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资委受理企业改制关闭破产工作规范》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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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海南省国资委受理企业改制关闭破产工作规范》的通知(琼国资[2005]150号)省属各国有企业,海口市、三亚市国资委,各市(县)财政局、国资办:为建立依法管理、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的工作机制,规范我委指导、审批、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改制、关闭、破产工作,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我委制定了《海南省国资委受理企业改制关闭破产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二OO五年九月七日海南省国资委受理企业改制关闭破产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依法管理、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的工作机制,合理分工、明确权限、落实责任,规范我委指导、审批、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改制、关闭

2、、破产工作,制定本规范。第二条企业改制、关闭、破产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规程》(琼国资[2004]89号)、《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规程》(琼国资[2004]90号)及本规范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第二章立项审批第三条立项申请。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企业应按《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规程》、《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规程》规定向省国资委办公室提交改制、关闭、破产的书面立项申请。第四条处室审核。企业改革发展处根据委领导的批办意见对企业立项申请进行审查,初步确定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企业是、否具备改制、关闭、破产的基本条件。经初审

3、合格的,主办人员起草立项批复意见,处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誉委领导审批;不符合立项条件的,及时通知企业并告知理由。第五条分管委领导审批。分管企业改制、关闭、破产工作的委领导审查同意的,签发立项批复文件。立项批复文件抄送统计评价考核处、产权管理处、监事会工作处(相关监事会办事处)、人事处和监察处等有关处室。第六条企业按立项批复文件要求,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进行清产核资和审计评估,制订改制、关闭、破产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召开职代会(职工大会)审议改制、关闭、破产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报请省人劳厅审查职工安置方案,征求债权人意见等。第三章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和方案制订第七条中介机构的确定。统计评价考核

4、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发展处制订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咨询策划等中介机构选择办法,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查中介机构的资质、信誉、能力,筛选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报委务会议审定。候选机构可在实际工作中考察调整,报委务会议审定。企业改制、关闭、破产时,采取随机抽取排选等方式委托候选中介机构从事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和咨询策划等业务。第八条清产核资。企业改制、关闭、破产应依据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清产核资、审计有关中介机构聘请试行办法>的通知》(琼国资〔2005193号〕规定委托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清产核资。统计评价考核处负责企业清产核资结果的审核确认工作,企业根据

5、确认批复和规定程序进行调帐。清产核资结果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认定,并经省国资委确认后,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起2年内有效,期间企业改制、关闭、破产不再另行组织清产核资。第九条财务审计。企业改制、关闭、破产应依据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清产核资、审计有关中介机构聘请试行办法>的通知》(琼国资[2005193号)规定委托中介机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财务审计。统计评价考核处负责企业财务审计相关工作。不得聘请距改制最近两年中曾对该企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改制企业进行财务审计。第十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或实施关闭破产的,应

6、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及相关配套规定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由人事处提出建议,统计评价考核处采用委托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或聘请中介机构等方式进行。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经营责任有强烈异议的,由监察处提出建议,统计评价考核处采用委托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或聘请中介机构等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工作可由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但应分别出具审计报告。不得以财务审计代替离任审计。人事处、监察处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结果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一条资产评估。企业改制应依据省国资

7、委《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国资[2005]112号)规定委托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进行资产评估。企业关闭、破产也要按要求进行评估。产权管理处负责对评估项目进行核准,出具核准批复文件。不得聘请最近一次对该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对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因改制方案未经批准等原因造成评估超过有效期的除外)‘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不得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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