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

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

ID:1336726

大小:667.50 KB

页数:87页

时间:2017-11-10

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_第1页
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_第2页
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_第3页
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_第4页
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_第5页
资源描述:

《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行政权力类别数量保留备案管理备注行政许可734行政处罚2308222行政强制12210行政征收101行政给付000行政奖励101行政确认110行政裁决000行政征用000其他30624合计2822026287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类事项清单序号权力名称设定依据审核结论备注1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零售)【法律】《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保留市县同权,市局负责大市区2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零售)申办预审【行政法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保留市县同权,市局负责大市区3

2、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行政法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保留市县同权,市局负责大市区4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零售资格核准【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备案管理5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批【行政法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五条: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负责。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从事毒性药

3、品的收购、经营和配方业务。备案管理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备案管理87)第五十四条第一款: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寄件人应当提交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邮政营业机构应当查验、收存准予邮寄证明;没有准予邮寄证明的,邮政营业机构不得收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7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行政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

4、院令第44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款:托运或者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运输证明。运输证明有效期为1年。【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备案管理87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类事项清单序号权力名称设定依据审核结论备注1对为假劣药品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处罚【法律】《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

5、、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备案管理2对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的处罚【法律】《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

6、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备案管理3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法律】《药品管理法》备案管理87行为的处罚第八十二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

7、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行为的处罚【法律】《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备案管理5对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

8、销售行为的处罚【法律】《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医疗机构将其配制的制剂在市场销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制剂,并处违法销售制剂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备案管理6对药品经营企业未建立真实完整购进记录行为的处罚【法律】《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