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社保政策与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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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管理岗位劳保实务1.劳动法概念:p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2.劳动法的立法目的:p2保护劳动者得到合法权益,是我国((劳动法))的基本的目标。3.劳动法的调整模式:p2作为我国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是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性质,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特征的社会关系。这一调整模式将由三个层次构成:P2-3•第一层是宏观:全部劳动关系劳动基本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基本法在三个层次中,具有最高的法

2、律效力,对违反劳动基本法的行为,应建立起一套一劳动监察为核心,强制程度很高的执法体系。•第二层是中观:涉及集体劳动关系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低于劳动基准法,而高于劳动合同,因集体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调解和仲裁程序,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可以处置自己的权益。•第三层是微观:涉及个别劳动关系可见,第一个层次的调整方式,是由劳动关系所具有的人身关系和隶属关系的特征所决定的。第三层次的调整方式,是由劳动关系所具有的财产关系和平等关系的特征所决定的。第二层次的调整方式,作为一种中观的层次,既是一种承上启下的层次,又兼顾了劳动关系的各种特征。

3、4.劳动关系的概念:P3-4l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l1,从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来看:是劳动力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关系l2,从劳动关系的内容来看:是劳动过程相联系的社会关系所有这些行为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归根到底都和劳动有联系,但是都不能说是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因为发生这些关系都和进行劳动过程没有直接的联系。l劳动关系的特征:P4-5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一经确定,劳动者有偿地让渡劳动力的使用权,用人单位掌握了劳动力的支配权,两者形成隶属关系)

4、。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特征l劳动行政管理关系:是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最重要、其他社会关系。5.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其他社会关系:P647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其他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劳动行政管理关系。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P6-7•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各尽所能是按劳分配”前提,调整生产过程中的社会关系。“按劳分配”是调整分配过程中社会关系的原则。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由劳动关系所具有的财产关系属性和平等关系的特征所决定的。•保护劳动者的原则“护劳动者的原则”是由劳动关系所具有的人身关系的属性和

5、隶书关系的特征所决定的。作为一种人身关系,劳动者是劳动力物质载体,两者不可须臾分开。7.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在联系:P8上诉两者原则有着密切的联系“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实际上等价有偿原则“保护劳动者原则”实际上是保护弱者原则结合点:倾斜立法8.劳动法的主要内容:P8-9•合同制度:以“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为原则建立起来的制度•基准制度:以“劳动条件”的标准化为原则建立起来的制度•保障制度:以“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为原则建立起来的制度•执法制度:以“劳动执法”的规范化为原则建立起来的制度9.劳动合同制度:P10一、劳动

6、合同法概述1.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立法倾斜•司法公正2.立原则•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10.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P11-12{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适用本法。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扩大性的解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扩大性的解释)

7、4711.劳动合同法的依照执行范围:P12劳动合同法依照执行的对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释中主要有三类: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已经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已经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组织的人员。3.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12.特别适用的范围:P12-131.劳务派遣合同:是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

8、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2.非全日制工制度: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3.个人承包用工:《劳动合同法》第94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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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管理岗位劳保实务1.劳动法概念:p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2.劳动法的立法目的:p2保护劳动者得到合法权益,是我国((劳动法))的基本的目标。3.劳动法的调整模式:p2作为我国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是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性质,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特征的社会关系。这一调整模式将由三个层次构成:P2-3•第一层是宏观:全部劳动关系劳动基本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基本法在三个层次中,具有最高的法

2、律效力,对违反劳动基本法的行为,应建立起一套一劳动监察为核心,强制程度很高的执法体系。•第二层是中观:涉及集体劳动关系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低于劳动基准法,而高于劳动合同,因集体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调解和仲裁程序,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可以处置自己的权益。•第三层是微观:涉及个别劳动关系可见,第一个层次的调整方式,是由劳动关系所具有的人身关系和隶属关系的特征所决定的。第三层次的调整方式,是由劳动关系所具有的财产关系和平等关系的特征所决定的。第二层次的调整方式,作为一种中观的层次,既是一种承上启下的层次,又兼顾了劳动关系的各种特征。

3、4.劳动关系的概念:P3-4l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l1,从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来看:是劳动力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关系l2,从劳动关系的内容来看:是劳动过程相联系的社会关系所有这些行为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归根到底都和劳动有联系,但是都不能说是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因为发生这些关系都和进行劳动过程没有直接的联系。l劳动关系的特征:P4-5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一经确定,劳动者有偿地让渡劳动力的使用权,用人单位掌握了劳动力的支配权,两者形成隶属关系)

4、。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特征l劳动行政管理关系:是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最重要、其他社会关系。5.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其他社会关系:P647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其他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劳动行政管理关系。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P6-7•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各尽所能是按劳分配”前提,调整生产过程中的社会关系。“按劳分配”是调整分配过程中社会关系的原则。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由劳动关系所具有的财产关系属性和平等关系的特征所决定的。•保护劳动者的原则“护劳动者的原则”是由劳动关系所具有的人身关系的属性和

5、隶书关系的特征所决定的。作为一种人身关系,劳动者是劳动力物质载体,两者不可须臾分开。7.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在联系:P8上诉两者原则有着密切的联系“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实际上等价有偿原则“保护劳动者原则”实际上是保护弱者原则结合点:倾斜立法8.劳动法的主要内容:P8-9•合同制度:以“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为原则建立起来的制度•基准制度:以“劳动条件”的标准化为原则建立起来的制度•保障制度:以“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为原则建立起来的制度•执法制度:以“劳动执法”的规范化为原则建立起来的制度9.劳动合同制度:P10一、劳动

6、合同法概述1.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立法倾斜•司法公正2.立原则•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10.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P11-12{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适用本法。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扩大性的解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扩大性的解释)

7、4711.劳动合同法的依照执行范围:P12劳动合同法依照执行的对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释中主要有三类: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已经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已经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组织的人员。3.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12.特别适用的范围:P12-131.劳务派遣合同:是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工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

8、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2.非全日制工制度: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3.个人承包用工:《劳动合同法》第94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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