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海口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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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中期回顾和后期发展(2013-2015)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目录前言1第一章发展现状1一、取得的主要成绩1二、存在问题6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7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0一、指导思想10二、基本原则11第三章发展目标11一、总体目标11二、区域目标12三、企业目标12四、产品目标12五、创新目标12第四章重点发展领域13一、医药工业13二、医药商业17第五章主要发展任务18一、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提值升级18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带动行业整体快速发展22三、推进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24四、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和国际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26五、制定医药储备应急预案,加强突发灾情处置能力27第六章保障措施28一、认真落实现有国家、省、市扶持政策28IV 二、继续加大政策扶持,优化提升发展环境28三、加强市场营销工作,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29四、强化企业自主创新,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30五、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30六、加快医药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企业集约化发展33七、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34八、扶持优质品牌产品,实施政策重点扶持34九、推进企业诚信建设,高度重视药品质量35十、搞好顶层设计,优化产业政策和政务环境37十一、建立相关部门协调机制,解决突出问题38第七章其他39一、规划范围39二、规划基准、期限39三、规划解释39海口市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说明40一、规划编制的目的与必要性40二、规划编制方法与过程41三、规划的构架42四、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43五、规划发展目标设置及布局规划设置43六、规划的内容45附录一:规划扶持政策53附录二:名词解释54附录三:调查表另附专册59附录四:省内外医药行业的部分政策对照一览表60IV 前言根据国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结合医药产业是我省、我市的重点发展支柱产业的战略定位,编制此规划。规划的编制结合海口市医药发展的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具有可操作性。通过编制规划对我市医药产业的发展在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有所创新,保持我市医药产业良好的发展势头,实现我市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第一章发展现状一、取得的主要成绩建省以来,我市医药工业产值连续保持15%以上的增长速度,近几年来平均保持20%以上的高位增长,税收平均每年增加18%。“十二五”96 时期我市医药产业面临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企业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门槛不断提升以及药品价格大幅下降、生产成本不断提升等环境变化的影响。因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大科研创新,着力调整产品结构,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整体保持平稳发展势头,是“十二五”时期我市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我市医药产业逐步形成了以保税区、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为药品生产的聚集地。我市医药企业拥有先进的制造技术装备,达到了GMP、CGMP认证标准的厂房车间,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创建了一批知名品牌,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医药产业已成为我市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一)医药产业发展速度加快,规模效益快速增长2012年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82家,其中通过GMP认证企业70家,通过率达到85%;规模以上生产企业有37家。全市医药生产企业完成工业产值96.49亿元,比2010年同比增长24.43%;实现工业增加值44.54亿元,比2010年同比增长32.52%;工业销售产值90亿元,比2010年同比增长33.32%;税收2012年比2010年同比增长21.67%。(二)产业基础不断夯实96 截至2012年底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比2010年增加了11家。拥有药品批准文号2621个,与2010年同比增长2.67%;药品品种1553个,经济总量195亿元;海口市医药批发流通企业261家,零售连锁企业13家,全省连锁及单体药店2958家;海口市上市医药生产企业6家,上市公司控股企业8家;全市医药行业从业人员达到2.5万人。(三)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我市产品结构由抗生素为主导产品逐步调整为抗肿瘤、心脑血管、消化系统、妇科药、儿科药、外科用药等多种类型产品。2012年进入全省医药基本目录的有437个。全市重点新(改)扩建医药项目34个,投资45.68亿元,有9个重点项目预计在2015年新增产能将超过5亿元,9个重点药品品种预计在2015年新增产能将超过5亿元,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引进海内外科技型人才。(四)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产业配套不断完善我市医药企业主要以“海口药谷”为核心区,以海口保税区、海口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和永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为聚集区域。海口保税区、海口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以生产冻干粉针剂、缓控释制剂、栓剂、多肽类等为主的药物。产业集群已逐步形成,37家规模以上企业近年来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配套相关专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也逐步建成并形成气候。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特征进一步显现。产业布局日趋合理:海口市医药生产、研发、物流、批发企业基本集中在海口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保税区、三叶物流城。(五)外向型出口基地通过培育正在成形 96 利用当地道地药材生产的枫蓼肠胃康,注射用头孢曲松钠等产品畅销越南等东南亚国家。裸花紫珠片、更昔络韦钠和注射用阿奇霉素、多肽原料药、原料药蒙脱石散等优质单品种药品也进一步打开国际市场。制剂出口作为海口医药行业一个重要的战略,海口市6-10家企业出口申报正在审批,重点进行引导和扶持,以提升海口医药经济亮点和产业声誉,提升整体竞争力。(六)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高2012年全市有28个医药专业研究机构,57个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及工科(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和省级企业中心,1个博士后工作站,国家和省高新企业40家,此外,依托本市超过20家大学、科研机构、医药企业共同参与组建的产学研合作平台——海南南药、黎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已经在地方特色中药开发研究方面发挥了协同创新的引领作用。同时医药技术的国际合作不断加强,一批创新型医药技术人才脱颖而出,2人入选省海外高层次引进“千人计划”。人类重大遗传性疾病、致病因研究和药物开发、个体化基因诊断与治疗、干细胞技术[1]等国际领先、国际首创将生物合成技术用于抗癌药物生产。2010年前企业投入3.43亿元重点开发一批具有自己知识产权的新产品。2012年全市获国家五类以上化学药、六类以上中药新药的生产和临床批文432个,三类73个。(七)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96 时期是我市进入大规模技术改造的重要时期,医药企业所有生产线须全部通过GMP改造。2012年我省已有82家企业通过新版GMP改造,其中,注射剂企业新版GMP改造通过数位于全国第二,普通制剂企业位于全国第三;全市已有70家企业通过新版GMP改造,技术装备水平将有很大提高,部分企业技术和工艺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一大批大型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企业通过增加技术改造投入和引进国内外先进制药设备,大大提升了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八)医药储备及应急管理已提上议事日程海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第四章对建立药品应急储备体系提出了工作指导意见,国有大企业进驻海口,加上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进程正在加快,在应对2005-2010年甲型H1N1流感医药用品应急供应保障工作,及时调剂抗禽流感药物“达菲”、急救用药人血白蛋白等紧缺品种以确保市场供应,缓解了我市医疗机构用药急需。预计2010-2015年时期规模物流企业增加至10-15家,将更新改造一批物流设施。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有:总投资3亿元的华健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交易中心、医药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药品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配送,并向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药品储存、交易、配送服务,整体提升我省医药物流配送水平和形象。