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商法讲义: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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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时的信守保险义务。对保险人而言,诚信原则也表现为其应当承担的二项义务:一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将保险条款告知投保人的义务,特别是保险人的免责条款;二是及时与全面支付保险金的义务。2.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的成立需具备三个要件:(1)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合法的利益;(2)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估计的利益;(3)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http://www.chinalawedu.com/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1)要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

3、保险利益;(2)要求保险合同订立时具有保险利益;(3)否则保险合同无效;(4)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1)要求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2)要求保险事故发生时具有保险利益;(3)否则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3.公序良俗原则。4.自愿原则。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强制保险。5.近因原则。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决定性的原因是近因。二、保

4、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1.订立保险合同的说明和告知义务(1)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提供格式条款、说明合同内容;对于免责条款作出提示并作出明确说明,否则免责条款不生效。(2)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实行询问回答主义。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第一,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第二,故意违反的,不赔,不退保费。第三,重大过失违反并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不赔,应退保费。保险人解除权的限制:第一,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不得解除;第二,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

5、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不得解除;第三,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2.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当事人为保险人和投保人。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http://www.chinalawedu.com/关于受益人:(1)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2)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但是单位为劳动者投保的,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意外的人为受益人;(3)受益人不限于自然人,不受行为能力限制;(4)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或者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可以在合同订立时指定,也可以在合同成立后指定或者追加。(5)被

6、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变更受益人,但应书面通知保险人。(6)受益权丧失: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3.保险合同的成立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保险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4.保险合同的生效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5.保险合同的无效基于保险法上的原因,如:(1)超额保险;(2)人身保险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无保险利益;(3)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6.保险合同的解除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

7、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http://www.chinalawedu.com/保险法规定保险人依法可以解除的情形:(1)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事故索赔;(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的安全保护义务;(5)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6)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7)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满二年未复效的。三、保险合同的履行1.投保人的义务:(1)

8、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2)保险事故的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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