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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5
《【最新精品版】新农合单病种定额付费实施方案.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下发《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部分病种定额付费目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进程,充分发挥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的作用,降低新农合基金风险,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参合农民利益,县合管办在广泛调查、测算、征求定点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将子宫平滑肌瘤等15种疾病纳入定额付费的病种,现将病种目录及定额付费标准下发给各单位,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病种目录及标准4 (一)严格执行单病种结算程序。符合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的,新农合患者在入院时只需向经治医院缴纳自付部分费用即
2、可,无论患者实际医疗费用高于或低于定额标准,均按定额标准结算。超出定额标准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新农合基金补助部分仍按原标准审核拨付。 (二)执行住院部分病种定额付费制度的患者在住院期间,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疾病临床路径诊治病人,不得随意减少患者应该享受的医疗服务。若发现为节约医疗成本,该用的药不用,该做的检查不做,或应该在住院完成的检查、用药让患者在门诊缴费等现象,导致医疗服务不到位,影响患者受益水平的,按减少费用的两倍予以处罚,从补偿基金中扣除。 (三)医疗机构不得分解患者住院次数,让患者提前出院。凡经核实,该患者为提前出院或出院后十五天内因同种疾病再次住院
3、的,由首次诊疗单位承担后次住院所有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 (四)医疗机构不得推诿病人。凡经核实推诿的病人在他院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当事医疗机构承担。 (五)经办机构要认真执行县合管办实施的单病种付费制度。凡符合单病种定额付费标准而没有按照定额付费标准结算的,其超出部分由经办机构全额承担。 二、合并症的处理 (一)单病种手术过程中在同一切口下行其他手术的患者出院结算按以下公式结算:医疗费用最高定额=该单病种最高定额费用+其他疾病手术费用的50%。即:县级新农合补偿金额=该单病种新农合补偿金额+其他疾病手术费用的50%×480%;乡镇级新农合补偿金额=该
4、单病种合作医疗补偿金额+其他疾病手术费用的50%×90%。 (二)单病种手术过程中不在同一切口下行其他手术的患者出院结算按以下公式结算:医疗费用最高定额=该单病种最高定额费用+其他疾病手术费用。即:县级新农合补偿金额=该单病种合作医疗补偿金额+其他疾病手术费用×80%;乡镇级新农合补偿金额=该单病种合作医疗补偿金额+其他疾病手术费用×90%。(三)对定额付费病种有合并症和并发症患者的合并症和并发症的非手术诊疗费用按以下公式结算:医疗费用最高定额=该单病种最高定额费用+其他疾病诊疗费用。即:县级新农合补偿金额=该单病种合作医疗补偿金额+其他疾病诊疗费用×80%;乡
5、镇级新农合补偿金额=该单病种合作医疗补偿金额+其他疾病诊疗费用×90%。(四)本文件所列病种除有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确须到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患者外,其余县外转诊患者一律按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定额标准予以补偿。(五)有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必须告知患者或亲属,出院结算时出具合并症或并发症的费用告知书,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合并症或并发症费用,否则,产生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三、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4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正确掌握政策,并对患者做好宣传。患者对此项政策有疑虑的,经办人员或医务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要
6、将本通知附件张贴在明显位置,向群众宣传和接受群众监督。 四、本通知从2012年10月13日起执行。以入院日期进行界定结算。其它与本通知不相符的相关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一:大县新农合县内医疗机构住院部分病种定额付费目录及标准(试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主题词:新农合单病种定额付费目录及标准抄报:县合管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10月10日印发共印30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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