国控(海南)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和应急药品储备库;海南三叶物流城拓展现有配送功能,扩大规模,提升管理水平。延伸了业务领域,有效地加强了医药储备应急物流的管理和流通使用。目前,医药公共储备仓库1个,车辆360台,药品经营企业商品的进销存均已使用信息化管理,对市县配送终端进行全方位管理及监控。96 医药配送的销售网络已覆盖了海口市医院、卫生院、社区门诊、村卫生室共834家,覆盖率达98%。二、存在问题虽然我市医药产业发展快速,但与医药产业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依然明显。主要为:一是经济总量小。2012年全市医药工业产值96.49亿元,2012年全国医药工业产值1.82万亿元,2012年我市医药工业产值占全国的0.53%,不及全国排名第一的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我市工业医药园区发展相对缓慢,引领和集聚作用还不够明显。二是企业规模小。全市排名第一的企业年产值仅16.86亿元,进入全国医药企业百强的只有2家;销售过5亿元的医药企业只有4家,产值占全市41.39%,全市排名第一的企业年销售额仅16.91亿元。三是企业税费负担沉重。2003年地产地销政策取消后,税率在16%-17%左右。这些年,税收一直高于利润,而且是高于一倍左右。企业经营费用压力大,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四是创新能力不够强,大部分企业研发投入不足,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较为缺乏,新药研发水平较低,真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物少。五是医药大(新)品种少。医药单品种年销售额过亿元有14个品种,仅占全市生产品种数的0.91%;最大的仅7.69亿元,占全市总产值7.97%;高级研发人才少,可持续发展受限。企业研发投入不足,高科技新产品品种极少。六是资源转化率低。现代中药虽被我市定为重点扶持的产业,但在全市所占比重却逐年下降。而海南岛内药用植物达3000余种,占全国药用植物种类的40%,96 中药产值与我省中药材蕴含藏量排在全国领先的地位不相称;尤其是缺少规模化符合GAP标准的中药材种植基地。我市也有几家综合研究所,科研成果本土转化率极低。七是缺乏国际市场运作的经验。行业企业缺乏通晓国际药品注册、认证和市场运作经验的专业人才,进入国际市场比较困难。八是医药流通相对薄弱。我市医药物流企业存在规模小,效益差、管理水平低的状况,规模化现代物流企业少。加上交通不便,医药流通业对我市工业发展支撑拉动作用不够。海南是岛屿型经济,医药产品、原辅料、包装材料等进出岛成本较高,存在市场竞争的不利因素等。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医药企业实现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纵观国内外医药企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我市医药产业发展机遇空前,挑战严峻。(一)发展的机遇空前1.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形成强劲发展拉动力201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超过8600亿美元,随着世界人口总量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提高,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全国对健康产业的加大投入,2015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12万亿美元。2010年我国医药工业生产值1.25万亿元,预计到2015年达到3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届时,我国医药市场规模将赶超日本居全球第三位。96 2.新医改稳步推进,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新格局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和深入,医疗保障医药供应体系不断完善,医保用药不断扩容,城镇社区和农村基础药品市场空间将得到快速释放,药品市场结构将发生新的变化。药品生产经营模式不断转变。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活跃,高科技和品牌竞争效益进一步放大,产业资源进一步向优势领域园区和优势企业集中,加速形成医药产业发展的新格局。3.政策支持产业,带来产业发展新活力国家和我省将生物产业列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出台了《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已纳入国家战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海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等系列政策,从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都为我市发展医药产业带来了重大机遇。4.科技和经济全球化,加速医药产业的调整与转型高科技竞争推出全球医药产业快速升级转型,特别是基因组学[2]、生物芯片[3]、干细胞工程[4]等一系列技术的突破,促进现代生物技术与医药产业高度融合,以基因工程[5]技术为核心的生物药物将逐步成为全球医药市场的主流。天然药物将进一步成为世界投资的“黄金属地”96 。经济全球化将进一步加快医药产业,特别是原料制造业在全球范围内的转移步伐。跨国医药集团不断向发展中国家扩张渗透,有力推动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二)面临的挑战严峻1.新一轮行业格局变化的挑战国内外医药大企业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明显加快。完善的产业链和强势品牌的效应集聚放大,新版GMP、GSP的实施行业门槛和质量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对我市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医药产业生存与发展带来冲击,在新一轮行业竞争格局中处于相对不利地位。2.新一轮发展环境变化的挑战2010年,环保部颁布《制药工业污水排放标准》,将对生产企业的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环保费用投入越来越大。经济发达省份和医药强省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加大财政投入,在医药科研、公共采购、品牌建设、专业园区发展等方面给予各类优惠政策。我市医药产业的发展环境亟需进一步优化,政策扶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3.新一轮市场激烈竞争的挑战市场竞争已从产品、市场网络等延伸到品牌、文化、技术、标准、产业链等综合性竞争,营销模式、渠道不断创新,市场准入不断提高,我市医药大多营销投入不足,市场策略单一,渠道网络不广,竞争手段落后,在新一轮竞争中将面临国内外强势医药企业更大的冲击。96 4.新一轮医改给营销模式带来挑战“十二五”是医改力度较大的五年,也是医改政策密集出台的五年,即将进入医改的攻坚阶段,医保扩容、基药基层全覆盖,县医院改革试点,新医改和招标的执行,医药企业或调整或改变目前的营销模式以应对市场。5.新一轮科技创新竞争的挑战国内外医药企业尤其是大企业紧紧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和方向,加大科技投入、抢挖人才、运用科技手段不断创新产品、技术、工艺标准等,创新发展领域,努力抢占制高点。我市医药企业同质化竞争严重,科技投入不足,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在新一轮竞争中处于相对劣势。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及我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和新医改带来的发展机遇,努力构建海南特色的医药产业结构,强化创新,鼓励开发和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培育知名品牌,鼓励和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尽快达到新修订药品GMP和GSP标准,促进我市企业在2015年前达到GMP改造目标,支持鼓励大部分企业通过新版GSP认证要求,鼓励我市的生产企业通过美国FDA及欧盟的GMP认证。实现产业升级,引导产能聚集,形成产业综合竞争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向“精、专、特、新”96 方向发展,夯实产业基础,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到我市投资发展医药产业。大力加强市场营销力度,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重复建设“三不”原则,倡导生态药业模式,形成具有我市特色医药产业的政策导向。(二)坚持立足生物资源特色发展。深挖我市潜力,着力培育我市药品品牌,发挥品牌规模效应。(三)整合资源,突破发展。整合各种资源,重点破解产业发展瓶颈,着力推进重大联合、兼并重组,实现产业规模发展。(四)强化科技,创新发展。加强自主创新和引进集成创新能力建设,将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我市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五)优化布局,健康发展。加大政策引导推动企业、人才和资金向医药优势区域流动,加快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引领产业集聚发展。第三章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海口市医药经济总量达到3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0%-18%以上,医药工业产值140-180亿元,年均增长10%-18%,海口市医药商业销售额120-150亿元,年均增长10%-12%左右。96 目标分解为:2013年医药工业产值预计达到110-120亿元;2014年预计达到120-140亿元;2015年预计达到140-180亿元。2013年医药商业销售额预计达到100-115亿元;2014年预计达到115-130亿元;2015年预计达到130-150亿元。二、区域目标培育形成特色医药产业区域(产业基地),优先发展海口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和美安科技新城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化学药物(含化学药物新制剂、原料药、中间体)、中药天然药物(含中药提取物、中药材、药食同源中药保健食品),积极发展生物技术药物、海洋药物、医疗器械,将我市建设成为中国南方重要的药品研发、教育培训、生产和销售基地。三、企业目标到2015年,重点培育产值5亿元(含)以上企业10家以上,产值10亿(含)以上的企业3家,鼓励、引导优势企业实施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争取引导重组并组建成1-2个产值在20-30亿的企业集团。培育3~5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20家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的中型药品流通企业,形成规模企业和中小企业协作发展格局。