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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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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现有奖助体系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研究生教育培养规律,以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和完善以国家投入为主,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经费,研究生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持续健
2、康发展。二、基本原则2.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设计,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坚持教育规律,立足研究生教育的特点,遵循研究生成长成才规律,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坚持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充分调动各学院(系、所)的积极性,确保研究生奖助学金顺利实施。三、主要内容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绿色通道六个方面。(一)奖学金体系3.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特别显著、社会
3、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5-(1)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名额由国家按在校生人数下达。(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年,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年。4.学业奖学金(1)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定向生、MBA、MPA),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0.8-1.2万/学年,博士研究生1.4-1.8万/学年。详见下表:学生类别学业奖学金等级奖励金额(万/年)获奖学生比例入学当年阶段考核后博士生一等1.8其中0.1万元为我校原助研津贴中导师承担部分,由导师承担,根据《上海财经大学
4、关于导师资助博士研究生的管理办法》(上财研[2009]30号)执行。0%20%二等1.4其中0.1万元为我校原助研津贴中导师承担部分,由导师承担,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关于导师资助博士研究生的管理办法》(上财研[2009]30号)执行。100%80%硕士生一等1.20%20%二等0.8100%80%学校将根据国家具体政策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5.社会奖学金(1)奖励对象:按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2)奖励金额:按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二)助学金体系6.国家助学金将原有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1)资
5、助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定向生、MBA、MPA),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5-(2)资助金额:硕士研究生0.6万/年,博士研究生1.2万/年。资助金额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进行调整。7.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统筹运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加大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的资助力度。(1)资助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2)资助标准:500~600元/月或12元/小时(参照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8.硕博连读硕士阶段津贴(1)资助对象:进入硕博连读硕士阶段学习的硕士研究
6、生。(2)资助金额:0.4万/年。9.专项计划培养研究生津贴(1)资助对象:专项计划培养研究生。(2)资助金额:按招生协议书执行。(三)国家助学贷款10.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费减免11.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五)特殊困难补助12.运用学校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根据实际需要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六)绿色通道13.为保证贫困家庭研究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
7、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按规定程序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5-四、评审程序14.奖助学金评审程序(1)每年9月,学生工作部(处)发布通知,公布当年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下达具体名额。(2)各学院(系、所)向研究生公布,15个工作日内接受研究生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3)各学院(系、所)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工作部(处)。(4)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公示一周。(5)每年11月30日之前发放各类奖助学金。五、组织领导15.我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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