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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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政策背景  为了规范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年2月25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令[2013]28号,公布了《税收票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并同时废止1998年3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2号)。  新办法是在现行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的,明确了税收票证的发展方向,即积极推广以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为依托的数据电文税收票据的

2、使用工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简化申报手续,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便利。  ◆税收票证的定义  新办法重新界定了税收票证的定义。  新办法所称税收票证,是指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法规,代征代售人按照委托协议,征收税款、基金、费、滞纳金、罚没款等各项收入(以下统称税款)的过程中,开具的收款、退款和缴库凭证。税收票证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或者收取退还税款的法定证明。  税收票证包括纸质形式和数据电文形式。数据电文税收票证是指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办理税款的征收缴库、退库时,向银行、国库发

3、送的电子缴款、退款信息。  ◆税收票证的种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纳税人权利意识的增强,纳税人对税收票证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如纳税人由于购房、出国和司法等原因需要税务机关另行开具完税证明的情况大量增加。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中,无法开具其他种类的税收票证,但是纳税人确有需要的情况越来越多。基于这些现实需要,新办法增设了“税收完税证明”作为新的证明类票种,明确“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税收完税证明各税种通用,样式全国统一,有利于提升税务机关凭证的权威性,进一步优化纳

4、税服务。  新办法对税收票证的种类进行了简并,从原来的十多种简并为几个大类,完善了税收票证种类体系,明确了税收票证包括税收缴款书、税收收入退还书、税收完税证明、出口货物劳务专用税收票证、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税收票证。  1.税收缴款书  税收缴款书是纳税人据以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以及代征代售人据以征收、汇总税款的税收票证。具体包括:  (1)《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2)《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3)《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  (4)《税收电子缴款书》  2.税收收

5、入退还书  税收收入退还书是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从国库办理退税时使用的税收票证。具体包括:  (1)《税收收入退还书》  (2)《税收收入电子退还书》  3.税收完税证明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其适用范围是: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

6、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4)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4.出口货物劳务专用税收票证  出口货物劳务专用税收票证是由税务机关开具,专门用于纳税人缴纳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消费税或者证明该纳税人再销售给其他出口企业的货物已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纸质税收票证。具体包括:  (1)《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  (2)《出口货物完

7、税分割单》  5.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  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是税务机关或印花税票代售人在征收印花税时向纳税人交付、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具体包括:  (1)印花税票  (2)《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6.税收票证专用章戳  税收票证专用章戳是指税务机关印制税收票证和征、退税款时使用的各种专用章戳,具体包括:  (1)税收票证监制章  (2)征税专用章  (3)退库专用章  (4)印花税收讫专用章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税收票证专用章戳  ◆税收票证的使用  1.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向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代

8、售人发放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时,应当拆包发放,并且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的用量。  2.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应当妥善保管纸质税收票证及税收票证专用章戳。县以上税务机关应当设置具备安全条件的税收票证专用库房;基层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和自行填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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