四、产品目标重点培育年销售超过5亿元的药物单品种3个以上,超过1亿元的单品种26个以上。五、创新目标96 建设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3个,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科研成果产业化率提高到25%以上,力争获国家五类以上化学新药、六类以上中药新药、新生物制药等生产及临床批文440-450个,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2个。第四章重点发展领域一、医药工业围绕重大疾病、常见病、慢性病和疫情的防治需求,立足产业现状,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和区位比较优势,加大整合力度,深挖行业潜能,重点发展化学药物(含化学药物新制剂、原料药、中间体)、中药[6]天然药物[7](含中药提取物、中药材、药食同源中药保健食品[8]),积极发展生物技术药物、海洋药物、医疗器械,培育新的产业经济增长点,加速壮大产业规模,全面提升我市医药产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一)化学药物重点发展抗感染、抗肿瘤、心脑血管类等疾病防治需求的创新药物、高端仿制药、首仿药和专利到期抢仿药;加快仿制研发、工艺创新和关键技术开发,包括缓控释、靶向给药、复方、透皮吸收等新技术,以及配套高附加值制剂产品的微量级原料技术。推广应用膜分离[9]、新型结晶[10]96 、生物转化等原料新技术。推行环保、清洁生产、节能减排。争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药创制成功,投放市场,形成核心竞争力。倡导和支持生产企业进行新版GMP标准和CGMP改造认证,提高产品质量,力争使一批重点企业的制剂产品通过FDA、COS认证,获得打入国际发达国家市场的资格。同时,鼓励岛内企业与国际医药产业接轨,推动产品国际注册的工作,争取在“十二五”内完成3-5个品种在欧美市场的注册工作。通过以上努力,提升我市医药工业企业化学药产值总和,2015年末达120-140亿元。海口市“十二五”时期一类化药在研品种表(表一)序号产品名称主治功能或用途新药类别1小虎宁治疗有对头孢曲松单方耐药、对本复方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细菌引起的中、重感染化药1.5类2QLNC-120抗肿瘤化药1类3QLNC-6抗肿瘤化药1类4盐酸西莫替尼片抗肿瘤药物(EGFR络氨酸激酶抑制剂)化药1.1类5对甲苯磺酸噻尔菲尼片抗肿瘤(C-kit/KDR双靶点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化药1.1类6苹果酸他菲替尼胶囊抗肿瘤(多靶点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化药1.1类7ZPL原料及制剂消炎抗菌类化药1类8Hemay020项目抗肿瘤化药1类9Remay155原料及制剂银屑病化药1.1类10Hemay188原料及制剂肝癌化药1.1类11头孢曲松他唑巴坦抗生素化药1类新型制剂药物。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先进的制剂生产技术,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开发缓控释、靶向给药、透皮吸收、粘膜给药的新剂型、新产品。大力发展DDT(药物传递技术)输送技术,包括口服缓控释技术、口服和注射用微粒给药系统(口服或注射的纳米粒[11]、脂质体[12]、微球[13]、亚微乳[14]等)、缓释滴眼液技术、口腔速崩技术等。大力支持发展新型输送给药技术产品,尤其是能够实现靶向、长效的纳米粒、脂质体、微球、亚微乳等新剂型。96 积极推动新型药物制剂技术的工业化和产业化的进程。(二)中药天然药物按照构建“一地二岛三药”的特色资源型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框架的总体要求,加强我市中药、南药、黎药和天然药物创新药物的研发、生产,传统优势中成药品种的二次开发和以本地特色资源为原料的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特色健康产品、精制中药饮片、超微饮片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推行“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等产业化运作模式,建立莪术、裸花紫珠、胆木、辣蓼、牛耳枫、广藿香、鸦胆子、海马等药材原料生产的规范化规模化基地和降香黄檀、白木香、海南粗榧、海南龙血树、海南灵芝等珍稀濒危南药的繁育基地。强化对药材GAP认证的指导工作。深入调查和整理海南传统民族用药经验,扶持本省企业开展对黎苗族药物的开发,重点培育发展前景较好的民族药物3-5个品种,带动本省民族药物的深入开发,使之由资源优势变为商品优势。加强现代生物技术对传统中药的改造,推进中药天然药物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1.大力开展中药生产工艺的创新,促进现代生产技术与传统生产工艺的融合。积极推广生物酶仿生提取、膜分离、中药指纹图谱[15]、超临界萃取[16]等技术,新工艺在中成药研发和生产中的应用,不断提高中药提取、提纯水平,走中药现代化之路。96 2.加强中药工艺标准化研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研究、地道药材有效组分和成份的确定研究,逐步建立和完善中药与民族药(南药、黎药)生产规范和标准,确保中药质量可控和安全。3.支持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鼓励企业围绕名优产品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进一步巩固名优产品在国内的市场优势。同时积极开发国内外市场,发展抗HPV病毒宫露宁、保妇康栓、枫蓼肠胃康、裸花紫珠片、止咳橘红颗粒、止咳宝片、喉痛灵、感冒清胶囊、小儿咳嗽灵颗粒、胆木片、贯黄感冒颗粒等名优中成药产品。(三)生物技术药物[17]根据企业选择的标的项目产品,发展生物基因重组、克隆等上游构建细胞关键技术的研究以及免疫原蛋白质[18]类、多肽类、干细胞类、疫苗类等生物创新药物研究,通过提前介入,多方支持,体现产、学、研结合的多功能效应,促进一批生物创新药物研发成功、投产上市。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壮大产业规模。大力发展疫苗、生物芯片与基因诊断等医药产业。支持生物制药企业在海口建立科研机构,促进一批生物创新药物产业化。到2015年,初步形成海口市生物制药规模。海口市“十二五”时期一类生物药在研品种表(表二)序号产品名称主治功能或用途新药类别1rhCNB抗癌生物制品1.1类2LAMP靶向作用的BA抗肿瘤疫苗抗肿瘤生物制品1类96 (四)海洋药利用我市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以海洋动植物及其共互生微生物、极端环境微生物为主要研究对象,筛选活性化合物、海洋多糖[19](寡糖)及其衍生物,将基因工程、细胞工程[20]、发酵工程[21]等现代生物技术应用于海洋药物的研究开发中,大力开发降压、降糖、降脂、抗肿瘤药物、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及保健食品等系列产品。到2015年,使我市海洋药的发展初见成效。(五)医疗器械积极发展医疗器械产业,培育新的医药产业经济增长点。2012年,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产值达1.5亿元,全年销售额达11亿元;预计到2015年,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产值达到2亿元,销售额达到15亿元。二、医药商业集中优势资源,加快以海口为中心,洋浦、三亚、文昌等市县联动,渗透全省,面向全国医药物流体系,提高行业集中度,推动海口市医药商业快速发展。到2015年海口市医药商业销售总额达到120-150亿元。(一)横联纵合,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引导和支持省内外优势医药批发、物流配送的商业公司。整合企业、行业、市场和社会等各种优势资源,加快联合、兼并重组步伐。支持建立工商合作,鼓励优势与特色互补的医药工商战略联盟。鼓励构建跨地区的信息资源网络,积极发展第三方医药专业物流、医药电子商务,搭建一个与中药材配套的交易平台。在“十二五”时期我市将投资建设“96 基于BtoB架构的药品电子商务全冷链配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鼓励规模以上的经营企业快速发展,加快城镇社区和农村医药配送网络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立足海口,衔接三亚、洋浦,渗透全国的医药分销网络体系,加强对区域分销市场的控制。支持10—15家医药批发物流企业专业化、信息化、现代化发展,提升行业集中度。(二)创新模式,发展医药连锁。支持医药零售连锁企业整合品牌、网络、人才等优势资源,走精细化经营道路。积极推进介入上游生产或采取OEM[22]贴牌生产等方式与生产企业建立新型产销合作模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物联网模式电子商务在医药零售连锁中心应用,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和经营管理效率。加快海口覆盖全省区域和全国大中城市的大型连锁网络体系。重点支持4—6家药品和医疗器械零售连锁企业等特色化发展。(三)开放合作,拓展国际市场。打造海口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作为出口基地,扩大制剂产品出口。商务部门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国际性医药展览会交易会和专业论坛。鼓励企业开展药品国际注册和生产质量体系国际认证,积极发展境外代理、分销业务。鼓励商业企业充分发挥网络管理优势,广泛开展国(境)内外合作,开拓国际医药市场。第五章主要发展任务一、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提值升级要重点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转型升级”96 ,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主动融入医药产业调整的大趋势,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研制高附加值、“精、专、特、新”的产品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创新体制机制,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着力改善产品结构,提升技术结构,调整布局结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一)引导产业布局,加快产业提值升级。以我市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现有的产业布局为基础,进一步优化形成区域分工协调发展的布局。1.以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为聚集区,37家规模化企业集中在药谷工业区、保税区相对聚集的区域主要生产化学药品(化学原料药、制剂、中间体)、疫苗和中成药。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将重点发展成为医药生产、医疗器械、医药外包装、保健品生产基地。加大药用辅料及药用包装材料相关产业的发展,积极做好配套设施的建设。在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二期,以华健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交易中心、三叶物流城为集散地,加强流通行业基础建设,努力提高行业集中度,调整行业结构。