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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坡新区黄金五支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黄金坡新区黄金五支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提醒:1.本招标文件模板为固化模板,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此版本,不能擅自解锁。2.提供会商的招标文件必须全文打印(含批注)。3.送签、挂网的招标文件不能显示批注。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重庆市荣昌棠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编制人:王成权资格(章)渝建(招)20070436号审核人:唐开基资格(章)渝建(招)20050031号2018年1月59 目录若提醒:因修改招标文件引起目录变化,请更新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要求24.招标文件的获取2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36.发布公告的媒介37.联系方式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142.招标文件153.投标文件164.投标175.开标176.评标187.合同授予1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纪律和监督1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0评标办法前附表201.评标方法252.评审标准253.评标程序25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8附件1:廉政责任书36第五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图纸3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一、投标函部分40(一)投标函43(二)投标函附录4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5二、技术部分47三、资格审查资料49(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2(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4(三)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基本情况表55(四)财务状况表57(五)信誉声明58(六)其他资料5959 第一章招标公告黄金坡新区黄金五支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黄金坡新区黄金五支路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17)6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荣昌棠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黄金坡社区。2.2规模及主要内容:黄金坡新区黄金五支路建设长1500米、路幅宽40米道路(含桥梁一座),同步实施道路照明、绿化、雨污管网、综合管线工程,工程总投资11000万元。道路勘察设计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规划用地红线为准。2.3招标范围按照现行勘察提醒:若无勘察,请删除。设计规范、符合荣昌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工程范围内的以下内容:(1)地质勘查并出具相关部门审查合格报告;(2)方案设计含设计说明书,包括专业设计说明及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图、效果图、其他图(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可读的CAD电子文档,并通过荣昌区规委会的审查;(3)初步设计,通过区城乡建委的审查(含初步设计概算);(4)施工图设计,且通过主管部门及中介机构审查合格;(5)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2.4勘察设计周期:50日历天,含各阶段的审查及节假日时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城市道路工程勘察和设计的相关业绩: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甲级);3.2市外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7】19号)文规定执行,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行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制度。市外勘察设计企业的入渝信息通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统一报送。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原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本项目所配备人员均为入渝备案人员。若为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还须提供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59 的网上截图(截图应体现企业基本情况和备案人员信息)或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人员名单(登记备案人员名单由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cqjsxx.com/webcqjg/index.aspx上截图打印)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起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4.3报名时间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获得投标资格。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兴荣大厦)。投标人应于2018年2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8年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荣昌棠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荣昌区兴荣大厦8楼地址:荣昌区海棠大道101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人:唐老师______________电话:023-46771873电话:023-46772057______________提醒:招标人、代理机构座机必填。传真:023-46770646传真:023-46732573______________5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就同一事项表述不一致的,均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荣昌棠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醒:联系方式应与招标公告一致。地址:荣昌区兴荣大厦8楼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46771873传真:023-4677064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荣昌区海棠大道101号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23-46772057传真:023-467325731.1.4项目名称黄金坡新区黄金五支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1.1.5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黄金坡社区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按照现行勘察提醒:若无勘察,请删除。设计规范、符合荣昌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工程范围内的以下内容:(1)地质勘查并出具相关部门审查合格报告;(2)方案设计含设计说明书,包括专业设计说明及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图、效果图、其他图(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可读的CAD电子文档,并通过荣昌区规委会的审查;(3)初步设计,通过区城乡建委的审查(含初步设计概算);(4)施工图设计,且通过主管部门及中介机构审查合格;(5)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59 1.3.2勘察设计周期50日历天,含各阶段的审查及节假日时间1.3.3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文件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其他若无业绩要求请删除这此内容。(1)资质证明(复印件盖鲜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城市道路工程勘察和设计的相关业绩。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甲级);(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外地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3)业绩证明2014年1月1日以后项目投资在8000万以上或市政道路长度1500m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盖鲜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2.信誉要求未受到在荣昌区范围内本行业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或受到行政处罚中明确规定禁止投标的且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包括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禁止投标的处罚通报)提醒:若非城乡建委监管的项目,请删除此内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财务要求2016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注:提交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道路专业或道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提醒,若不要求职称,请删除相关条款。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7月至开标日期上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5.项目班子人员资格要求59 勘察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岩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道路设计专业人员1名,具有道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气设计专业人员1名,具有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至少1人,具有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给排水设计专业人员至少1人,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以上项目班子人员职称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7月至开标日期前一月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提醒:一般要求为半年。