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140017
大小:37.56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26
《西方政治制度史作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两党制英国是世界上最先出现代表意义的政党,最早创立两党制的资产阶级国家。二、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特点1、以“主权在民”标榜国家政治权利来源于人民2、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主要实行代议制代议制:人民不直接行使国家最高权利,而是通过一定程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利。3、国家权利机关实行分权制横的原则---“三权分立”。典型的是美国。4、政治统治和管理方式实行法治。资产阶级要求“法律和秩序”是要在资产阶级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障人身财产的自由。一、英国的内阁制内容与由来§英国是内阁制国家,内阁制国家一般由议会多数席位政党或政党联盟组阁。议会中多数党就是执政党,执政党领袖由国家元
2、首任命为政府首相或总理,政府权力集中在内阁,内阁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同时内阁也可以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决定内阁去留,内阁和内阁制起源于英国。§内阁的组织是由内阁委员会、内阁会议、内阁秘书处组成。§(三)内阁的职能;“立法与行政的连锁、政府拱门的基石”。§1、行政职能§2、立法职能§英国的文官制度§1、录用---公开考试、择优录取§2、考核、晋升、奖惩§3、工资与退休福利§特点与作用:§1、英国文官,不得参与党派活动,不与政府政务官员共进退,他们是“中立”的,是超党派的,§2、他们只要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是不能被轻易免职的。§3、国家几乎所有的重要议案、法
3、令、文件,都是由高级文官起草的。§4、他们始终保持着政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总统共和§总统制是共和制特有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拥有行政权并担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还是政党领袖,主要立法者和首席外交官,拥有许多重要的政治权利。自1787年制定民主宪法后,总统制作为美国政治民主化的实践模式,便走上了稳定、和平发展的轨道,并在200余年的政治民主化过程中基本上没有进行实质性的修改。总统与内阁制之间有明显的不同。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分开。美国总统独立于国会,只对全体选民和宪法负责,因此,总统事实上已成为美国政治权利的中心。各国国会职权英国§下院的职权:§(1)
4、立法权:是议会的主要工作。经过“三读”程序。§(2)监督权:询问和质问、批准条约权利、倒阁权、财政监督权§贵族院的职权和作用§搁延否决权、司法权§§美国:§主管美国在全世界的大使和领事;§主管美国一切涉外官员和事务;§协助总统与外国商谈和签订条约与协定,安排总统接见外国使节;为总统的对外事务和对外政策提供咨询和选择方案§第四章法国政治制度法国:第五共和国赋予议会享有:立法权、财政监督权和行政监督权,此外还有某些任命权、宣布12天以上戒严令的权力等等。从这些规定看,议会似乎拥有很大权力,但在第四共和国时代,上、下两院权力悬殊较大,下院权限很大,几乎独揽立法大权,第五共和国宪法赋予
5、上院不少的立法与政治权力,对下院起到制衡作用。§第四章法国政治制度§依宪法规定,上、下两院议员均有提出法案的权力,但财政法案须先交国民议会,若两院对议案发生分歧,则由两院联席会议协商通过,如:两院联席会议仍不能获得一致,则政府要求两院再进行复议,然后下院对该议案作出最后表决,总之,国民议会比参议院享有更多一些职权,因此,地位也相应更重要一些。§第四章法国政治制度§在第五共和国以总统为权力核心的政府体制下,议会权力大大削弱。§在立法方面:议会的立法权往往受到总统的干预。§在监督权方面:弹劾和倒阁都是监督权的重要手段。§第四章法国政治制度§议会立法权往往也受到政府的干预,宪法规定,
6、政府享有立法创议权和修改宪法的建议权,还可以就某些问题向总统建议举行全民提票,宪法规定,法律提案属于政府和议员,而政府在这方面地位要优越。§综上所述,第五共和国的议会权限受到很大削弱,从形式上看,宪法规定法国实行是议会制,政府对议会负责,实际上是半总统制。§第四章法国政治制度§五、司法制度§1、法国司法制度的渊源§在法国“三权分立”的体制中,传统上是行政、立法对司法的干预和制约。而不是司法对立法、行政的干预和制约。§这有其一定的历史背景。法国大革命前司法权力直接被贵族掌握。他们为维护自己的权力,竭力利用司法权争夺行政和立法的权力。§德国:§联邦议院是联邦德国最高立法机构,主要职
7、权是制定和通过法律。§联邦议院有权选举和撤换联邦总理,可以对政府提出“建设性不信任案”。§联邦议院通过联邦大会参与选举总统,并通过一个12个人组成的委员会参与选举联邦宪法法院和联邦高级法院法官。§联邦议院对政府拥有监督权,主要表现在通过政府预算或对联邦官员的“质询”来监督联邦政府。§联邦议院拥有批准联邦政府同外国签订国际条约的权力。§对联邦总统蓄意损害“基本法”或其他法律行为进行弹劾。§2)联邦参议院的职权§立法创议权;立法审议权;对政府监督和强制;§参与联邦宪法法院和联邦高级法院的选举;有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