发展药品现代流通和经营方式,加强对外交流合作。96 2.以美安科技新城生物医药产业园为聚集区,引进一批生物医药规模企业入园,建立生物医药科技中心,以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为平台,依托多所药物研究所、中试生产中心形成生物医药的研发转化、孵化、产业化的平台。围绕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加快与国际生物医药接轨,使美安科技新城成为现代中药制剂、生物制剂、首仿和原研化学药、海洋药物、特色医疗器械、孵化中心和制造集聚区。着力推动海口美安科技新城发展成为全国较有影响的生物医药专业园区,吸收更多资金、品种、项目落户园区。3.海南省是海洋大省,管辖海洋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资源无以伦比。以海口为核心辐射全省的海洋药物圈,形成海洋药物的研发、生产中心,带动蓝色海岛经济特区的建设。(二)调整组织结构,扶持重点企业间的合作发展。坚持发挥扶优扶强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促进品种、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快速扩大优势企业规模和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形成大型企业和中小特色企业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行业格局。重点培育医药规模企业(集团),加大“外引内培”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实施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形成一批对中小企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型规模企业(集团)。扶持一批成长性好的工业、商业规模企业,加快技改、新项目建设、新品种研发和产业化、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品牌和市场网络(点)建设,抢占相关领域的领先或优势地位。支持有实力的商业企业进入工业领域,实现科工贸一体化发展。重点培育30家医药工业规模企业(集团)。扶持发展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96 方向发展,加速形成大型企业和中小特色企业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行业格局。促进一批研发能力强,拥有创新产品,发展潜力大的骨干、特色企业。重视外来和本土人才的培养和鼓励,包括技工、工程师、普通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政府搭建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机会和工作待遇。鼓励一批有技术特色和高端人才、机制灵活的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集团进行对接,形成优势互补、特色发展。调整产品结构,培育医药大品种和新产品。着力发展抗肿瘤类、妇科类、抗肝炎类、抗风湿类、心脑血管类、消化系统、精神类、新型抗生素、补益类、功能保健品等优势产品群,大力发展高科技产品,培育海口优势特色品种。重点培育医药优势大品种。扶持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打造1个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5个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拳头产品和30个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优势产品;鼓励研发生产临床必需、特殊用药品种,培育优势特色医药产品。大力发展高科技新产品。重点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新制剂、新型化药制剂、生物制品、高端医疗器械及诊断试剂,构建高端产品群,提升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基本药物产品生产和供应。抓住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机遇,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要素资源的保障,推动我市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基本药物品种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支持企业提高基本药物产品质量和规模化生产能力,打造基药大品种,努力提高我市基本药物产品市场全国市场占有率。优化环境资源结构,促进“两型”即节约型、节能型医药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激励和重点扶持资源节约、环境污染少、循环利用高的技术、工艺和产业发展,促进构建医药产业链、价值链、生态链,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管理创新、节能降耗、大力发展“96 节约使用、回收利用、综合开发、保护生态和协同发展”,以求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推动我市医药产业快速升级。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带动行业整体快速发展着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医药园区建设,加快科研、医药新项目和物流基地建设,重点支持5-10个具较强带动作用的项目建设。(一)生产基地和科研平台新建项目。推进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加快重点生产项目建设,加快科研平台建设和新成果、新产品产业化步伐,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有:生物基因工程抗肿瘤一类新药rhCNB建设项目、单克隆抗体[23]试验中心、抗肿瘤药(FDA认证)建设项目;省药研所的创新药物孵化器项目;海南省干细胞库项目;“结核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盒”项目;治疗用疫苗类生物制剂、预防用生物制剂项目;抗肿瘤靶向药物制剂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二)技术改造项目。结合医药企业新版GMP认证,加快技术改造、工艺创新,提升生产装备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立项建设、考核和推广等机制,加强重点项目的动态管理。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见表三)。96 (三)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探索符合海口经营企业实际的GSP实施和监管举措。推进重点医药商业GSP基地扩建,异地新建,改善研发设施条件,提升现代化、专业化、自动化、信息化管理水平,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行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有:华健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交易中心、国控(海南)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中心、三叶物流城等。海口市近期医药行业重点项目建设一览表(表三)序号重点项目承担项目的单位名称1创新药物孵化器项目海南省药物研究所2生物基因工程实验室与生产车间、丙帕他莫原料药车间、中药提取车间、动力配套系统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药谷二期厂房的二期建设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4海南海药技术中心及产品研发建设项目、单克隆抗体试验中心、抗肿瘤药(FDA认证建设项目)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5皇隆新药厂建设项目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GMP药厂项目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7注射用卡式笔系统项目、国防先进水平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和技术改造、治疗糖尿病新药艾塞那肽产业化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女性生殖美护蕊蓓尔产品GMP技改、妇科创新产品瑞贝生GMP技改海南森瑞谱生命科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9治疗艾滋病疫苗、治疗性乙肝疫苗、霍乱口服减毒活疫苗、结核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盒;海口维缇瑷生物研究院10海南省干细胞库项目海南和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口服缓控释和特色固体制剂车间扩产及GMP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2惠普森GMP制剂大楼工程建设项目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3固体制剂、栓剂、化验室改造海南九芝堂药业有限公司14药谷二期新版GMP厂房项目海南利能康泰制药有限公司15药谷二期新厂项目、中药(黎药)GAP种植基地海南新世通制药有限公司16车间改造、购置生产设备及更新、检验设备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17抗肿瘤制剂项目(口服固剂车间)海南锦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8GMP新建工程项目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19澳美华制药厂建设项目海南澳美华制药有限公司20中化联合制药高新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海南中化联合制药工业有限公司21海口全星制药GMP技术改造项目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22万特制药新厂二期工程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23新厂建设项目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24华益泰康医药技术车间项目及口服缓释控生产平台建设海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25GSP标准化药品储备仓库、LIMS现代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自动化分拣系统、医药信息平台、高架药品库华健药业有限公司26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国药物流冷链温湿度监控系统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96 27医药应急储备项目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三、推进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科技、智力、检(监)测、投融资、信息化等五大支撑体系建设。