年7月至开标日期上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2.若投标人为外地企业,按渝建发【2017】19号文规定,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行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制度。市外勘察设计企业的入渝信息通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统一报送。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原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本项目所配备人员均为入渝备案人员。若为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还须提供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的网上截图(截图应体现企业基本情况和备案人员信息)或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人员名单(登记备案人员名单由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cqjsxx.com/webcqjg/index.aspx上截图打印)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醒:房建市政类设计项目请保留此条,其它项目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确定。3.以上资料在递交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所有证书原件备查。在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的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除外),以备查验。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由各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完成现场踏勘。59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11日17时00分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关于本工程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未及时下载任何关于本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则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已了解,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基础设计资料)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8年2月1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交方式:匿名传真至重庆市荣昌棠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或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传真号码:023-46770646或023-467325732.2.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采用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采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大写)壹百零贰万元整(小写¥102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59 1、勘察设计服务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同类设计收费标准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未来风险进行报价。报价中需包含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总平设计必要的效果图制作费用,以及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的设计配合等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2、勘察设计所用的任何工具、设备、水、电、设计、人工、保险、税金和后期服务的一切办公设备、通讯、交通、人工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等一切可遇见和不可遇见的费用,投标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任何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发生任何经济关系;本合同范围内,投标报价应包括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审查过程中需要调整和修正时发生的所有费用,其报价在实施过程中不得调整。合同价也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投标人应提前到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成为企业会员并激活账号。具体操作详见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知公示栏《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电子收退的通知》内容[咨询人:张老师,段老师。咨询电话:(023)46789817、(023)46789715];(2)企业会员账号激活后,投标人登录并查看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招标公告中指定的缴纳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直接划转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户中;(3)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4)招标文件费不得与投标保证金一并缴纳;(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收现金存款及刷POS机方式缴纳。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有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9时00分提醒: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1个小时。。59 到账时间以汇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区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区交易中心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退还投标保证金。区交易中心在收到书面通知5日内(节假日除外,以下同)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送区交易中心鉴证,并同时书面通知区交易中心,区交易中心收到书面通知5日内,向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退付投标保证金。注:在向中标人退还保证金前,中标人应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荣昌区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荣发改发[2017]24号)及招标文件规定计取的金额向区交易中心缴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在此费用缴纳后方可退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口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的份数1.投标函部分: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技术部分(《设计工作大纲》):一式三份(不区分正、副本);提醒:若无要求,请删除。3.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设计工作大纲》采用暗标评审,提醒:若无技术部分要求,请删除此条。应将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59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技术部分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面页使用A3厚型纸(不能透字)白色面页,且必须使用随本招标文件一并发布的《方案文本》统一面页格式;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折叠成等腰直角三角形后并予密封,面页及整个《技术部分》、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或其它任何明显信息;《技术部分》装订用白色棉线左侧装订(三孔眼);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饰物或特别标(注)记;封面、封底不得明订明线;《技术部分》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设计图纸可采用A3或其它图幅,折成A3;文字内图表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页眉、页脚;装订中不得出现重页、漏页、倒页、残页、空白页(封底除外),章节不得有缺少或重复。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技术部分得零分。(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袋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袋。2.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3.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在“投标文件”大袋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在“资格审查资料”袋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7.59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注: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口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投标人不参加的,默认开标结果。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市外勘察设计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7】19号)文规定执行。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原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的网上截图(截图应体现企业基本情况和备案人员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4.展示保证金缴纳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大袋、资格审查资料袋的密封情况并记录在案。