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292345
大小:180.00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8-07-21
《报纸报导社会新闻之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報紙報導社會新聞之研究以「新豐國二女學生命案」為例 一、前言1 二、社會新聞與播報規範釋義1 三、新聞實例3 (一)此則新聞發生的時間、地點及內容3 (1).取材內容4 (2).敘述方式6 (二)分析7 (1).取材是否不當?7 (2).傳遞負面訊息使讀者無法理性看待7 (3).標題、內容是否過於聳動?7 (4).模糊焦點?7 四、結論8 五、參考書目、報紙及網站8 附錄9 23 報紙報導社會新聞之研究以「新豐國二女學生命案」為例 一、前言 報紙
2、是以報導時事為主的出版物,其刊期(出版間隔)通常在七日以下,大部份是每天出版(日刊)。報紙提供瀏覽、消遣,同時亦可視為原始史料,是重要的研究資料,社會新聞更是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新聞之一。社會新聞的發生在每一日層出不窮,社會新聞的影響力也無遠弗屆,於是社會新聞的語言影響力也顯得更加的重要。有鑒於社會新聞的影響力,其實早已有許多的規範存在。但由於現今的資訊發達,我們的資訊來源也就更加的多元與充沛,這種情況的產生也使得大眾傳播媒體更加難以生存,而使得新聞報導為了追求生存的空間出現了許多無法落實播報規範的
3、情形。於是乎,本文便試著從新豐國二女學生命案的報導,加以討論這些現象的呈現與影響,以求得以進一步了解及省思。 二、社會新聞與播報規範釋義 (一)社會新聞釋義 社會新聞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狹義的社會新聞是指犯罪新聞、災禍新聞和人情趣味之類的新聞。廣義的社會新聞,則是與社會現象有關的新近發現的事實,或者新近所發現,而足以引起多數人注意的事實,包括了自然科學、環保衛生、家庭生活、休閒社交等新聞。《新聞採訪與編輯》,鄭貞銘,民國91年,頁215-216。 採訪對象而言,包括警政署、各縣市警察局
4、、各分局、刑事警察局、刑警大隊、消防署、各消防大隊、各慈善公益團體及各社會服務單位與組織等。《新聞新論》,鄭貞銘、張世民、呂傑華修著,民國92年,頁117-118。 現在社會新聞所採取是的上述較廣的定義,原本屬於政治、財經、體育、影視人員或事件都可能成為社會新聞,如:政治人物的緋聞事件、演藝人員的違法事件等等。 23 (一)報導規範釋義 關於新聞報導,台灣訂有「中華民國報業道德規範」、「中華民國無線電道德規範」、「中華民國電視道德規範」等《新聞報導學》,王洪鈞,民國89年,頁544。
5、 ,並有經新聞記者公會通過的十二條「中華民國新聞記者信條」同上,頁552-553。 ,以道德來加以規範。 如:「中華民國報業道德規範」中,即有「採訪重大犯罪案件,不得妨礙刑事偵訊工作」、「報導犯罪新聞,不得寫出犯罪方法」、「少年犯罪,不刊登姓名、住址、亦不刊布照片」、「一般強暴婦女案件不予報導;如嚴重影響社會安全或與重大刑案有關時,亦不報導被害人姓名、住址」、「對於審訊中之案件,不得評論」、「報導凶殺或災禍新聞,不得刊登恐怖照片」。《新聞新論》,鄭貞銘、張世民、呂傑華修著,民國92年,P.4
6、11~415。 電視節目製作規範第二章中,也有「不得詳細描繪犯罪、自殺、殘暴行為等過程」。 「中華民國新聞記者信條」中有「新聞記述,正確第一。凡一字不真,一與失實,不問有意之造謠誇大,或無意之失檢致誤,均無可恕。明晰之觀察,迅速之報導,通俗簡明之敘述,均缺一不可。」「評論時事,公正第一。凡是是非非,善善惡惡一本於善良純潔之動機、冷靜精密之思考、確鑿充分之證據而判定。忠恕寬厚,以與人為善:勇敢獨立,以堅守立場。」「副刊文藝、圖畫照片,應發揮健全之教育作用。提高讀者之藝術興趣,排除一切誨淫誨盜、驚世
7、駭俗之讀材與淫靡頹廢、冷酷殘暴之作品。」「報紙對於廣告之真偽良莠,讀者是否受欺受害,應負全責。決不因金錢之收入,而出賣讀者之利益、社會之風化與報紙之信譽。」 亦有「廣播電視法」加以規範。如:第二十一條「廣播、電視節目內容,不得有左列情形之一: 1.損害國家利益或民族尊嚴。 2. 違背反共復國國策或政府法令。 3.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 4.傷害兒童身心健康。 5.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6.散佈謠言、邪說或淆亂視聽。」 第二十二條「23 廣播、電視節目對於尚在偵查或審判中
8、之訴訟事件,或承辦該事件之司法人員或有關之訴訟關係人,不得評論;並不得報導禁止公開訴訟事件之辯論。」第二十四條:「廣播、電視評論涉及他人或機關、團體,致損害其權益時,被評論者,如要求給予相等之答辯機會,不得拒絕。」廣播電視業務法規網站:http://www.gio.gov.tw/info/law/board/。 此外,為達到新聞事業機構及從業人員之間的互相約束,也有由新聞業者自行成立的組織,如:中華民國新聞評議會。早期發行有「新聞評議」專刊,討論新聞從業相關倫理與法規議題,形式則以舉辦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