(一)科技支撑体系。重点建立3个医药研发、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专业平台,突破研发、产业化关键技术瓶颈,建立产学研高效结合的创新机制,拓展产学研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支持本土科技成果优先转化,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与发展。建设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立小分子药物研发与结构改造、核酸适配体[24]筛选、中药活性成分筛选、新型药用配酶制剂研制、新型药用辅料研发、新型化学药物制剂研究、靶向药物制剂研究等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共性关键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和完善国家认证的GLP[25]中心、试验动物与安全评价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动物模型制备中心[26]、产业科技数据与信息服务中心等。建立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在创新、保护、维权、利用等不同环节,大力加强对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品牌商标的保护,充分应用知识产权专利、国际专利制度、保护商业秘密等手段,保护我市医药产业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权益。(二)智力支撑体系。实施“外引内培”人才发展战略,加快医药专业学科建设,满足产品发展对人才的需求。96 加强医药科技人才培养。加大高校生物工程、药学、制药工程等专业和生命科学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力度,加强对生物医药原创人才、生物技术工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鼓励各类院校培养医药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探索产学合作办学新路子,支持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着力引进国内外智力。以各种形式引进国内外医药领军人物和研发、营销、管理学人才,开展项目、技术合作和创业。大力引进掌握生物医药前沿技术、拥有医药高新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人才和高素质的复合人才,努力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推动技术研发人才向医药产业聚集区流动。(三)检(监)测支撑体系。加快实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药物研究所、省药品评审认证与不良反应中心组成的专业技术支撑平台。进一步加强医药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抓好高风险药品和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四)投融资支撑体系。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种优势资源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多文化投融资体系,破解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完善融资担保平台。培育壮大省内已有的融资担保机构,引导金融机构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医药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建立上市培育机制。积极建立证监、银监、证券、评估、会计等机构协同工作机制,支持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新板和境内外上市。支持产业集聚区(基地)中小企业联合发行企业债券等。96 (五)信息化支撑体系。2012年医药企业运用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软件办公到达60%;到2015年信息化软件办公的医药企业将增至70%-80%。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作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平台建设包括:海南药业推介平台、海南药谷推介平台、人才培养及引进平台、融资重组平台、产品合作平台、技术业务咨询平台、信息共享平台、医药数据查询平台、行业党建平台、在线服务平台、知识管理服务平台和设备共享平台。预计花3-5年建设开发完成全省医药企业、保健食品企业和各类政策、经济、项目、产品、技术、人才、资源、知识管理等基础数据库,为服务系统建设提供数据基础,使之更加适应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要求;开发产品发布、推介、展示、电子商务系统、企业技术经济信息管理分析系统,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在现有网络平台基础上,建设100平方米的网络管理中心,增加设备及网络建设,加强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企业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与信息化建设相匹配,在技术和管理的关键环节运用信息化的手段。新药研发,重大创造有信息化应用系统支撑。对现有资源优势进行调整整合,充分发挥信息共享和应用。四、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和国际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96 瞄准国际、国内两大市场,加快名牌培育,放大名牌效应、加快国际合作,快速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一)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引导和扶持优势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加快推进企业质量认证体系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并逐步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制药装备质量标准,推动与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升级。加大品牌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升品牌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进地方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打造海南道地南药特色中药材(饮片)品牌。(二)加强国际合作。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加强与世界各国地区在医药政策、法规及市场研究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各类国际认证和产品国外注册,提高应对国际竞争的能力,开拓国际市场。五、制定医药储备应急预案,加强突发灾情处置能力根据我省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需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预案要贴近海口实际,把因公共安全事件带来的损失和疾病传染范围降低到最小。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特点,做好医药储备应急预案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事件处置实战能力。(一)强化医药储备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医药储备应急处置机制,健全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处置应对程序。不断提高人员队伍素质,组织协调能力,预测预警能力,事件处置能力和保障储备能力,做到依法规范,快速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与协调各区开展我市医药储备应急救员工作,不断完善全市医药储备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96 (二)改善医药储备和应急体系硬件建设。医药储备应急体系要向系统化、集成化发展,重点围绕完善医药储备应急网络后台系统,物流运输紧急配送系统来保障药品及时有效供应,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竞争机制双重作用,增强医药储备应急体系公共服务功能。第六章保障措施一、认真落实现有国家、省、市扶持政策用好用足现有扶持医药产业政策,引导医药企业争取国家、省级及市级各专项对医药产业投资项目的资金扶持,创新政府资金的支持方式,通过股权投资、贴息、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方式,支持重大创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和资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和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产学研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要加大对医药产业项目支持比重,重点支持公共基础设施、专业化服务平台、项目引进及兼并重组、骨干企业技术改造、质量安全等方面五大项目建设。用足用活省市各级政府、海口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和技术产业基地(园区)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与医药产业相关的企业、人才、资金向产业基地或工业园区集聚,推动医药基地医药园区加快发展。研究医药行业税收贡献反哺于企业研发的长效激励机制,切实振兴我市医药产业。二、继续加大政策扶持,优化提升发展环境96 推进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开发格局,引进高端技术和重大项目,在土地要素、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大对医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加大对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功能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涉及医药园区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各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加强协调,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与国际大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承接国际医药研发和生产外包业务,使海口市医药企业逐步融入国际医药研发链和产业链,推动我市医药企业加快国际化进程,提升国际竞争力。