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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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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郑市城关乡(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小组成员:张俊杰201211010015魏娟朋201204030058张鑫鑫201204030042指导老师:郭芳华王昭娜2015年6月第一章 总则为了落实《城关乡镇总体规划》(2009-2030)的意图,为城关乡镇的建设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使城关乡镇的建设能够协调有序,适应当前小城镇快速发展的需要,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及居民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
2、建设用地标准》5、《新郑市城市总体规划》6、《新郑城市规划条例》7、《新郑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8、《新郑市控制性详细编制审批办法》9、《新郑市控制性详细编制成果办法》13、各种相关设计规范第四条 规划原则1、整体发展的原则:加强城镇与周边的整体关系,通过合理的用地布局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发挥城镇综合功能。2、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人们不断发展的需求,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休闲环境。3、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整合土地,体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要求。4、有效规划控制的原则:通过有效的合理优化土地及建立规划
3、控制手段,营造适合于21世纪生活观念和发展方式的新型城镇。5、近远期结合的原则:兼顾不同发展阶段,保证发展与实施的分阶段相对独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并使规划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第五条 规划目标建设一个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社区职能互补的现代中心城镇。第六条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各种规划图(则)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规划文本及规划图(则)具有法律效力。第七条本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包括修建性详规、城市设计以及建(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规划管理工作,均应以本规划为依据。第二章 规划区功能及规模第八
4、条 功能定位依托城关乡镇所富有的自然生态景观,以农业和旅游业为发展导向的新型生态城镇。第九条 用地规模总规划用地为6.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3.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30000人。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第十条规划结构依据规划区的规划定位,结合规划区内的地形情况及用地的市场开发态势,形成了一横三纵的景观轴线,各个中心散布其间,形成系统通透的结构体系。第十一条用地规划布局1、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1.14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37.90%,人均38.43平方米。2、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地规划教育机构用地0.14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4.63%,人均4.67平方
5、米。保持现有中学用地规模。在各个居住片区集中布置小学幼儿园,0.12平方公里3、道路广场用地规划对外交通用地0.15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4.91%,人均5.04平方米。4、绿化用地公共绿地:规划公共绿地0.24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8.01%,人均8.13平方米。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0.05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1.67%,人均1.67平方米。沿登杞铁路规划不低于20米宽的防护绿地;107国道、新密公路两侧规划20米宽的防护绿地。5、对外交通用地对规划对外交通用地0.15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4.91%,人均5.04平方米6、市政公用设施用
6、地规划行政管理用地0.06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1.90%,人均1.58平方米。在现状镇政府周边增加行政管理用地,作为镇政府改建及新增行政机构用地。第十二条地块划分的原则1、根据开发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需要划分地块,尽量保证地块性质的单一性。2、尊重现有使用权边界,分析土地经济价值及区位级差,注重在规划实施中进一步重组的可能性(小地块合并成大地块或大地块细分为小地块)。3、地块划分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唯一性,对公共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公园绿地等尽量单独划分,以保证优先建设。4、规划区内建议划分的地块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建议路不作为最后道
7、路实施的依据。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依据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第十四条规划指标控制原则1、根据不同用地性质、不同区位条件、不同环境景观要求,以空间利用及环境质量控制为依据,确定各地块的开发建设控制指标。2、以有利于片区良性开发和方便城市管理为目标,从片区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确定片区土地的建设强度。3、考虑建设过程中的某些不可预见因素,本规划增加了土地使用的兼容性规定。第十五条土地开发建设及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的各项控制性指标执行。各项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和非强制性指标。第十六条强制性指标1、用地性质各类用地性质原
8、则上不宜互换。但根据规划区用地投资、建设的实际,规划区内的一类居住用地可以兼容旅馆和休疗养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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