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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5
《内蒙古自治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内蒙古自治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旗县旗县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旗县旗县医院管理工作,落实健康扶贫工作任务,提升贫困旗县医院服务能力,根据《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管发〔2009〕7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7号)、《关于印发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
2、内卫计医发〔2014〕19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旗县旗县医院工作是指我区三级医院与贫困旗县(指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旗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旗县医院结成长期稳定的对口帮扶和协作关系,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管理能力较弱,人才短缺,服务能力低下和医疗水平不高的问题,帮助受援单位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创造医疗条件。第三条 对口帮扶工作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三级医院要将对口帮扶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和体制公益性的重要内容,不增加
3、受援地区和受援医院的经济负担。第四条对口帮扶工作的目标是,到2020年,通过一对一对口帮扶,每年为受援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的诊疗能力显著提高;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临床专业技术人才和医院管理人才。贫困旗县旗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达到二级医院标准,30万人口以上的贫困旗县旗县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充分发挥旗县域医疗中心作用,为居民提供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第二章 行政部门职责与任务第五条对口帮
4、扶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目标考核,组织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下达的对口帮扶任务,协调、安排跨盟市的对口帮扶工作。盟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辖区内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组织完成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下达的对口帮扶任务,协调帮扶双方建立稳定的对口帮扶关系。旗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指导对口帮扶双方单位落实对口帮扶任务,负责对口帮扶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第六条 自治区、盟市卫生计生委
5、协调、指导相关三级医院与贫困旗县政府和旗县医院签订一对一的对口帮扶责任书,明确对口帮扶总体目标、年度的任务和量化考核指标。充分做好支援医院派驻人员的生活、工作和安全保障。自治区、盟市卫生计生委共同建立完善对口帮扶工作制度和协调管理机制,指导对口帮扶双方医疗机构开展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相关工作。自治区、盟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口帮扶工作纳入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目标责任制,与医务人员职称、职务晋升、医师定期考核、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等级评审管理等挂钩。自治区、盟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对口帮扶工作进
6、行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第三章 对口帮扶双方职责与任务第七条对口帮扶双方应当明确负责对口帮扶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建立沟通和协调机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明确年度和中长期目标、任务内容、帮扶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制订工作计划和方案,签订对口帮扶协议书并切实履行。第八条支援医院应当根据受援医院的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帮助受援医院建设一批特色和重点科室,培养一批骨干和科室带头人,开展一批适宜新技术、新业务,提高医院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第九条帮扶工作以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旗县医院驻
7、点帮扶为主要形式,所选专业以医疗为主,兼顾护理、医技、管理和其他方面。在确保帮扶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医务人员可定期分批轮换,但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第十条支援医院应根据对口帮扶方案要求,结合受援医院实际需求确定派驻医务人员的专业、数量和时间,选派以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参加对口帮扶工作。第十一条帮扶医院负责派驻医务人员参加对口帮扶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保留其岗位、职务不变,确保其福利水平不降低,并为其在对口帮扶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第十二条支援医院应当把派驻
8、医务人员在对口帮扶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定期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应当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第十三条受援医院应当有计划地选派医德医风好、业务素质高的骨干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支援医院进修学习,认真完成进修和培训任务,支援医院应积极支持。第十四条受援医院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对口帮扶创造必要的支撑条件。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安排派驻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并做好派驻人员的安全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第四章 帮扶人员职责与任务第十五条派驻人员应当根据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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