充分用活鼓励政策,先行先试,积极协调海南省增强药品审评力量,争取部分审评权下放到省内,加速药品审评速度,加快医药产业发展。三、加强市场营销工作,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要加强市场特别是欧美市场的研究分析,根据企业和国内外市场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市场营销策略和营销目标。对国内外市场,一是要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加强与国际500强和国际知名制药企业的合作。二是在巩固传统原料药出口市场的同时努力扩大制剂和中成药出口,积极承接各生产企业委托加工业务。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鼓励企业生产经营与国际医药产业标准对接,实施CGMP,积极推进美国FDA、欧盟COS注册及认证工作,制定政策鼓励医药制剂产品出口,对通过CGMP、FDA、COS认证标准的企业给予出口关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出口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对企业为研究、开发和生产所需进口的先进96 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相应进口货物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企业出口的产品,享受相应的退税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逐步构建国内外营销渠道,发展全球自主品牌。四、强化企业自主创新,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在医药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采用分阶段扶持方式(例:取得药物临床研究批件补贴——临床研究费用补贴——新药申报、检测费用补贴)鼓励企业进行新药开发,稳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核心,鼓励产学研联盟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支持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自主技术创新职能,加快省重大药物创制中心建设,加大对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扶持力度,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高新人才、高科技项目、专利产品给予减免税支持,不断增长新的技术创新点,研制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支持高科技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加大对关键性技术支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功能性设施的支持力度。五、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96 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投资,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完善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政策体系,对购置主要生产设备、实施技改提效扩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参照CGMP、COS进行改造,加大医药产业的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把技术改造作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抓手,提升医药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信息化水平和节能减排水平。着力引进当代制药先进技术和水平,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从而优化投资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鼓励和扶持企业实施新版GSP的政策规定,特别是在配送企业资格遴选,库房改造等。硬件设施投入上予以资金扶持等方面优先鼓励认证企业,在软件编写,各类人员资格配备,验证等方面从海口的实际出发,合理要求和规范,加大对企业各类人员,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中高管人员以及职业药师的培训,政府拨出专款对于指导、培训方面予以补助。鼓励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研发和生产、制造和流通、原料药和制剂、中药材和中成药等企业之间的上下游整合,支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96 鼓励优势企业尽快通过GMP认证。对已经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或药品检查国际公约组织(PIC/S)成员单位药品GMP认证检查的企业或其他基础较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既往药品GMP认证检查中未发现严重缺陷项目的企业,通过优先安排检查等措施,鼓励其全部生产线一次性通过认证。对已经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或药品检查国际公约组织(PIC/S)成员单位药品GMP认证检查的生产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检查工作复核认为符合我国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后,可予直接通过认证。在认证过程中,相关部门给予需要委托加工的企业在提出申请后积极帮助其落地。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对企业生产成本的影响。对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产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达到国际水平的,实行合理的价格倾斜政策。支持企业药品GMP改造项目。通过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等方式,对企业新修订药品GMP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对于医药企业进行GMP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单个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对列入国家、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中小型企业优质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对新建企业一年内通过GMP认证且年亩均纳税达到规定数的,给予税收奖励,调动企业实施改造的积极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制剂生产线,组织实施生产质量体系国际认证,带动我市药品生产质量保证水平与国际接轨。充分发挥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对促进产业升级的积极作用。抓住医药行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重要机遇,在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证水平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中各项任务。通过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96 对于无法通过GMP认证的中小企业,给予政策扶持支持其进行兼并重组。有效发挥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在鼓励先进、淘汰落后、促进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和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医药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发展水平等方面的作用,提升我市医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医药行业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对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组织领导。各级药品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建立跨部门的领导小组或协调会议机制,制定工作规划,协调本辖区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政策,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六、加快医药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企业集约化发展重点建设海口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美安科技新城,鼓励外省企业落户园区,对新建企业产值、税收达标的给予税收政策优惠;企业利用原有厂房、土地进行新建厂房、增加设备实施“零地技改”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补助,引导医药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协调相关部门,立项、土地等方面共同推动产业基地建设和重大产业化项目落地,适应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快水、电、气供给新增能力建设,保证重点企业正常生产运行;在土地资源总体偏紧的形势下,按照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和财税贡献率择优配置建设用地96 。严格执行项目在能耗、水耗、环保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实现污染集中治理和资源的集合利用。使水电气的配套更为完备,价格更为低廉。积极鼓励企业帮助园区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引进者给予招商引资奖励,使园区内形成较为完整的技术链、产品链,提高产业发展一体化水平,促进园区形成产业体系。用好税收政策、财政政策鼓励园区医药企业加速发展,培育壮大规模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做强做大,从而形成发展能力强的医药产业群。