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329183
大小:98.0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8-07-28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西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罗马法概论》一、说明(一)课程性质1、程为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专业选修课。2、程以讲授罗马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体现罗马法本身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逻辑性,又密切联系近现代私法的实际,来阐明罗马法的一系列问题以及罗马法对后世的深远影响。(二)教学目的1、解罗马法发展的概况;2、马法作为法律史加以学习;3、解罗马法的基本法律观念;4、体了解罗马法的各项制度(罗马法的历史、人法、物法、债法和继承法);5、系近现代私法制度与观念,体会罗马法对后世的深远影响。(三)教学内容1.罗马法
2、的历史和法律渊源2.人法3.物法4.债法5.继承法(四)教学时数总课时:36(五)教学方式课堂教学二、本文第一编罗马法的历史和法律渊源第一章引论教学要求:了解掌握:罗马法的概念、研究对象以及学习意义。教学时数:2学时教学内容:一、罗马法的概念罗马法的影响力。耶林:罗马三次征服世界(武力、宗教与法律)。萨维尼《当代罗马法体系》与《学说汇纂现代应用》(一)罗马法作为国家法——实在法体系(二)罗马法的历史性1.延续1300多年,公元前754(罗马建城)年到565年(尤士丁尼皇帝死亡)2.分期问题(法律本身所经历的变化);罗马法史课程的设置。3.罗马
3、法的第二阶段11世纪起的罗马法复兴——欧洲大陆普通法——民法法系(三)罗马法作为法学1.在古代法中,罗马法是唯一得到科学表述的法律体系;2.法律与法学(在罗马法上的统一性——学说的法律渊源地位),罗马法学家的科学方法;3.法学方法:具体案件——指导案件处理的规则——更为一般的规则(概念)——体系。二、罗马法的研究对象(一)罗马私法1.公法与私法的区分(1)乌尔比安:公法“有关罗马国家的稳定”,私法“涉及个人福利”。(2)强调公法的强制性2.罗马私法是罗马法中最突出的部分。罗马法课程主要研究罗马私法(这也是古代institutiones的传统)
4、。有关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亦属于私法的范畴。(二)时间跨度从时间上看,罗马法主要研究《十二表法》(公元前450年)到尤士丁尼立法这一时期。从罗马建城开始的第一阶段无史料,法律不成文,习惯法,而该法是早期习惯法的记录;尤士丁尼之后东罗马帝国的罗马法全面衰退,研究价值不大。三、学习罗马法的意义1、为法史的罗马法:历史研究的一般价值。2、马法学家方法的借鉴意义3、马法与现代民法民法制度的罗马法渊源。罗马法对现代民法的影响:从体系到具体的概念、规则。本章思考题:1、什么要学习罗马法?2、马法划分公法与私法对现代法的意义是什么?第二章罗马法的历史教学要求
5、:了解掌握:罗马政体的历史演变和罗马法的形成时期。教学时数:2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罗马政体的历史演变一、王政时期(公元前754-公元前510)(一)概况最初的氏族社会:部落、库里亚、氏族、家庭。库里亚的成员为贵族。农业社会,地域狭小、人口少。(二)政治组织:1、王(rex)。非现代意义上的君主,而相当于部落首脑;由库里亚大会选举产生,终身制。宗教、政治、军事、司法最高首脑。2、元老院(senatus)。由氏族首长组成,咨询机构。3、库里亚大会达到从军年年龄的男子参加(17-60),政治军事组织;表决时以一个库里亚作为一个单位,16票定案;4、
6、军伍大会(百人团大会)。罗马居民不论贵族、平民,按财产分为5等;首先是军事组织,但后来成了政治组织,并很快取代了库里亚大会的大部分权力和职能。表决时以百人团为单位,依等级次序投票。二、共和国时期(公元前510-公元前27)(一)概况公元前510年第七王被放逐,替代王的是由军伍大会选出并经元老院批准的两名执政官(权利相等),任期一年,到期更换。罗马积极扩张,首先统一意大利,通过三次布匿战争(264a.c.-146a.c.)打败迦太基,横跨亚、非、欧;战争导致奴隶大量增加;外国人在罗马的活动增加,公元前242年设立外事裁判官。(二)政治组织1、元
7、老院、库里亚大会、军伍大会继续存在。元老院成员开始由有声望的高级退职官吏组成,其重要性增强。平民开始进入元老院。库里亚大会式微;军伍大会仍是重要的议会。2、执政官以及其他高级官吏。执政官由军伍大会选举;其他高级官吏,如前367年设置内务裁判官,242年外事裁判官,367年贵族营造司(市政官);前443年监察官。3、平民大会。前494年产生,有平民组成,其职责是选举保民官及通过对平民有效的法律(后来平民大会决议直接对全体罗马市民有效,开始称Lex)。4、保民官(护民官),设立于前494年,两人,任期1年,源于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前494年大规模爆
8、发),保民官有权否决、抵制执政官等采取不利于平民的措施。5、部落大会。地域性的民众会议,通过高级官吏的提案。三、帝政前期(公元前27-公元284年)——元首制(一)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