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城市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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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城市管理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20070619(颁布时间)20070701(实施时间)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城市管理条例于2007年2月1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5月23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6月19日第一条 为加强个旧城市管理,建设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

2、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城市规划和建设、市容卫生和绿化、城市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和城市道路交通等的管理。个旧城市管理范围是指个旧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老城区和新建成的区域(以下简称城区)。第三条 个旧城市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科学管理、完善功能、服务市民、综合执法、社会监督的原则。第四条 个旧市人民政府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本条例规定的和依法受委托的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建设、环保等相关行政

3、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第五条 在城区内进行城市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参与城市管理,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在城市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个旧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第六条 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七条 城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其造型、装饰等应当与环境协调。

4、施工工地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临街一侧设置安全围栏。竣工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理和平整场地。第八条 在城区设置临时市场、货亭、摊点等建筑物、构筑物的,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期满后10日内自行拆除。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之前办理延期手续。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建为永久性建筑物,也不得赠予、交换、买卖、抵押。第九条 个旧市人民政府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区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站、中转站和废弃物收集容器、公共厕所、化粪池等环境卫生设施。任何单位和个

5、人不得擅自拆除、封闭、占用、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应当提出拆迁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条 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临街面,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应当以花坛、绿篱、栅栏分离,其高度不得超过1.5米。沿街商店设置遮阳篷帐,应当整洁美观,高度不得低于3米,向外延伸不得超过1.5米。第十一条 城区建筑物立面和屋顶设置广告牌、标语牌、天线,临街建筑物安装防盗栏杆、封闭阳台,沿街设置电话亭、阅报栏、宣传广告栏、霓虹灯、路牌、栏杆、公交站场,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设置的各种设施

6、,应当定期维护,保持完好整洁,使用期满应当及时拆除。第十二条 城区沿街、临湖建筑物阳台外、窗外,不得堆放杂物、悬挂物品,不得向外抛倒物品。第十三条 禁止在城区建筑物、电杆、灯杆、邮政信箱、电话亭、树木等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第十四条 在城区运行的车辆,应当保持整洁。运载液体、沙石、粉尘物质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覆盖,不得遗撒、泄漏。第十五条 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划定。城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环境卫生、供水管理部门缴纳生活垃圾清运

7、费和污水处理费。第十六条 城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倾倒,建筑垃圾必须送入指定的堆放场。禁止在城区随地吐痰、大小便,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第十七条 禁止在城区焚烧生活垃圾、沥青、油毡、橡胶、皮革等废弃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确需焚烧的,必须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焚烧。医疗、科研、教学、屠宰、生物制品等单位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采取封闭措施和无害化处理后送入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内倾倒。第十八条 城区内不得

8、设置经营性家畜家禽养殖场。城区居民饲养宠物犬的,必须向城市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遛犬不得污染环境、损坏花草、绿篱、草坪。第十九条 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地率标准为:(一)旧城改造不低于25%;(二)新区建设不低于30%;(三)环湖及重要景观区不低于35%。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区树木、占用或者挖掘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砍伐或者临时占用、挖掘的,必须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城区古树名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建档,设立标志,落实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养护。第二十一条 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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