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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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六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本市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各级政府对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提供必要的货币和实物帮助的社会救济制度。第三条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本办法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共同生活的人员。本办法所称

2、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具体包括:(一)工资收入;(二)生产、经营收入;(三)劳务报酬;(四)福利费、救济金、救济物品;(五)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六)接受的馈赠、资助或者其他收入。有劳动收入的城市居民,按实际收入计算;实际收入无法核实的,按每月200元收入计算。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算家庭收入。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第五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政府负责制。市政府民

3、政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审批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审查工作。居民委员会(未设居民委员会的镇乡政府民政所)根据上级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各级政府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应当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第六条本市现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赣州

4、市(含章贡区、黄金开发区)每人每月117元,其他各县(市)每人每月91元。今后将随物价指数的变动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财政收入的增长适时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部门制定,报本级政府批准并报市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第七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包括:(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者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者最低工资、基本

5、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四)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第八条在申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城市居民,不得享受或者取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部门、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就业安排的;(三)有经济能力的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因不履行义务,造成被赡(抚、扶)养对象生活困难的;第九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

6、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政府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列入预算。第十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市、区)政府民政部

7、门、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和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对经审查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将审批结果报市政府民政

8、部门备案:(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实发数额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乘以家庭人口数减去家庭月总收入。第十二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以货币形式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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