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ID:13205564

大小:48.57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07-21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_第1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_第2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_第3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_第4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_第5页
资源描述: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目录释义1前言4正文5一、锌业股份基本情况5(一)设立情况5(二)股本结构5(三)被申请重整情况5(四)资产负债情况6(五)偿债能力分析7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8(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8(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8(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9三、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9(一)担保债权组9(二)职工债权组10(三)税款债权组10(四)普通债权组10四、债权受偿方案10(一)担保债权组11(二)职工债权组11(三)税款债权组11(四)普通债权组

2、11五、偿债资金来源12六、经营方案12七、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14八、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15九、关于执行重整计划的其他事宜15(一)偿债资金的分配15(二)未受领分配资金的提存15(三)转让债权的清偿16(四)未确认债权的清偿16(五)未申报债权的清偿16(六)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16(七)破产费用的支付17(八)共益债务的清偿17(九)债权的提前清偿17(十)存在第三方担保债权的清偿17(十一)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18释义除非本重整计划中另有明确所指,下列名词的含义为:“破产法”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3、企业破产法》“葫芦岛中院”指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锌业股份”或“债务人”指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指经葫芦岛中院指定为锌业股份重整案件管理人的锌业股份清算组,管理人即锌业股份清算组“重整计划”指锌业股份重整计划“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证登深圳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色集团”指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银行”指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债权人”指符合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锌业股份的某个、部分或全体债权人“出资人”或“股东”指在中国

4、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锌业股份股东“有财产担保债权”指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担保财产”指已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债务人特定财产9“职工债权”指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税款债权”指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债务人所欠的税款“普通债权”指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普通债

5、权“未申报债权”指锌业股份账面记载的,且在锌业股份进入重整程序前已成立但未依法申报的债权“评估机构”指为锌业股份重整案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指评估机构出具的天兴咨字[2013]第078号《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偿债能力分析报告书》“转增股票”指根据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锌业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让渡股票”指根据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锌业股份全体股东无偿让渡的股票“重整计划之通过”指根据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及出资人组会议

6、均通过重整计划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重整计划之批准”指根据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或第八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重整计划获得葫芦岛中9“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指院裁定批准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在锌业股份重整计划中所规定的执行期限及葫芦岛中院裁定延长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指根据破产法第九十条之规定,重整计划中载明的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执行的期限“元”指人民币元9前言鉴于锌业股份财务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已资不抵债,葫芦岛中院根据债权人葫芦岛银行的申请,于2013年1月31日依法裁定受理锌业

7、股份重整一案,并于2013年2月5日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负责重整工作。管理人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包括对锌业股份实施接管;向葫芦岛中院申请锌业股份继续营业;统计审查需要继续履行的合同;开展债权登记审查工作;向锌业股份的债务人催收债权;聘请评估机构对锌业股份资产进行评估等。截至目前,管理人已完成对锌业股份债权审查、资产评估及偿债能力分析等各项基础工作。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管理人结合锌业股份的实际情况,并在充分考虑债权人、企业职工、股东等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作本重整计划,供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并

8、由出资人组会议对本重整计划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9正文一、锌业股份基本情况(一)设立情况锌业股份系经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辽体改发[1993]129号文件批准,由葫芦岛锌厂作为主发起人,以募集方式于1993年7月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