推进医药工业绿色发展,解决好环境保护与原料药供应。加强对各地制药企业排污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出台统一的执行细则,不定期抽查各地制药企业的监测结果。在加速产业升级和提高环境保护要求的同时,加强必要的药品市场宏观调控,尤其需要加强对原料药供应的监测和保障,防止因环保标准提高导致原料药价格过快上涨,处理好发展与环保的关系,维持药品价格稳定,维护整个社会的药品供应体系的稳定。七、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培养一批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家和高级技师、药师、执业药师。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在中高等职业院校扩大医药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实用型人才培养的规模。针对我市医药行业实际情况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制定有效可行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医药行业重点领域(制药设备制造与维修、高端药品研发人才、GMP审计96 工程师、质量研究工程师、高端营销人才等)及相关关键岗位的稀缺人才,并依照有关政策对引进人才在创业、住房、医疗、配偶子女的安置等方面给予优待,完善针对企业或个人激励措施(以企业或个人取得专利发明数量及专利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规模大小为条件予以奖励),为引进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排除后顾之忧。八、扶持优质品牌产品,实施政策重点扶持扶植市场潜力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开发,淘汰重复开发。落实我市“重大创新品种的奖励制度”对原创性生物制品和化学药五类,中成药六类以上新药研制及首仿药物,纳米粒脂质体等新剂型药物,鼓励科研立项,给予经费补助。鼓励引进新品种,给予资金奖励。在科研立项、经费补助。在省级定价极限内,对目录中医药创新产品,统筹考虑生产成本、研发投入、创新程度、市场环境等因素,采取支持性价格政策,对实行国家统一定价的药物,积极协助我市质量高,疗效好,符合条件的药品申请单独定价,同时积极协助我市优势企业的基本药物申请国家统一定价。新药审批采取的:一类新药采取提前介入,专人跟踪、专家指导,即来即办。首次药采取绿色通道办理,拳头产品补充申请优先办理,投产上市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专项补贴。建立和完善高端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企业技术创新的奖励机制,完善对国家级,省级工程(企业技术)中心的奖励措施。九、推进企业诚信建设,高度重视药品质量保证公众健康,药品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药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关系到医药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人命关天,责任重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96 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推动企业自律,积极探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和安全数据库,初步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的评价、披露制度和奖惩制度,对企业按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实行动态评价,对严重违规和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加快推进医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危机意识,建立医药企业诚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营造行业诚信环境,完善诚信社会监督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通行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等五项药品流通行业标准。防范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高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96 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夯实质量管理技术基础,将质量管理、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化管理纳入企业的研发、生产、经营、节能增效和售后服务各个环节。一要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确立品牌发展目标,制定品牌培育,创建激励政策和措施,努力发挥当地规模企业品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形成产业集群品牌。二要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提高产业层次和技术质量水平。三要大力实施技术进步战略,通过技术进步提升药品质量标准。支持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实施新版GMP,使药品质量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十、搞好顶层设计,优化产业政策和政务环境产业政策从本质上是为了促进产业结构全面、协调、合理高效和可持续发展,增强本市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实施不同的政策手段和激励机制来影响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未来方向的政策体系。包括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空间配置政策。加强产业顶层设计,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由省领导、市领导、相关部门以及专业人士组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制订海口市医药产业发展的专项产业政策,加强在市场准入,产品价格、公共采购方面的政策引导,形成发展合力。落实支持性价格政策,对原研、独家、专利、中药保护等产品给予合理定价支持;创新药品集中采购方式,鼓励省内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质量可靠、疗效确切。本市品牌医药产品,积极探索基本药物目录产品省内定点生产、采购、配送运行机制;在同等情况下对本市拳头产品和五类以上新药优先纳入省医保、新农合、基药增补等目录。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医药行业准入管理和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强化行业指导和建立帮扶机制。96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协会自律。行业协会应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合作交流,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教育培训和技术交流等服务。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信息统计、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制定和核准等工作,加强对产业发展内容的调查与研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争取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药监、科技、物价等部门的积极支持和指导,与省医药行业协会的工作形成合力,全力推动医药行业上新的台阶。发挥行业协会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准入条件和开展行业评估、培训咨询,以及反映行业诉求多方面的作用,加强行业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管理。十一、建立相关部门协调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医药工业的运行监测,及时跟踪要素供给、价格波动、市场供求情况,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保证制药企业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产业调研,跟踪产业动态,把握产业趋势,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共同参与的会商协调机制,指导和支持海口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开展创建国家、省、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积极构建“部省市”96 三级共建发展模式,支持和帮助医药园区、企业、项目、产品进入国家医药产业发展体系,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及工作措施。推进各主要职能部门定点联系和帮扶重点企业的工作机制,研究制订我市医疗机构、医药生产企业、商业企业联动协作的长效机制。组建我市医药产业发展专家咨询机构,提供专业咨询、议论和决策意见。加强医药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制定并及时调整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内容。第七章其他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包括海口市辖区内所有医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药工业园。二、规划基准、期限规划时间以2012年为基准,期限为2013年至2015年。三、规划解释本规划由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96 海口市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说明一、规划编制的目的与必要性医药行业是国家“十二五”规划鼓励发展的行业之一,是我省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2012年海口市医药企业产值占全省医药产值的96.29%,成为海口市的工业亮点,此规划的编制是立足于现在,预测“十二五”末期的发展情况,并通过政府的政策措施,对医药行业的发展予以引导、支持、政策倾斜。进一步做强做大产业,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我市医药企业由“多”向“强”迈进。