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铜仁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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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仁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保证我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办发[1999]5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

2、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第三条铜仁学院学生资助中心是国家助学贷款的日常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的授权,在省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和学院的具体领导下,开展贫困生贷款工作。其职责是受理贷款申请、审核贷款人资格、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催收贷款本息、对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处理贷款日常事宜、维护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第四条学院每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实行总额包干,并报请省国家助学贷款办,由省国家助学贷款办根据学院的贫困生实际情况按本学年贷款计划下达借款额度。第五条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和隶属关系,铜仁学院与地级财政,按学院当年贫困生贷款总额的14%,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

3、基金。风险基金,地级财政和铜仁学院各承担50%。第二章贷款对象、个人贷款额度和申请程序-5-第六条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目的是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日常生活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三、符合贷款人要求的学习、品德表现证明,无不良信用行为;四、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学费、基本生活费、住宿费;五、符合约定的其它条件。第七条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预计偿还能力,自愿

4、申请所需贷款的额度,贷款额度的标准为:专业所需学费、实际要支付的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生活费的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学生可申请一年、两年、三年或四年的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实行本人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学生在校期间每人一般只能获得一次贷款授信。第八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的书面贷款申请书;二、本人的家庭经济收入困难证明(由本人父母所在单位或住所乡镇(含)以上政府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三、本人父母的贷款承诺材料;四、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五、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

5、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贷款的证明);六、贷款银行、省贷款办及资助中心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9月10—-5-20日。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规定将提供的材料交给所在系,由系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初审,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经公示后将初审合格名单及材料报院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5天后,报送省国家助学贷款办。第三章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归还第十条学院根据省国家助学贷款办下达的借款额度,结合各系贫困生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具体的额度分配。按相关规定与学生签订

6、贷款合同,向学生发放贷款。第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学费、基本生活费、住宿费按年发放的办法。学生的学费、住宿费贷款用于支付本人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贷款由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院指定的帐户;基本生活费贷款一年按10个月发放,用于贷款本人日常基本生活费用支出。第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为:根据学生在校时间、就业及收入情况综合确定,对四年制学生每笔合同贷款最长不超过10年(即毕业后6年内全部还清),其他学生的贷款期限随学制相应调整。学生贷款金额确定后,原则上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中途如要求终止贷款,可通过学生资助中心向省国家助学贷款办申请终止贷款发放。第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全部

7、由学生归还,按《若干意见》规定,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由学生自付,自毕业的下月1日起(含1日)开始自付利息。借款学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起自付利息。休学的借款学生复学后,恢复贴息起始日为当月1日。借款学生因违约造成的罚息由本人全额支付。第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5-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由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签定的《还款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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