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东北三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东北三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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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东北三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计价格[2000]880号发布单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生效日期:2000-06-27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物价局、电力局:   为适当解决新投产电力项目的还本付息问题,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在整顿电价、取消随电价加收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的基础上,按总体上不增加用户负担的原则,决定适当调整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电网电价水平,同时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经商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均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取消省

2、内各地区二级综合加价。考虑1999年影响电价的各项因素后,核定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统一销售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41元、0.416元、0.412元。三省各类用户电价见附件。在实现城乡同价前,农村到户电价暂由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物价局按照《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东北三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计价格[2000]880号发布单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生效日期:2000-06-27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物价局、电力局:   为适当解决新投产电力项目的还本付息问题,缓解电力

3、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在整顿电价、取消随电价加收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的基础上,按总体上不增加用户负担的原则,决定适当调整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电网电价水平,同时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经商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均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取消省内各地区二级综合加价。考虑1999年影响电价的各项因素后,核定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统一销售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41元、0.416元、0.412元。三省各类用户电价见附件。在实现城乡同价前,农村到户电价暂由辽宁、吉林、黑龙江省

4、物价局按照《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东北三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计价格[2000]880号发布单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生效日期:2000-06-27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物价局、电力局:   为适当解决新投产电力项目的还本付息问题,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在整顿电价、取消随电价加收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的基础上,按总体上不增加用户负担的原则,决定适当调整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电网电价水平,同时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经商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5、 一、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均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取消省内各地区二级综合加价。考虑1999年影响电价的各项因素后,核定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统一销售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41元、0.416元、0.412元。三省各类用户电价见附件。在实现城乡同价前,农村到户电价暂由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物价局按照《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东北三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计价格[2000]880号发布单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生效日期:2000-06-27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物价局、电力局

6、:   为适当解决新投产电力项目的还本付息问题,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在整顿电价、取消随电价加收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的基础上,按总体上不增加用户负担的原则,决定适当调整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电网电价水平,同时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经商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均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取消省内各地区二级综合加价。考虑1999年影响电价的各项因素后,核定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统一销售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41元、0.416元、0.412元。三省各类用户电价见附件

7、。在实现城乡同价前,农村到户电价暂由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物价局按照《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东北三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计价格[2000]880号发布单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生效日期:2000-06-27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物价局、电力局:   为适当解决新投产电力项目的还本付息问题,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在整顿电价、取消随电价加收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的基础上,按总体上不增加用户负担的原则,决定适当调整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电网电价水平,同时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

8、经商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均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取消省内各地区二级综合加价。考虑1999年影响电价的各项因素后,核定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统一销售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41元、0.416元、0.412元。三省各类用户电价见附件。在实现城乡同价前,农村到户电价暂由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物价局按照《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用电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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