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4123964
大小:27.6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26
《105颠覆国家政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颠覆国家政权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这里的颠覆,是指以非法手段推翻或篡夺国家现政权,包括我国各级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内的整个政权。中央政权的安危,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决定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目录1概念2构成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3刑法条文4认定5处罚6相关说明7相关案例1概念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1]2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客观要件中央政权的地位
2、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犯罪分子也可能是推翻地方人民政府作为第一步,进而推翻中央人民政府,以实现其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最终目的。因此,实施推翻地方人民政府的行为,也是本罪客观方面的表现。颠覆政府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暴力的和非暴力的、公开的和秘密的等各种手段。如策动武装政变、直接推翻国家政权,或者利用已经窃取的国家部分领导权,实行和平演变,改变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等。所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是指以各种方式改变人民民主专政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基础的行为。其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本罪属行为犯,本罪的构成,不要求有颠
3、覆政府的实际危害结果,行为人只要进行了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不管其是否得逞,不影响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成立,只要查明犯罪分子以颠覆政府为目的而进行了秘密谋划活动,就足以构成本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条将犯罪主体分别规定为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的、积极参加的和其他参加的。实施颠覆政府行为的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但主要是那些在中央和地方窃据党、政、军重要职位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野心家、阴谋家。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有颠覆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
4、主义制度的恶意。3刑法条文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4认定(一)颠覆国家政权罪与分裂国家罪的区别两罪都是极为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因此处罚很重,在条文上位于本章犯罪的前列。它们的区别主要是:(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本罪客
5、体是国家政权,后罪客体是国家统一。(2)犯罪行为内容不同。本罪是颠覆政权,后罪是分裂国家。(3)犯罪主观主面和犯罪目的相应地存在区别。(二)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区别一是行为方式不同,本罪是组织、策划、实施的方式,后罪则是煽动群众的方式。二是犯罪故意不同,但两罪在犯罪的直接客体上、犯罪目的上是完全相同的,这正是它们被规定于同一条文的原因。(三)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行为人如果使用暴力手段时,应注意与本法第104条中武装暴乱罪的区别。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属于武装暴乱的,则应依第104条规定的武装暴乱罪定罪处刑。[3]5处罚处罚犯本罪
6、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4]根据本法第106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照本条规定从重处罚。6相关说明一、这里所指的国家政权主要是指中央人民政府。犯有此罪的行为人若从推翻某些地方人民政府开始,企图逐步做到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篡夺国家领导权,最终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在
7、这种情况下,“国家政权”又可以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二、本罪所指的行为无论有无危害结果,只要查明行为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进行了秘密谋划活动,就构成本罪。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政权的稳定。三、本罪主体有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三种类型,着重惩处首要分子。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区分,分别量刑。[5]7相关案例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6]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于9月4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今年55岁的陈平福,
8、大学文化程度,甘肃皋兰县人。2012年6月27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起诉书称,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用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