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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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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节用益物权本节考点:(1)用益物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内容(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4)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5)地役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本节内容:一、用益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用益物权的概念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我国,用益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典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捕捞权等。2.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与所有权
2、和担保物权相比,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①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用益物权是一种从所有权权能中分离出来的单独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之上的权利,它的存在不需具备前提条件。而担保物权虽然也源于所有权,但其存在须以担保权人对担保物所有人或其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②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所有权人对物具有完全的支配力,用益物权则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它既要受法律的一般限制,还要受所有权人对其内容范围的限制,用益物权不具有所有权那样彻底支配的性质。③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和收益,以
3、取得物的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则在乎物的交换价值,目的是通过物之价值担保债权得以清偿。④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用益物权多以不动产尤其是土地为使用收益的对象。用益物权行使的前提是已占有该不动产,而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行使并非直接占有其标的物。7页【例题12:多选】下列关于用益物权的表述错误的有()。A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自物权B用益物权是限制的物权C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和收益D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动产E用益物权多以不动产尤其是土地为使用收益的对象【答案】AD二、几种具体的用益物权(一)建
4、设用地使用权1、概念: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和法人。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城市和农村的属于国有的土地、草原、滩涂、荒地、山岭和林地等,但不包括上述土地之上的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地下的埋藏物或自然资源。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用益物权。第四,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排他性,是一项独立的物权。3、取得方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设立建
5、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划拨土地没有期限的限制。《物权法》规定:“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土地承包经营权1、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生产活动,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法律特征:第一,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三).宅基地使用权7页
6、1、概念: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2、法律特征:第一,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第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公民,而且主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第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主要是集体所有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第四,宅基地使用权必须遵循法定的申请程序,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取得。(四)地役权1、概念: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2、法律特征:第一,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
7、第二,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第三,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举例:甲房地产公司从他人手中购得土地一块,以“观景”为理念设计并建造观景商品住宅楼。该地块前有一学校乙,双方协议约定:乙在20年内不得在该处兴建高层建筑,为此甲每年向乙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甲在合同生效时取得了地役权。第四节担保物权本节考点:(1)担保物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内容(2)抵押权(3)质权(4)留置权本节内容: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概念: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务清偿的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
8、所有的物或所属的权利上设定的、以取得担保作用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以取得担保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实质内容。2、担保物权特征:(1)担保物权具有价值权性。7页担保物权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2)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当事人不得约定设立担保物权,也不得协议变更担保物权发生的要件和内容。(3)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一般情况下,担保物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担保物权的成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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