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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8
《[本科毕业论文]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法学学士》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ABSTRACTPropertyCode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hasdefinedtherightofruralresidencelanduseasanindependentpropertyrightofusufruct,whichistosafeguardthelegalrightsandinterestsofruralresidents,hasimportantlegalimplications.However,therighttousetheruralresidencelandsystemsu
2、ffertheinfluencesfromtheplannedeconomicsystemandurban-ruraldualstructureofsociety,theadministrativepowertointerferetoomuch,therightofthevirtualnatureofitsstatusisinanembarrassing.Atpresent,therightofruralresidencelandusecannottransferalone,andcannotguaranty,butlimitedt
3、otheruralcollectiveeconomicorganizationsforcirculationamongthemembers,thereasonablenessoftheprohibitionofthecirculationneedtobefurtherexplored.Thesystemintheabsenceofuniformlegislationtoadjustandregulations,withthedeepeningofmarketeconomy,therightofresidencelanduseincr
4、easinglyhighlightedtheshortcomingsofthesystem,broughtaboutbytheneedtobesortedout.Therefore,toimproveChina'stherighttousetheruralresidencelandsystemwithfar-reachingsignificance.Keywords:therighttousetheruralresidenceland;thenatureofthepropertyright;transfer;defects论农村宅基
5、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作为一项新生的制度,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在我国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用益物权,具体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自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郭明瑞.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立法建议[J].法学论坛,2007(1):19-21.本文试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与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状与缺陷等进行分析,并对今后完善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提出若干建议。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性质和意义(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农村
6、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在我国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产生,目前已形成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利用制度。在提出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建议之前,我们要充分认识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对其具有财产和资源的特性进行分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可以分为物权性与福利性。1.物权性《物权法》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以农村居民为主体、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客体的特殊的用益物权,即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典权和空间利用权并列作为一节规定在用益物权一章中王利明.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说明[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122.。
7、《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规定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占有和使用的权能,权利内容并不包括收益的权能。可以发现,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并没有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规定为真正意义上的可直接用于收益的“用益物权”,仅仅是一种限于“使用”的物权。用益物权作为物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所有权为基础而产生的物权,《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和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完全的用益物权的内容应该包含以上四项权能
8、,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2007年《物权法》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纳入到第三编用益物权,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符合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以及我国《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取得,权利主体便可直接对宅基地进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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