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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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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完善民主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睦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最终目标,充分理解民主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完善民主法治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 论文关键词民主法治和谐社会 一、民主和法治的概念 (一)民主的概念 “民主”一词最先出现在《尚书·多方》一书中,“天惟时求民主”“乃惟成汤克以尔多简代夏作民主”。对于民主思想的论述,《孟子.尽心》中提到“民为贵,社稷次之,
2、君为轻。”在西方学界,古希腊的学者亚里士多德曾指出:“任何政体,其统治者无论人数多少,如果以财富为凭,则一定是寡头政体;同样地,如以穷人为主体,则一定是平民政体”。近代,牛津克莱兰顿出版社出版的《牛津大词典》(1966年英文第2版)指出,民主是人民的统治;在民主制下,主权、最高权力属于作为一个整体的人民,而且这一权力或由人民自己直接行使,或者由人民选出官员代表自己行使。以及美国学者卡尔.科恩指出“民主即民治,这是大多数词典所采用的,而且很可能是普遍为人们所能接受的定义。”在西方民主的概念及其民主理论呈现
3、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虽然西方学者对民主概念有差异,但是从根本上讲“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得到了广泛认可。 (二)法治的概念 在我国历史上最早提出“法治”观点的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的法家思想,管子是我国法治思想的提出者,他提出:“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管子注重法立必求其行。“任法而治国”(《商君书·任法》)“不别亲疏,不输贵贱,一端于法”(《史记.太史公自序》)的“法治”以及“依法治国”、“立功岂私”、“以法为本”都是关于法治的阐述。西方的法治思想源于古希腊,其先驱者是柏拉图,
4、他的弟子亚里士多德继承并发展了法治思想。在亚里士多德的经典著作《政治学》中对法治给出了比较清晰的解释“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刘作翔教授认为“法治是一种价值观的体现,法治不但要求一个社会遵从具有普遍性特征的法,而且还要求这种被普遍遵从的法必须是好法、良法、善法。其包含着民主、自由、人权、平等、公平、正义等人类价值要素。法治是一个能够统摄社会全部法律价值和政治价值内容的综合性概念。” (三)民主与法治的关系4
5、 民主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强调一切权利来源于人民大众,国家的管理是由人民大众通过权力来实现的。法治是把人民大众的意志以法律的形式展现出来,法律的权威由人民赋予,并利用法律来保护权力的支配,达到对国家的管理。民主没有法律、规章制度化限制就会逐渐演变成少部分人的暴政。法治对行政权力多度的限制干预,政府管理事务就会显得乏力,导致政府无能。法治是民主的提前,民主是法治的目标,需要两者相互融合、互相弥补共同构建民主法治社会。 二、民主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一)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民主法治作为和谐
6、社会的内容放在首位,显示出了它的重要性。在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社会中的不同利益团体、集团会彼此争夺自身利益,造成社会矛盾的凸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形成与发展。民主法治机制的形成,能够利用法律、规章制度处理矛盾,使全社会各个集团、阶层的正当利益能够和谐共存。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没有民主就没有和谐,没有法治也没有和谐,社会能否实现和谐主要取决于是否具有完备的民主法治。因此,我们需要继续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大力加强民主法治的建设,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打好基础。 (二)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理念的最终目标 和
7、谐是共同体内各个方面、各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其本质是统一协调各因素的差异。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阐述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要求这五个方面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互依存作为和谐的目标。民主法治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大环境。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但具备了民主法治的社会并不意味着建立了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社会的升华,是民主法治社会的更高发展阶段,是民主法治理念的最终目标。 三、完善
8、民主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政府、公民、社会三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政府方面 1.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成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之一。目前,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我国在立法的领域、数量、质量等方面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还有一定得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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