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中心住宅装修及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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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麦高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富中心住宅装修及管理方案44“财富中心住宅”装修注意事项尊敬的“财富中心住宅”业主及使用人:为了加本小区的装修管理及小区外观统一,特向各位业主作以下提示:1、业主在接房装修前应先做闭水实验(指卫生间和厨房),发现有渗漏现象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2、屋顶、阳台负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50公斤。屋顶不得擅自搭建。3、装修时不得擅自开门破墙,如有改动应向房管局书面申请,并做加固处理后方可实施。4、装修中如改动防水、给排水、电线造成漏水或短路等,应由该户业主自行负责;如给楼下住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装修时,煤气管不得擅自改动,如需改

2、动,应向成都市锦江区煤气公司书面申请,否则,煤气公司不予通气。6、厨房排烟应按规定排入专用排烟道,不得擅自安装排气扇住窗外排放油烟。7、临街2楼遮阳板隔离墙是承重墙,业主不得擅自拆除,否则后果自负。8、业主在购买各种建筑装修材料时自行把握好质量关,以免上当受骗。9、业主装修前,装修公司应在物管处办理装修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4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2月26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部长:汪光焘二○○二年三月五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

3、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

4、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

5、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6、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44  第八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条 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

7、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第三章 开工申报与监督  第十三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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