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金融司法环境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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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金融司法环境调查报告优化金融司法环境调查报告优化金融司法环境调查报告优化金融司法环境调查报告优化金融司法环境调查报告优化金融司法环境调查报告优化金融司法环境调查报告  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金融、经济的发展程度。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从金融生态环境的构成要素看,金融司法环境建设是核心、是关键,直接影响社会诚信状况,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科学发展的水平。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是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和职责所系。为深入了解当前在

2、金融司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金融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和发展,笔者以法院为例,通过登门走访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联合召开座谈会、对审判和执行的涉金融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等形式,就人民法院如何为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并提出了针对性推进措施和建议。  一、从金融诉讼案件看金融司法环境现状  以法院为例,2007年至2010年,法院共受理涉及金融纠纷案件1364件,审结1642件,标的额亿元。金融诉讼案件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近年受理金融诉讼案件数量有下降趋势,但标的额呈上升趋势。法院受理和审结金融诉讼案件的情况是,2007年受理562件、审结456起、

3、2008年受理332件,审结682件、2009年受理255件、审结198件、2010年受理215件、审结266起。从标的额来看,2007年,标的额近1亿元,2008年,标的额为3063万元,2009年,标的额为4810万元,2010年,标的额为5572万元。  金融诉讼案件的主体涉及金融机构较为集中,被告以自然人为主。在受理的1364件案件中,信用社案件1210件、工商银行案件119件、农业银行案件21件、中国银行案件6件、恒丰银行案件4件,邮政储蓄案件3件。其中,农信社借贷款纠纷案件达到了94%以上。从案件主体来分,被告为自然人的案件1224件、法人的案件140件。  金融案件胜诉

4、率较高,但执行困难。因金融纠纷案件多为借款合同纠纷,一般是被告承认借款事实和数额,无证据证明的事由抗辩。但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有的企业出现效益下滑、经营不佳的局面,有的中小型企业以及各行业中抗风险能力差的企业可能出现破产,有的资金周转困难,背负巨额债务等。在此情形下,企业主弃企逃债,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破产清算等案件将会增多,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当事人执行能力降低,影响了法院的审执工作。  大部分案件缺席审理。近三年来,金融纠纷案件缺席判决占结案总数的80%以上。主要原因:一是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二是大部分当事人对庭审存在消极心态。虽经法院传票传唤,但作

5、为借款人的被告抱着借款是事实,反正没钱偿还,担保人则抱着反正钱不是我贷的,法院怎么判都无所谓的心态,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三是隐名贷款大量存在。借款人及担保人法律知识淡薄,往往在信贷员和真实借款人的哄骗下,认为我既没拿钱,就不担责,不参加庭审。  生效判决的执结率低。执行案件从数量上看虽然不多,但是标的额较大,达亿余元,执行起来较难。94年至今申请执行的存案共计639件,实际执结率仅为55%。  二、金融司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对中国50个大中城市的研究结果,法治环境在金融生态环境各要素中的权重为%,居于首位,但金融司法环境还存在以下问题:  存在债权

6、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部分债务人企业已停产,营业执照已被吊销,无力偿还债务。部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可执行财产。有些债务人恶意规避法律,通过脱壳经营、转移优良资产重新注册公司等形式恶意逃债。  债权人法律意识淡薄。一是贷款没有担保或者保证人没有履行能力;二是担保物存在瑕疵难以变现,或者债权人对担保财产处置不力而丧失部分优先受偿权;三是对企业经营缺少监控,案件起诉后债务人已经无履行能力或者金融债权与企业职工生存利益严重冲突;四是财产保全线索提供不及时,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被另案查封而不能执行。  金融纠纷潜在风险自始存在。首先是金融部门贷前审查不严,个别信贷人员对申请贷款

7、人审查不到位,盲目放款,致使大量贷款逾期无法收回,从而引发纠纷。其次是金融机构贷后监督不力,一些金融机构给借款人发放贷款后,对其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监督不力。“私贷公用”的现象也大量存在,致使许多贷款难以收回。再次,担保制度流于形式。有些信贷人员在发放贷款时,对保证人是否具有实际代偿能力和担保能力不加以严格审查,债务人互相担保,借款人和担保人重复担保的情况严重存在。另外,有的金融机构采用人员流动机制,信贷人员一般三年岗位轮换,工作热情不高,缺乏责任心,贷款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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