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681407
大小:37.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23
《莱山汇总纳税审核鉴定工作规程20111030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莱山区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跨地区汇总纳税审核鉴定工作规程为规范我局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山东省国税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08〕19号)、烟台市《关于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烟国税所便函〔2009〕10号)、烟台市《关于转发跨省市及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和预算管理相关办法》(烟财预〔2008〕2
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一、总分支机构的分类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按照税款跨地区分配方法不同分为四种类型:跨省总分机构企业、省内跨市总分机构企业、市内跨区总分机构企业、非跨地区税收转移企业。跨省总分机构企业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居民
3、企业。省内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是指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在我省(含青岛市)境内,且跨市(指设区的市)设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居民企业。市内跨区总分机构企业,是指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在我市境内,且跨区设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居民企业。非跨地区税收转移企业,是指所得税为中央收入,税款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的企业。包括十四类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广铁集团和大秦铁路公司)、国有邮政企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
4、进出口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外国海上石油天然气企业)。跨省总分机构企业、省内跨市总分机构企业的所得税在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之间按照一定方法进行分配并就地缴纳,三级及三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市内跨区总分机构企业的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各级分支机构不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非跨地区税收转移企业下属二级分支机构(总局发文明确)按照企
5、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但其税款由总机构统一汇总计算后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二、备案管理。总分支机构企业在所得税汇总纳税前应将上级机构、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总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1、跨地区汇总纳税信息备案表2、总分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结构、账务核算情况等)3、总机构成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复印件)、总机构给分支机构的拨款证明(复印件)4、所有分公司(包括不参与就地预缴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
6、分支机构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等(复印件)(二)分支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1、总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下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上级税务局出具的跨地区汇总纳税信息备案表;5、二级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三级及三级以下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机构或其上级机构出具的分支机构有效证明。有效证明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增设、注销分支机构15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
7、变化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三、申报管理1、总机构应在每年6月底前,将各分支机构当年下半年、次年上半年应分摊税款的比例,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报税政科备案。2、就地预缴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本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报送资料加强审核,并作为对二级分支机构计算分摊税款比例的三项指标和应分摊入库所得税税款进行查验核对的依据。3、分支机构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对总机构计算确定的分摊所得税款比例有异议的,应于收到《中华
8、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后10日内报告税政科,并附送相关数据资料。税政科10日内向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复核建议,比例复核期间,分支机构应先按总机构确定的分摊比例申报预缴税款。4、主管税官应加强对所辖分支机构申报入库税款情况的监控,如出现较大增减,或分配比例出现较大变动,要进行核实。四、其他1、实行汇总纳税的总、分支机构所得税不得实行核定征收方式。2、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但应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汇总纳税资格维护,按期申报所得税,申报时应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