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执勤管理规定

保安执勤管理规定

ID:13376720

大小:33.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22

保安执勤管理规定_第1页
保安执勤管理规定_第2页
保安执勤管理规定_第3页
保安执勤管理规定_第4页
资源描述:

《保安执勤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常熟市欣鑫经纬编有限公司保安执勤管理规定常熟市欣鑫经纬编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四月七日常熟市欣鑫经纬编有限公司保安执勤管理规定文件号:XX14040701归口部门:行政人事部编制:王亚林审核:批准:共3页密级:通用日期:2014.4.7日期:日期:生效日: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保安执勤工作,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安人员。第二章保安须知第3条公司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执勤,其各班执勤时间由保安队制定并上报,经批准后实施。第4条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1.公司及办公场所各种事故的预防、警戒及厂区(房)的巡逻事项。2.公司及办公场所突发事

2、故的应急措施。3.进出公司及办公场所的外宾及员工的管制、联络、登记事项。4.进出公司车辆的管制事项。5.进出公司物品的查验及放行。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公司及办公场所秩序。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第5条保安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格遵守下列守则。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不卑不亢。3.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4.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做适当的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5.执勤中应不脱岗,不酗酒、不闲聊、不

3、阅读书报、不睡觉等。6.应熟记公司内各处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遇事慌乱,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立即建议行政部门处理。第1页共3页常熟市欣鑫经纬编有限公司7.应有效管制进入公司的人员、物品及车辆,未办妥进入手续的人员,一概不准进入公司。8.应遵照巡逻路线定时或不定时对公司各处进行巡视。9.交班时,应将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入“交接班记录”,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保安队长及行政部备查。第三章人员管制第6条保安人员应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厂区及办公场所正

4、常秩序。第7条对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人员进行记录并于次日汇总至行政人事部。第8条上班时间内除因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第9条外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请到值班室办理进入公司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本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第10条公司内住宿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凭胸卡进出公司,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进入公司的,应做好记录并上报行政人事部。第四章物品管制第11条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后才能放行。经保安人员签认后的放行单由值班室按顺序装订保管。第12条离开公司人员经保安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的

5、,暂扣留物品,并依下列程序处理。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开公司,应速呈报处理。第16条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离开公司时,按下列规定处理。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人事部出具的员工离职单放行。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第2页共3页常熟市欣鑫经纬编有限公司第13条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入公司,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的,应按上级领导的批示处理。第14条员工进入公司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

6、。第五章车辆管制第15条督导员工车辆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停车区域,对号入位,不得随意停放。第16条外来车辆进入公司,依下列规定处理。1.持有证明来公司交货或提货的车辆,准予驶入公司内有关场所。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人员应即时纠正。第17条进出公司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应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公司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第六章紧急事件处理第18条发生窃盗事件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第19条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

7、,紧急事故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将灾害降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1.判断情况若尚可消除,应立即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2.判断事故无法消除,应迅速通报有关部门、单位。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及消防单位。第20条夜间或节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领导。第七章附则第21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22条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第3页共3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