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ID:14215039

大小:281.50 KB

页数:74页

时间:2018-07-26

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_第1页
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_第2页
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_第3页
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_第4页
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的一个特有制度,目前被适用于侵权案件和合同纠纷中。“惩罚性损害赔偿(punitivedamages),也称示范性的赔偿(exemplarydamages)或报复性的赔偿(vindictivedamages),是指由法庭所做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原注:参见“ExemplaryDamagesintheLawofTorts”,70Harv.L.Rev,517,517(1957),andHucklev.Money,95Eng.Rep.768(K.B.1763),转引自王利明

2、:《惩罚性赔偿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第112页)由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突破了传统民事损害赔偿理论,所以从其产生之初就一直颇多争议。惩罚性赔偿制度对*陆法国家的学理和判例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德国已经出现了有关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案例。在日本,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目前也仅限于学理上的讨论,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均未采纳该制度。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引进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1988年修订《证券交易法》时首次规定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其后陆续在《公平交易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营业秘密法》、《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中规定了惩罚性损害赔

3、偿制度。  我国在199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中规定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该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是我国目前的立法中唯一一个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法律。在人们对惩罚性赔偿制度仍有争议的情况下,在*陆法系国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还没有广泛适用该制度的情况下,我国为什么要在《消法》中规定惩罚性损害赔偿呢?这个制度在消费者权利保护领域中的适用情况如何呢?  一、确立惩罚性赔偿

4、制度的意义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的一个特有制度,目前被适用于侵权案件和合同纠纷中。“惩罚性损害赔偿(punitivedamages),也称示范性的赔偿(exemplarydamages)或报复性的赔偿(vindictivedamages),是指由法庭所做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原注:参见“ExemplaryDamagesintheLawofTorts”,70Harv.L.Rev,517,517(1957),andHucklev.Money,95Eng.Rep.768(K.B.1763),转

5、引自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第112页)由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突破了传统民事损害赔偿理论,所以从其产生之初就一直颇多争议。惩罚性赔偿制度对*陆法国家的学理和判例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德国已经出现了有关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案例。在日本,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目前也仅限于学理上的讨论,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均未采纳该制度。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引进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1988年修订《证券交易法》时首次规定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其后陆续在《公平交易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营业秘密法》、《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中规定了惩

6、罚性损害赔偿制度。  我国在199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中规定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该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是我国目前的立法中唯一一个规定惩罚性赔偿的法律。在人们对惩罚性赔偿制度仍有争议的情况下,在*陆法系国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还没有广泛适用该制度的情况下,我国为什么要在《消法》中规定惩罚性损害赔偿呢?这个制度在消费者权利保护领域中的适用情况如何呢?  一、确立

7、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意义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的一个特有制度,目前被适用于侵权案件和合同纠纷中。“惩罚性损害赔偿(punitivedamages),也称示范性的赔偿(exemplarydamages)或报复性的赔偿(vindictivedamages),是指由法庭所做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原注:参见“ExemplaryDamagesintheLawofTorts”,70Harv.L.Rev,517,517(1957),andHucklev.Money,95Eng.Rep.768(K.B.17

8、63),转引自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第112页)由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突破了传统民事损害赔偿理论,所以从其产生之初就一直颇多争议。惩罚性赔偿制度对*陆法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