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ID:14001516

大小:41.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25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安全管理规定_第1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安全管理规定_第2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安全管理规定_第3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安全管理规定_第4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安全管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西建大教字(2010)04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校实习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控制和杜绝实习风险,确保参加实习教学的师生健康安全,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实习教学是指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实习环节,即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金工实习、分散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第二章实习安全管理职责第三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院(系)两级负责制。由教务处代表学校负责全校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学生处、公安处予以配合;各院(系)及相关教师负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第四条学校职责1.教务处负责制定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2.学生处、公安处参与学生实习教学

2、过程中紧急事故的协助调查、处理。3.教务处、学生处共同负责督促、检查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第五条各院(系)职责1.负责实习前对学生、指导教师的实习动员及安全、纪律教育工作。2.负责与实习单位就学生实习安全工作进行协调、沟通,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及决定购买教师、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事宜。建有实习基地的也可协商签订长期安全责任协议书。3.配合教务处、学生处督促、检查本院(系)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第六条实习指导(带队)教师职责51.各院(系)选派的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应具有处置安全紧急事故的良好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技能,负责本队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日常工作。2.发生紧

3、急事故时,担任实习队应急总指挥,并负责统一处理紧急事故的组织协调、报警联络、抢救疏散、事故处置等工作,及时向所在院(系)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当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后,配合其处置事故。3.在学生实习出发前,建立安全应急组织,进行实习安全男、女生混合编组,尽量避免女学生单独编组;同时加强本队实习学生的安全、纪律、保密教育,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4.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安全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每个学生班(组)设立一名由教师、学生干部或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安全保密员,负责每天检查安全保密执行情况(劳保用品穿、带及实习日记记录情况)。第三章学生实习安全职责和纪律要求第七条实习班(组)安全保密员职责1

4、.在实习期间,协助、配合带队教师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及保密工作。2.紧急事故发生时,在应急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本班(组)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应急总指挥做好紧急事故的处置工作。参与处置紧急事故的人员应加强联系与沟通,必要时配合有关部门处置紧急事故。第八条学生安全行为规范1.学生外出实习,必须遵守实习队的规定。乘坐车船、搭乘市内交通工具时,应注意遵守公共场合秩序,应保管好钱、物和证件,应注意遵守交通规则。2.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实习地的地方性法规,遵守当地风俗习惯,注意与当地群众和谐相处。野外实习学生应由老师带领,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到危险地带活动,应听从指挥,服从安排。3.学生在校外实习

5、期间,言行举止要得体,不与陌生人密切交往,以免上当受骗;如到陌生环境,要向带队教师或有关老师报告,经批准后,须结伴同行并随时保持联系,尽快返回驻地并报告老师。54.严禁私自组织实习人员进行与实习大纲和计划无关的外出参观、访问、野炊、旅游等活动。严禁私自外出,不得夜不归宿,不得中断联系。外出应报告带队教师,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活动应注意安全。5.要爱护、正确使用实习单位和住宿场所公用设备、设施。实习学生要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设施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并注意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6.要高度重视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资料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病等工作。严禁寻衅

6、滋事、打架斗殴;严禁床上吸烟、不规范用电;严禁到江、河、湖、海、水库、水塘等处游泳。讲究卫生,防范感染疾病、食物中毒等。7.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应履行报告和批准手续,做好应急准备,采取安全措施。8.外出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经院(系)审批后才准实习,同时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经常向院(系)领导、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不得与学校和指导教师中断联系。9.实习学生必须与院(系)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带队(指导)教师有权拒绝未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的学生参加实习活动。第九条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走失时,应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适当形式及时与带队教师、其他教师、学生、熟人或110联系。带

7、队教师未能在2小时内与走失或失踪学生取得联系时,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第十条发生紧急事故时,受害或知情学生应及时向相关学生、带队教师、有关老师报告或在情势非常危急时直接与外部联系,听从应急总指挥的统一安排,认真履行本规定职责。第四章实习学生安全应急处理程序第十一条应急组织机构由实习带队教师担任应急总指挥,根据需要设置应急报警联络组、抢救组、疏散组、事故处置组等,指定各应急组组长,决定其人员组成、人员分工及具体职责。第十二条应急识别。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