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森林防火条例

广西森林防火条例

ID:13155438

大小:38.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07-21

广西森林防火条例_第1页
广西森林防火条例_第2页
广西森林防火条例_第3页
广西森林防火条例_第4页
广西森林防火条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西森林防火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精品文档广西森林防火条例国内森林火灾事故的频繁发生,其破坏性危害对社会影响极大,给我国的经济造成了相当严重的损失。做好森林管护,尤其是防火工作显得极其重要。下文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欢迎阅读!  广西森林防火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灾后处置。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森林防火工作

2、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6/16精品文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将森林防火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专职指挥制度,确定专职指挥员负责提出森林火灾扑救方案,采取火场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灾后处置等工作。森林防火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3、办事处应当成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交通运输、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七条 森林防火区的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第八条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森林防火联防区域,建立联防机制和制度,开展联防工作。20

4、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6/16精品文档第九条 森林防火实行重点监管县制度。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被确定为森林防火重点监管县(市、区)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督促整改,通报全区,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参加森林火灾保险。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劳动人事关系为所属的专业、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成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非国有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为所属的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成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

5、挥机构以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通过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等方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新闻、广播、电视、文化、教育、网络等单位和公共媒体应当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每年3月和10月为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月。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6/16精品文档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发生特点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

6、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森林防火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具体办法。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制定高火险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周边等特定地块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第十三条 自治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9月10日至次年5月10日为重点森林防火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分布状况

7、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和重点森林防火区,设定森林防火期和重点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6/16精品文档重点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以及春节、清明、三月三、重阳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定森林高火险期,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必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森林禁火令或者禁止林区野外用火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森林防火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