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587444
大小:25.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23
《全区美化工作动员会领导讲话》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全区美化工作动员会领导讲话 同志们: “美化”工作是全市今年后全区美化工作动员会领导讲话 同志们: “美化”工作是全市今年后个月工作重心的重心,按照全市“四化”工作的整体安排,我区需改造和整治的建筑物达473栋,总面积达万平方米,相当于全市其他三区任务量的总和。任务重、责任大、时间紧,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做到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下面,我就如何确保“美化”工作如期如质完成讲三点意见: 第一点意见:坚持三条原则 一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市委、市政府已确定了“突出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位、配套措施到位”的美化工作思路,制定出了美化工作的总体规划,我们必须坚定不
2、移地依照遵循。同时,芦淞区是商贸区,我们一定要突出“商贸中心区”这一特色,按照“突出重点、强调特色、多样统一、追求精致”的原则,着力营造繁荣、亮丽的商业氛围,要通过美化工程,大力提升七一路文化娱乐一条街、中心广场商务中心、建设大道商业一条街、芦淞市场群等重要商务中心的品位和档次,这是此次美化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是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实施美化工作需要大量资金,在当前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我们特别要把握“三个统一”的大原则,即做到统一实施、统一招投标、统一验收,要用好每一分钱,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各施工项目要结合我区实际,对整体规划进行充分讨论,能够适当调整、合理节约资金的要
3、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努力做到合理节约、保证效果。 三是要坚持群享群建原则。美化工作是提升我市城市品位的一项利民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千家万户,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和资源,动员临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对本单位楼体进行美化,商服门面以及牌匾的施工工程资金由商服业主负责。各级各单位要提高对美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树立全局意识,一定要把资金筹集到位,在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 第二点意见:把握三个重点 一是要把握重点工作方向。要充分结合中心城区改造规划,全面完成市场群商务楼的外墙立面改造和
4、广告牌清理。要重点突出一批重要节点,特别是中心广场、火车站周边、七一路、人民南路等重点部位,要予以高度关注,克服一切困难全面完成任务。 二是要重点做好入户协调工作。“入户协调”是此次美化工作难度最大的一个环节,特别是工作初期,难免会给居民的工作、生活带来一些不便,各办事处、社区作为“入户协调”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做群众工作上来,党政领导要亲自带队,攻坚克难。公安分局要明确各派出所的社区民警当前的中心工作任务就是带队入户做工作。另外,各办点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在入户过程中切实宣传美化工作的意义、任务和要求,让广大居民知晓美化、理解美化、支持美化,为美化工作全面顺利开
5、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要重点抓好工程管理。美化工程是摆在广大市民群众眼皮底下、时刻接受群众监督的一项工程,最后能否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工程质量是关键。因此,各项工程任务要实行严格的监理制度,监理单位要严格依据工程规范和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认真监管,监察、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尤其在工程资金投入和招投标等环节上要把好关,确保不出现一起豆腐渣工程,确保以优质高效的效果向全市人民献礼。 第三点意见:明确三点要求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本次美化工作“实施方案”是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通过的,对各单位的职责都进行了明确,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职
6、责要求做好各自的工作;同时,我们对全区需美化的每一条街道、每一栋建筑物都明确了一名副县级牵头责任领导,牵头责任领导要对所分配的街道和建筑物的美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各办点单位也要安排专人到各办事处配合开展美化工作,遇到一些棘手问题,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协调处理,一抓到底。 二是抢抓工程进度。“美化”工作总体要求在10月1日前完成,离现在只有不到五个月的时间,任务非常紧迫,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要求,倒排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抢抓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尤其是入户协调工作,要时刻注意工作进度,保证整体推进。 三是严格监督考评。区“四化办”以及纪检、监察、组织
7、等部门要加强对整个工程进度的监督考评,对一些进展慢、措施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予以诫勉谈话直至采取一定的组织措施。 同志们,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布置,关键是要抓落实,希望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强硬的措施投入到美化工作中来,为全面打好“美化”这一战役做出应有贡献!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