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诉行政执行审查程序中确立听证审查模式的必要性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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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非诉行政执行审查程序中确立听证审查模式的必要性作者:覃琳洁覃倩倩  发布时间:2012-12-1916:08:59        【摘 要】非诉行政执行是指法院在执行生效诉讼法律文书之外,接受行政机关申请,对没有得到履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强制执行。其目的在于运用司法权力督促行政相对人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立的合法义务,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加强行政机关对于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制度滞后、审查方式不完备、审查标准不统一等因素制约了行政非诉执行审查的质效,本文从非诉行政执行的定义、特点及非诉行政执行审

2、查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出发,论证在非诉行政执行审查程序中确立听证审查模式的必要性及具体适用,从而进一步完善非诉行政执行审查程序。        【关键词】非诉行政案件   执行审查程序   听证制度        一、非诉行政执行的定义        非诉行政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或者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有以下特点:        1、非诉行政案

3、件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而非行政机关。虽然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内容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申请人也为行政机关,但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权的享有者不是行政机关,而是人民法院。        2、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根据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进入行政诉讼,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判,而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被执行人只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是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体现,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实现,关系着行政机关

4、的职权是否得到实现。因此,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执行申请人应为行政机关,而被执行人只能是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在特定情况下,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申请人也可以是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他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4、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向人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法院已经受理,即使其没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也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不过,鉴于在行政诉讼过程中,

5、可能会遇到原告或者第三人转移、隐匿、毁损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财务以及发生其他情况,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4条在但书中又作出了变通规定,规定如果人民法院不及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在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        二、非诉行政执行审查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申请、受理与管辖主要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八十六条至九十

6、五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解释》没有对审查的程序和方式作出规定。目前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审查方式规定地过于笼统,审查标准过于原则,在实践中法院大多是遵循职权主义执行模式,基本上只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做书面审查,审查的标准定位于“只要该申请形式规范完整无大的瑕疵和明显的违法之处就应裁定执行,不需法院就具体行政行为实质上是否合法进行审核判断”,审查理由不对外公开。这样的审查程序不强调对抗,只强调书面形式上的审查,更多的是强调单方面的参与性,这样的做法

7、有很大的弊端。        现实中,行政相对人在面对行政执法程序中处于强者地位的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着不知告,不想告或者不敢告的情况,行政相对人不提起行政诉讼,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意味行政行为就是正确的、合法的,行政相对人由于放弃诉权救济失去了一次陈述意见的机会,这并不符合公开、公平的程序性要求。        长期以来,行政机关习惯于以行政手段办事,他们作为案件一方的当事人,为了使具体行政行为得以执行,往往只将证明自身行为合法的证明材料提交法院,隐瞒对相对人有利的部分,致使法官的审查视线也受限于行政机关提供的单方材料,很难结合案件事实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客观、真实

8、的审查与判断,使司法审查流于形式。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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