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灭时效制度中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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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消灭时效制度中的基本问题—兼评我国时效立法朱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关键词:时效/消灭时效/时效期间/时效中止/时效中断  内容提要:罗马法采纳统一时效立法模式,但近代分别时效立法模式更为科学。消灭时效制度有助于维护法律安全、保护债务人和促进证据收集,但就此应兼顾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消灭时效具有实体法性质,其效力表现为产生永久性抗辩权。普通时效呈现统一、缩短的趋势。时效期间的起算采主观和客观标准。扩张时效中止事由,磋商、包括诉讼和仲裁在内的开启司法程序仅具有中止效力,时效中断事

2、由仅限于债务人承认和债权人要求强制执行,时效中断概念可改成时效重新开始。应允许合意变更时效期间。  目录:  引-时间作为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罗马法上的时效制度  二统一时效抑或分别时效-时效立法模式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1.时效编制模式的比较法上的分析  2.摒弃罗马式的统一时效立法模式、采纳分别时效立法模式  三消灭时效制度的价值目标  四消灭时效的法律性质-实体法性质还是程序法性质?  1.比较法上的分析  2.消灭时效的法律性质和更改我国民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概念  五消灭时效的效力  

3、1.消灭债权抑或产生抗辩?  2.之于其他相关权利的效力  六普通时效  1.普通时效的趋势  (1)不断缩短  (2)统一趋势  (3)确定统一的普通时效期间应考虑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利益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2.普通时效的体系性结构  (1)普通时效期间的起算  (2)时效中止与时效届满中止  (3)时效中断  七合意变更法定时效期间  八消灭时效制度和权利失效及除斥期间的区别  1.消灭时效和权利失效的区别  2.消灭时效期间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小结  引-时间作为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法律的

4、一个重要功能即在于给生活和交易提供安全,减少纷争。因此,法律无法回避因时间流转对该功能所造成的影响。时效制度即是法律就时间因素对法的规范效力的影响所提炼的制度。事实上,时效是法律的一个共同制度,渗透到民法(消灭时效和取得时效)、刑法(追诉时效和执行时效)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1]、税法(支付时效)和行政法中。起草一部现代的中国民法典当然无法回避时效制度。鉴于我国时效立法多年以来相对滞后,2002年民法典草案一稿中的时效立法值得商榷的地方仍很多,本文尝试利用比较私法的方法探讨民法中有关消灭时效制度的一些基本核

5、心问题,就此希望对我国消灭时效制度的民事立法有所裨益。由于目前对消灭时效的具体用语存在争议,[2]因此本文行文暂沿袭“消灭时效”的概念,就其性质和恰当用语下文将详细讨论。  一罗马法上的时效制度  如同其他民法制度一样,时效制度亦滥觞于罗马法。十二铜表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未中断地占有他人土地达两年和占有其他无主物达一年的人可获得该土地和该物的所有权(Ususauctoritasfundibiennium,ceterarumrerumannus)。[3]罗马法昌明时期,其继承了十二铜表法的取得时效制度,通过占有取得所有权的要件为:合法占有(iustacau

6、sa)、自我占有(possessio)、善意(bonafides)。在晚期世俗罗马法中,此种取得时效制度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消灭时效制度(praescriptio),其只要求占有而并不要求善意和合法。  公元五世纪,罗马皇帝Theodosius创造了统一的取得时效制度,动产取得时效称之为usucapio,而不动产取得时效称之为longitemprispraescrip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tio,从而脱离了消灭时效制度。依据查世丁尼皇帝所编制的民法大全中的取得时效制度,占有人必须自我占有一个能够通过占有而取

7、得所有权的物,并须合法和善意,其中动产取得时效为3年,占有对象为不动产的,当占有人和原所有权人在同一地方具有处所时(interpraesentes),取得时效为10年,处所位于不同地方的(interabsentes),取得时效为20年。另外,民法大全还规定了特殊时效,即30年(或40年)的返还之诉(vindikatio)的消灭时效,该消灭时效并不要求合法,只要求善意,并且该长期时效期间适用于盗窃物。[4]  由于罗马法具有浓厚的程序法的特点,因此actio(诉讼)构成罗马人实现和主张其权利的手段。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在罗马法早期,各种诉讼方式并不受时间因素

8、的限制;具体而言,即使被告在行使抗辩时遇到很多困难,如丢失证明文件或证人死亡,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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