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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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水生野生动物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执法没收的,以及工商、海关、公安、交通、海警等其他部门执法没收后移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本办法所称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是指

2、对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救护、暂养、保管、放归、利用、拍卖、调配和销毁等行为。第三条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管理和处置应当遵循统一保管、利于保护、管处分离、公开透明和科学环保的原则。罚没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予以处理。第四条-10-罚没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不得擅自变价处理、自行拍卖或销毁。第五条农业部是全国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管理和处置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工作。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地区渔业主管部门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工作。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的执行部门,负责提出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处置意见及方案,并具体实施。第二章保管接收第六条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罚没物品的保管仓库或者专用场所,对罚没的水生野生动物制品实行统一

4、保管。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制品的数量较多、体积较大或者性质特殊,现有仓库和专用场所无法容纳,或者存放和保管条件不足,可能导致变质、损毁或灭失的,经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后可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保管单位(以下简称“保管单位”)保管并签订委托保管协议。已实施公物仓制-10-度的地区可按该地区制度管理。对于罚没的活体水生野生动物,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或者指定救护单位(以下简称“救护单位”),负责该行政区域内或者上级渔业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没收的水生野生动物接收、救护、饲养和保管工作

5、。不具备救护、饲养条件的市、县,由上级渔业主管部门指定邻近市、县水生野生动物接收单位或省级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其罚没的水生野生动物接收、救护、饲养和保管工作。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指定救护单位应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并与其签订委托救护协议。第七条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保管或监管制度,对罚没或其他部门移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当登记、造册。建立保管物品对账核查机制,定期对库存水生野生动物制品进行清点和检查,对委托保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入库或委托保管制品被

6、盗、损毁或变质;对委托暂养或救护的活体野生动物,应当定期查看、了解其委托暂养和救护状况。第八条对罚没的水生野生动物制品,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可以自行保管的,应当自罚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入库手续。委托保管单位保管的,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自罚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同保管单位办理入库手续。双-10-方应对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物品清单》等有关法律文书当场共同核定入库罚没制品的品名、数量(重量)、规格、型号、包装方式、制品瑕疵情况等,确定登记的入库清单与存放的罚没物品一致,并共同在入库清单

7、上签字确认。入库清单一式三联,分别为存根联(保管单位留存)、渔业主管部门留存联、报销联(保管费用结算联)。入库清单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第九条对罚没的水生野生动物活体,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自罚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救护单位办理入库手续。双方应对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物品清单》等有关法律文书当场共同核定入库野生动物的物种名称、性别、数量、体况、受委托暂养和救护场所,确定登记的入库清单与接收的罚没物品一致,并共同在入库清单上签字确认。入库清单一式三联,分别为存根联(救护单位留存)、渔

8、业主管部门留存联、报销联(救护费用结算联)。第十条对于其他部门移交的罚没水生野生动物以及制品,由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会同其他部门按照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并向其开具入库清单作为接收证明。第十一条-10-救护单位或保管单位对移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当设立专项帐册登记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和健全单位内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接收、验收、登记、保管、利用、销毁和定期结算等制度。救护单位或保管单位需凭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书面文件,与有关部门办理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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