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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2
《国立屏东科技大学农园生产系校外实习实施办法-食品科学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食品學科學系校外實習(1)手冊目錄壹、課程大綱…………………………………………………………………1貳、實習評量…………………………………………………………………2叁、校外實習注意事項………………………………………………………3附錄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要點……………………………5附錄二、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食品科學系校外實習要點……………………6附錄三、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範本)…………………7附表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食品科學系校外實習學生履歷表……………11附表二、家長同意書………………………
2、…………………………………12附表三、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食品科學系校外實習報到確認單……………13附表四、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食品科學系校外實習工作週報告……………14附表五、學生校外實習平時意見處理表……………………………………15附表六、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食品科學系校外實習教師輔導訪問記錄表…16附表七、實習證明……………………………………………………………17附表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食品科學系校外實習考核表…………………18附表九、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食品科學系校外實習機構評估表……………1926壹、課程大綱:本課程開設之目的在使食品科學
3、系的學生,藉由校外實習課程到食品相關產業進行實習工作,使之了解食品相關產業的實務工作內容。學生能由做的過程當中,認識與了解正確的實習工作態度、需要那些專業知識、如何在團體工作及提升自我解決問題的能力等。修習本課程,可以使學生體認食品產業中的實務工作並累積實務經驗,以期畢業後能無縫接軌地銜接職場,畢業即就業。26實習評量:一、學生應於實習1個月交期中報告1份,於實習結束後提交實習成果報告1份,並於開學後配合本系校外實習成果展,以海報展出實習成果。1.實習期中報告:應包含實習內容、實習心得及建議事項(如附錄七)。2.實習成果報告應包含以
4、下內容:(1)實習機構之介紹(含組織架構、軟硬體設施、作業流程)(2)實習之工作內容(業務簡介、產品及行銷策略、工作流程等管理特色配合理論基礎等之實務作業內容)(3)個人實習心得(4)建議事項※實習報告應以橫式書寫、使用標楷體、12號字、固定行高(24pt),且需附實習過程照片。二、實習成績評分項目評分標準(1)實習期中報告(1份)10%(2)實習成果報告(1份)20%(3)實習成果展(海報1份)10%(4)校外實習考核表(廠商)50%(5)其他表現10%26壹、校外實習注意事項一、報到後請實習機構主管簽章後,一週內以傳真或郵寄回傳
5、報到確認單。二、分發後實習前,建議同學應於實習出發前自行與實習機構聯絡人聯繫,確認報到時間、地點、交通、服裝實習起迄日期及應攜帶物品證件等相關資訊。三、大部份實習單位,於報到第一天,除新進人員訓練外,即正式上班工作,同學應提前準備妥當。四、學生參與校外實習應以自身安全為首要,若有任何特殊狀況,應迅速告訴主管人員,再由主管人員通報之,並與系上保持聯繫。五、學生應遵守實習機構之各項規定,並接受指導,除非發生特殊情事,並經本系同意,不得轉換實習單位或停止實習,違反規定者,除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以破壞校譽論處外,實習成績以零分計算,涉及刑
6、責者則移送法辦。六、學生實習期間內輔導老師或助教,會視情況不定期赴實習機構親訪或以電話查訪,以確定學生實習狀況。七、實習機構請假類別包含事假、病假、喪假、公假。本校同學前往各實習機構,依原各實習機構請假規定及勞基法規辦理,若有減少實習天數部份,請自行與實習單位協調,26以輪休天數補實。經實習機構統計確認請假天數(含事假、病假、公假)超過總實習天數1/3以上者,實習成績為不及格,學生不得申請任何實習證明。一、未按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未經實習機構核准或續假未經實習機構核准,逕自休假者得予曠職處分。實習曠職連續二天以上者或累計達三天
7、,其實習成績為不及格,並視情節輕重,酌予記小過以上之處份。二、聯絡電話:食品科學系:08-7703202ext.7040、7041屏科大緊急聯絡電話:08-7740119(24小時專線)26附錄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辦法中華民國104年3月19日第193次行政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教育目標本校為強化學生實作能力,協助學生提早體驗職場,瞭解產業運作,結合理論與實務,培養正確的工作態度,以及提升就業競爭力,特訂定學生校外實習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二條 實習委員會為推動學生校外實習各項業務,本校應成立校級校外實習委員會
8、、系級校外實習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並納入合作業界、校友、家長、學生代表。第三條 實習機構一、實習機構應為主管機關合法立案,且經過各教學單位評估,足認適合學生實習之國內外公民營校外機構。二、實習機構之選擇,以具有與各教學單位專業相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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