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31814
大小:746.50 KB
页数:231页
时间:2017-11-11
《《刑法分论》教案 microsoft word 文档》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下午两点半,主讲人周文彰一开场便直奔主题。现场演示的PPT上,出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4月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一段讲话,他要求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中纪委廉政课顺口溜讽贪官每年将有万人接受教育周文彰接着引用顺口溜来讽刺腐败行为:“人什么时候是最清楚的?有个顺口溜,天灾降临后,东窗事发后,重病缠身后,遭受重挫后,退休闲暇后……什么时候最糊涂?春风得意时,得权专横时,来钱容易时,想占便宜时……”学期成绩评定:一般情况下学期总评=期末考试卷面成绩的70﹪﹢平时成绩的30﹪注:平时成绩主要是上课考勤、课堂讨论、回答问题等。整个学期全出勤的平时成绩给90分
2、;旷课一次扣5分;课堂讨论、回答问题等,在答对的前提下每次加2分,直至加到平时成绩100分时止。231本章引例:被告人乔某,男,23岁,某镇邮政局的临时邮递员,负责当地一些村庄邮件的投递工作。由于工作乏味,2002年7月某天,他突然产生“欣赏”别人情书的念头,并以此为乐。起初他只是留下一二封信件回家看看,不料想时间一长竟然上了“瘾”。2003年5月的一天,民警因公事到乔家,发现他家坑上到处都放着花花绿绿的信件。民警仔细一看,都是外地寄往该镇各村村民的,很多已被拆开。民警问信件的由来,乔父说他儿子在邮电局上班。民警即对这些信件封存。几天后乔某向警方投案自首。据悉,从2002年7月开始偷
3、拆有情书“嫌疑”的信件,到案发,乔某共私自截留信件一百多次,私自开拆、隐匿信件354封。问题:乔某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还是构成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第二十章刑法各论概述★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对刑法分则的体例和结构有总体的把握,了解刑法分则体系的意义。了解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掌握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熟悉罪状的含义和种类并能根据罪状的描述,确定各种具体犯罪的定义、罪名、犯罪构成。理解法条竞合与法条竞合犯的含义和处理原则。★教学重点罪状的概念及其分类,罪名的概念及其分类,法定刑的概念及种类,法条竞合的概念和适用原则。★教学难点法条竞合与法条竞合犯的含义和处理原则。第一
4、节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一、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的关系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是一般与具体、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一方面刑法总则规定的是犯罪与刑罚一般性、普遍性的原理、原则,是刑法的共性,是从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内容中抽象和概括出来的。另一方面,刑法分则是把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具体化,它在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具体地规定各种犯罪的罪状、罪名和应当判处的刑罚种类和量刑幅度。因此,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的具体化、个性化和进一步深化。准确地掌握刑法分则,才能具体地解决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具体地解决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总论逻辑严密,结构严谨,理论性强。分为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和刑罚论
5、三个部分,从犯罪构成、犯罪的基本规格到修正规格,从一般原则到具体犯罪构成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分则尽管有些罪名之间也有关系,但罪与罪之间大多数没有必然的内在的逻辑关系。(一)刑法各论对刑法总论的作用1、贯彻与体现总论2、促进总论实践效应3、丰富和发展总论(二)刑法总论对刑法各论的作用1、概括各论2、指导各论3、制约各论二、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或者研究内容)231研究对象:具体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具体包括:刑法典分则(包括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又称单行刑事法律)、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又称附属刑法、附属刑法规范)和刑法解释(包括司法解释)等。(一)刑法典分则(包括
6、刑法修正案,已有八个)刑法典:把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各种具体犯罪的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加以条理化和系统化的法律文件。包括总则和分则。刑法修正案:指最高立法机关在保留刑法典原有体系结构的基础上,集中针对某些刑法条文作出的修改补充的法案。刑法典分则对各类、各种具体犯罪的刑事责任和刑罚作出具体规定。到目前为止,已有451个具体犯罪。按学习的不同要求,451个罪名可进行以下分类:(1)基本不需要掌握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应用较少,其法条的规定也比较明确,只要根据法律理念和对法律的理解,了解有这样一些罪名即可。(2)只掌握其关键点的罪名。如放火罪、爆炸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
7、交通设施罪,这一部分罪占很大比例。(3)重点、详尽掌握的罪名。主要是指常见罪和易混淆罪。此处常见罪和易混淆罪包括盗窃罪、抢劫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按照章节来划分,不怎么要求掌握的是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要求作一般掌握的是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六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九章渎职罪;要求重点掌握的是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二)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