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36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ID:13537197

大小:44.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23

36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_第1页
36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_第2页
36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_第3页
36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_第4页
36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_第5页
资源描述:

《36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学校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分为下列五种:(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第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

2、校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10(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的;(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它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第四条本条例所称的学生是指在我院学习,取得学籍的各类全日制学生。

3、第二章细则第五条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组织和煽动学生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给予下列处分:(一)为首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二)其它参与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下(含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能改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六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公安部门处罚者,给予下列处分:(一)被处以治安警告或罚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10(二)被处以行政拘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三)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被拘役、判处徒刑或被处予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第七条有赌博、非法传销、传播宗教迷信思想、传播黄色淫秽物品、传播非法书刊、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传播反动舆论等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凡有涉毒行为者,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八条对嫖娼卖淫、强奸或强奸未遂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九条对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者,作如下处理:(一)策划者:1、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2、勾结校外人员到校内打架肇事,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参与黑社会或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帮派团伙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二)打架者:1、动手打人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2、在打架过程中,持械打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310、造成他人伤害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4、累计参与打架两次以上(含两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三)参与者以“劝架者”为名偏袒一方,使斗殴事态发展,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四)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并使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五)为他人打架提供器械者:1、未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或留

6、校察看处分;2、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六)学生酗酒或借酒寻衅滋事,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若因此侵害其它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于开除学籍处分。(七)恶意威胁他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第十条盗用他人证件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冒领他人财物,私刻他人印章,非法刻制公章作案或提供伪证,伪造证明,涂改证件等弄虚作假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对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0第十一条对偷窃、抢劫、贪污、诈骗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者,除追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作如下处理:(一)单次作案

7、价值在99元(含99元)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二)单次作案价值在100元以上(含100元),499元以下(含499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三)累计作案两次或单次作案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二条对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按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及损坏公共财物金额数,参照本条例第十一条处理标准,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三条学生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第十四条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乱张贴,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

8、分。若张贴大、小字报,影响学校整体稳定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五条违反教室管理规定,上课穿背心、拖鞋或在计算机房玩电子游戏,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0第十六条未经批准,夜不归宿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累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