6.宣读最高限价。59 7.开启顺序:随机开启。8.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评审。9.开启投标文件大袋、投标函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设计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启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技术部分袋、送评标评标委员会。11..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口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保证金1.担保形式: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2.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3.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提交,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退还时间:完成本次设计成果经审查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结算原则结算总价=中标价(总价包干)。提醒:可考虑重大设计变更、增加设计内容等是否增加服务费用;若不增加,可约定:结算价=中标价,若增加,计算方式自行填写。10.2服务费支付方式1.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2.施工图完成并经审图机构审定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的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10.3缴纳交易服务费开标结束后,交易中心收取中标价的2‰非房建市政类设计项目请填写1.5%。作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59 10.4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15000元。2.支付方式:该项目招标工作结束后(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以上招标代理服务费用。10.5未中标设计补偿本次设计招标,招标人将不向未中标人支付未中标设计补偿费。10.6真实性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在招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的,投标无效;已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对该投标单位依法作出相应惩处。10.7监督部门重庆市荣昌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提醒:若有其他监督单位,请在此增减。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8其他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厉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59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59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资料清单;(6)技术规范及设计成果;(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59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公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提醒:若无,请删除。资格审查部分组成。3.2投标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违反本章9.2条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5)经认定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6)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59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9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需讨论。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提醒:不超过30天,具体可由招标人决定。59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各类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项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提醒: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一致。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59 项目班子人员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设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设计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的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规范和设计成果”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总分1OO分)1.投标报价80分2.技术部分20分2.2.2评标基准价59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取剩余合格人中投标报价最低的作为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允许偏差范围不采用2.2.3(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20分)提醒:若无技术部分评分,请删除此内容。对工程的认识(3分)对建设项目的背景、建设条件、总体布局及勘察设计的重点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优:3分;一般:2分;差:1分)。设计工作大纲(8分)1.技术方案合理,工作设计大纲任务明确,设计成果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优:3分;一般:2分;差:1分)。2.初步设计符合方案设计并细化,且能优化施工图设计(优:3分;一般:2分;差:1分)。3.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与周边交通衔接解决方案(路口的交通组织),交通站点的布置(公交、出租车),慢行系统设计理念,人车分流设计方案(优:2分;一般:1分;差:0分)。总进度计划(3分)工程设计工作人员配备合理,设备能满足精度和时间要求,设计工作充分考虑到修改的空间,能保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优:3分;一般:2分;差:1分)。59 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有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可靠(优:3分;一般:2分;差:1分)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3分)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即保证设计质量的措施,质量控制措施,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等(优:3分;一般:2分;差:1分)。2.2.3(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80分)80分3评标程序1.开标后,首先将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单位,不再对其进行后续评审与分值评定。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即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属于重大偏差,凡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3.2.1(1)技术部分(A)技术部分按2.2.3(1)项各评审因素予以评审,技术部分的得分分值由专家打分,取算数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59 3.2.1(2)投标报价(B)投标报价1.有效投标报价满分得8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上浮1%扣2分;每下浮1%扣1分,扣完为止。2.按插入法计算得分。3.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A+B59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公式、允许偏差范围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59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59 废标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废标条件第二章3.2投标报价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第二章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第三章3.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其他法定废标条款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后审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3)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4)未填报勘察设计提醒:请确认是否有勘察内容。若无,请删除“勘察”。周期或填报的勘察设计周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周期的;(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9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5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9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承包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的设计规范、技术规范、验收规范、标准和规程。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设计合同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果有);3.2设计任务书3.3招标文件3.4中标通知书;3.5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合同金额、名称、规模、范围、投资、设计内容及阶段4.1项目名称:黄金坡新区黄金五支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4.2设计规模:4.3设计范围包括:59 4.4项目负责人:(证书号)4.5勘察负责人:(证书号)4.6合同金额:第五条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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