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197568
大小:41.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7-26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19880121(颁布时间)19880401(实施时间)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1987年11月20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88年1月21日云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第三章 自治州的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五章 自治州的财政管理第六章 自治州的文化建设第七章 自治州边沿贫困山区的建设第八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结合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制定。第二条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地处祖国西南边疆,是云南省东南部壮族苗族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自治州内还居住着汉族、彝族、瑶族、回族、傣族、白族、蒙古族、仡佬族等民族。自治州辖文山县、砚山县、邱北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广南县、富宁县。第三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驻文山县城。第四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
3、宪法和法律在自治州的遵守和执行,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自主地制定经济、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计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自治州的经济、文化事业。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可以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加速自治州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自治州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第五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带领和团结全州各族人民,
4、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逐步把自治州建设成民族团结、社会安定、边疆巩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人民富裕的自治地方。第六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具有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对各族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民族政策的教育。继承和发扬各民族人民爱祖国、爱民族、勤劳勇敢、团结友爱、勇于革命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改革妨害各民族兴旺和人民致富的陈规陋习。反对封建主义的、资本主义的和其它的腐朽思想,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
5、社会主义公民,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要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第七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民兵建设,加强边境管理,维护社会治安。要加强法制教育,依法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分子,打击走私、贩毒活动,依法惩处经济罪犯和其他刑事罪犯。依法禁止和取缔吸毒、赌博、传播淫秽录像、书刊图片等违法行为。第八条 自治州的各民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维护和发
6、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各民族的干部和群众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和睦相处、亲密合作。要发扬人口较多的民族照顾人口较少的民族,先进的民族帮助后进的民族的优良传统。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障州内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各民族之间有通婚的自由。在处理涉及各民族特殊问题的时候,必须与他们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根据州内民族乡和散居民族的特点,培养和任用他们的干部,帮助他们发
7、展经济文化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对懂得两种以上民族语言文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九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要加强团结,共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多作贡献。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
8、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第十条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护州内归侨、侨眷和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 自治州内的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组织、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各民族公民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二章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第十二条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是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