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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4
《灌阳县司法局责任事项登记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8灌阳县司法局责任事项登记表表一:主要职责登记表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1.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灌政办[2011]66号2.负责文电、机要、会务、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3.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统计、机关的接待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灌政办[2011]66号4.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县
2、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1.拟订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灌政办[2011]66号2.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3.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全县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4.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报道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5.承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3拟订全县律师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律师工作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法律服务机构。1.拟订全县律师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灌政办[2011]66号指导和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的
3、法律顾问工作。174拟订全县公证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拟订全县公证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全县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灌政办[2011]66号5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1.指导、协调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法律咨询,受理和审理法律援助申请。灌政办[2011]66号2.负责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监督检查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3.承办上级组织赋予的其他职责。6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1.指导
4、、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灌政办[2011]66号2.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3.指导、监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7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机关、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警务管理和督察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人事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灌政办[2011]66号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灌政办17[2011]66号表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理顺意见1表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
5、表序号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承办机构联系电话备注12……1717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共5项)一、社区矫正工作事项监督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现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社区矫正人员二、监督检查内容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衔接报到、每月报到、思想汇报、外出请假、居住地变更、禁止令执行、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教育活动,并根据其矫正表现进行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分类管理。三、监督检查方式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矫正档案,记录其接受监管教育的具体内容,档案分为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
6、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外出请假、教育学习、社区服务、月度考核、等级调整等相关材料。四、监督检查措施17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手机定位监控,划定活动范围,以掌握其行踪轨迹,并通过声纹识别系统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设置呼叫转移、人机分离、恶意关机、他人代为保管等逃避监管行为。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等级要求其每月进行当面报告和电话报告,并利用指纹管理系统以确保社区矫正人员遵守报告制度。
7、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实行签到点名制度,对在村(社区)敬老院等其他单位进行社区服务的,要求提供盖有相关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根据社区矫正人员服从监管教育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每三个月进行管理等级调整。根据矫正人员个人生活、工作及所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上门走访、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五、监督检查程序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人民法院禁止令情形的,司法所应当及时合议并报告县司法局,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县司法局接报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
8、调查情况,对社区矫正人员给予处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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