确收取担保的单位。剩余料件结转涉及不同主管海关的,在双方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并由转入地海关收取风险担保金111号令主要修订内容(二)将

7、加工贸易货物放弃调整为销毁处置。第十一条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因故无法内销或者退运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或者受灾保税货物,由加工贸易企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置,海关凭相关单证、处置单位出具的接收单据和处置证明等资料办理核销手续。海关可以派员监督处置,加工贸易企业以及有关处置单位应当给予配合。加工贸易企业因处置获得的收入,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海关比照边角料内销征税的管理规定办理征税手续。111号令主要修订内容111号令主要修订内容销毁处置细化规定:1、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8、2014〕33号)2、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监管方式代码名称及适用范围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31号)销毁处置业务流程企业申报销毁处置应提交的单证资料包括:1、海关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申报表及销毁处置方案;2、无法内销或退运的说明;3、销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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