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公益诉讼的契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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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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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与公益诉讼的契合性分析  颜运秋  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是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建设中不可避免的一个基本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对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问题一直停留在较肤浅的认识阶段,表现为我国的法学基础理论学科建立了庞大的以实体法为基础的理论体系,却相对地忽视了对程序法的系统研究,在实体与程序之间似乎存在无法弥合的鸿沟。在经济法研究领域尤其如此。如果要从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起源来看经济法与公益诉讼的关系,颇似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虽然公益诉讼是关于规范和保护公共利益的一切法律的司法程序,不只是经济法独特的诉讼程序,但是经济法与公益诉讼之间确实存在内在

2、必然的契合性;如果忽视这种关系,甚至否认这种契合关系,是无法对经济法与公益诉讼的独立品性有一定的理性认识的。有鉴于此,笔者从实体法与诉讼程序的一般关系入手,揭示真正学理意义上的经济法,结合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制度创新,分析经济法与公益诉讼的契合性。  一、实体法与诉讼程序的一般关系  法一般被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从常识来讲,实体法就是以“应当如此”的法律关系内容,提示什么是实体正义的规范;与此相对,程序法则被理解为规定如何实现实体法内容的手段性规范。没有程序法,实体法就是一台无法启动的机器而无从发挥功能。二者是法律领域的两大部类,缺一不可,并无轻重之别。程

3、序法与实体法有着共同的法律价值,但同时又具有不同的自然属性。实体法是调整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确定法律责任的既定标准,表现为相对静止的状态,同时它又是被动的适用对象;而程序法则是围绕这一静态标准而具体实施的一系列诉讼行为,表现为运动着的渐进过程。实体与程序比较而言,程序无疑是法律生活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虽然美国学者贝勒斯指出:“程序法涉及达成一项法律决定的过程和步骤,实体法则涉及法律决定的内容。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因为人们可以采用不同的程序来解决同一实体问题,也可以采用同一程序来解决不同的实体问题。”但是实体法与程序法存在对应性。在法学理论中,

4、大多数学者将程序作为与实体对应的法律形态来看待。辩证地认识程序与实体的关系,不难得出结论:实体法是程序法的实质,程序法是实体法的外在形式,实体法的精神理念决定程序法的精神理念。  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对应性表现在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直接对应,即实体法设定权利、义务;程序法规范这些权利、义务的实现方法与步骤。第二层次是实体法与程序法在附条件上的对应。即实体法设定的权利、义务没能够通过相应的程序与方式获得直接实现,它遭到了破坏和侵害,这种遭受侵害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需要恢复和校正,需要另一种动态机制来修补和平衡,于是就出现了后续性的程序法与之

5、对应。这种程序法并不直接设定某一义务的承担或某一具体权利的实现办法,而只是把某一类及某一项权利遭受损害后的恢复问题列入机制之中,从而确定如何对破坏了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弥补和修复。这种弥补与修复往往通过对违反实体性法定义务的主体进行惩戒或追究责任来实现。于是就出现了与刑法相对应的刑事诉讼、与民法相对应的民事诉讼、与行政法相对应的行政诉讼、甚至与宪法相对应的宪法诉讼。一般而言,特定诉讼形式的设立取决于三个因素:(一)诉讼存续发展之实体基础的特定内涵。实体正义决定了程序的具体价值目标,为了使实体法通过诉讼中每一案件的处理得到实现,程序结构一般按适用实体法以

6、及体现实体性正义的要求来加以设计和构成。(二)相应社会冲突的个性特征。不同性质和特点的冲突赋予了适应冲突解决要求的诉讼以不同的个性特色,这些个性特色能够超出各类诉讼在逻辑和方式上的共通性规律,决定各类诉讼自成一体的独立价值。(三)冲突能否纳入已有诉讼制度得以彻底有效解决。针对不同性质的冲突类型,设计解决冲突的诉讼程序,实现不同的实体正义,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冲突解决的科学、合理与效率。程序针对冲突或纠纷类型的不同特点,确定纠纷与冲突解决的不同目标,为了目标的实现应该采取整体目标实现中的最小费用化方案。现有诉讼制度不能就特定性质冲突的及时、有效排解作出满意回

7、答时,就应当考虑适应解决冲突需要的诉讼程序是否应具备自身新的特点。  二、正本清源的经济法  对于经济法究竟是什么的问题,有一种望文生义的观点,即经济法是有关经济问题的法律。这种观点在学术上虽然已经不占主流,然而这种望文生义的说法危害很大。殊不知,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上层建筑,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试问,哪个法律与经济无关呢?宪法有很大篇幅规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和财产所有权,刑法也有大量篇幅规定经济犯罪,行政法中大量的是国家管理经济的法律,更不用说主要调整经济关系的民商法了。如果按照凡是与经济有关的法律都是经济法的这一观点,那么,连宪法

8、、刑法、行政法、民商法在内岂不都成了经济法?这样一来,“经济法”消灭了所有各部门法,法律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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