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产业,是我市着力培育发展的高成长性新兴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医药产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通过制定和实施《海口市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中期回顾和后期发展(2013—2015)》(以下简称规划),总结“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就,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根据“十二五”前两年的目标完成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确保“十二五”中后期的发展目标得以实现,对积极指导我市医药产业调整优化结构、加快转型升级、产能聚集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由“十二五”前两年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十二五”96 中后期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发展领域、主要发展任务、保障措施等部分组成,是我市工业总体规划中的一个专项规划,是工业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市政府指导医药工业发展,履行政府公共职责的依据,对加快推进医药产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二、规划编制方法与过程第一阶段前期调研和制定方案阶段2013年初,我局根据我省、我市行业发展特点及趋势,拟编制《海口市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十二五”中期回顾和后期发展(2013—2015)》。2013年6月初开始了编制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由徐伟局长牵头,鞠磊市长作为顾问,省工信厅、海南大学、医药重点企业、省医药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了编写小组,形成编写提纲,制定发放调研表格530份,走访企业37家,查找2001年以来的医药行业数据。第二阶段实施编制和形成体系阶段组织编写小组对于编写规划的目的和意义进行学习,与省工信厅、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医药行业协会、政府相关厅局开展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研究。与开发园区、各重点企业进行“十二五”96 规划目标衔接。向全行业100多家医药企业及25名专家学者征求了意见,收回企业反馈意见86份,专家学者意见21份。2013年7月,联合省医药行业协会召开了编制工作专题讨论会,行业专家、省药监局领导、企业代表共38人参加。讨论会后总结了与会专家意见六条(见附表一),对规划初稿进行了三次大改,十七次小改,初步形成征求意见稿。第三阶段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2013年8月,组织召开了一次专家《规划》评审会,邀请了省工信厅、省商务厅、海南大学、省内重点政府企业等相关部门及院校的八位专家。评审专家认为《规划》内容全面,结构合理,数据详实、文字精炼、可操作性强。《规划》确定了的发展目标,振奋人心,切实可行,激励性强。《规划》措施扎实,有很多体系性建设措施,实施有抓手,对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导向作用。行业专家、企业以及各厅级领导对《规划》提出了一系列修改意见和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并吸纳了这些意见和建议。详细内容见附表二。我局编写组经过来了长达100多天从未中断过的规划编写工作,征求海口市各局级机关单位意见,得到28个局级机关单位的反馈。其中,25家单位反馈无意见,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法制局、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共提出了九条意见,详细内容见附表三、四、五。我局通过多次调研、政策对比,听取了多方的意见建议,不断进行修改完善,总计进行了33稿修改,完成此终审稿。三、规划的构架本《规划》正文由六个章节组成,后附三个附录;第一章对我市医药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主要回顾“十一五”及“十二五”96 前两年期间国际、国内、省、市医药产业的发展情况,掌握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机遇;第二章阐述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三章解析我市医药产业发展目标;第四章明确我市医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第五章阐述“十二五”后期我市医药产业规划发展的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三个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五类支撑体系建设;第六章明确规划落实的保障政策与措施。四、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规划》充分结合我市医药产业发展现状、行业地位、发展规模等因素,依据我省、我市相关政策进行制定,统筹我市医药产业资源,提高产业创新研发能力。通过编制规划对我市医药产业的发展在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有所创新,保持我市医药产业良好的发展势头,实现我市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同时,鼓励在用好用足国家、省、市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出台更多有利于我市医药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坚持引导产业规范、绿色发展,实现产业升级,提高产能聚集,形成产业综合竞争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向“精、专、特、新”方向发展,夯实产业基础,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到我市投资发展医药产业。大力加强市场营销力度,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规划》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使得目标更明确,措施力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96 五、规划发展目标设置及布局规划设置(一)规划发展目标设置到2015年,海口市医药经济总量达到3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0%-18%以上,医药工业产值140-180亿元,年均增长10%-18%,海口市医药商业销售额120-150亿元,年均增长10%-12%左右;期间重点培育产值5亿元(含)以上企业10家以上,产值10亿(含)以上的企业3家,引导重组并建成1-2个产值在20-30亿元的企业集团,培育3-5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20家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的中型药品流通企业;重点培育年销售超过5亿元的药物单品种3个以上,超过1亿元的单品种26个以上;建设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3个,力争获国家五类以上化学新药、六类以上中药新药、新生物制药等生产及临床批文440-450个,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2个。目标设置参考数据:2013年医药工业产值预计达到110-120亿元;2014年预计达到120-140亿元;2015年预计达到140-180亿元。2013年医药商业销售额预计达到100-115亿元;2014年预计达到115-130亿元;2015年预计达到130-150亿元。(二)布局规划设置1、以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为聚集区,37家规模化企业集中在药谷工业区、保税区相对聚集的区域主要生产化学药品(化学原料药、制剂、中间体)、中成药和疫苗。96 在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二期,以华健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交易中心、三叶物流城为集散地,加强流通行业基础建设,努力提高行业集中度,调整行业结构。2、以美安科技新城生物医药产业园为聚集区,引进一批生物医药规模企业入园,形成生物医药的研发转化、孵化、产业化平台。(三)适用范围及规划基准、期限本次规划包括海口市辖区内所有医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药工业园。规划时间以2012年为基准,期限为2013年至2015年。六、规划的内容(一)重点项目致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步伐,促进医药园区开发建设,加快科研、医药新项目和物流基地建设,着力支持5-10个具带动作用项目建设。1、生产基地和科研平台新建项目。推进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加快重点生产项目建设和新药研发项目建设,加快科研平台建设和新成果、新产品产业化步伐,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代表性的重点生产项目建设有9个,化学新药项目有11个,生物新药项目有2个。96 2、技术改造项目。结合医药企业新版GMP认证,加快技术改造、工艺创新,提升生产装备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规模,代表性的技术改造项目有20个。3、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探索符合海口经营企业实际的GSP实施和监管举措,推进重点医药商业GSP基地扩建,提升行业集中度和竞争力,代表性的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有3个,中药材配套的交易平台项目有1个。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协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教育培训和技术交流等服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信息统计、行业规划、行业标准制定和核准等工作,加强对产业发展内容的调查与研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争取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药监、科技、物价等部门的积极支持和指导,与省医药行业协会的工作形成合力,全力推动医药行业上新的台阶。(二)支撑体系建设情况加快推进科技、智力、检(监)测、投融资、信息化等五大支撑体系建设1、科技支撑体系。重点建立3个医药研发、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专业平台;2、智力支撑体系。实施“外引内培”人才发展战略,加快医药专业学科建设,满足产品发展对人才的需求;3、检(监)测支撑体系。加快实施机关检(监)测单位组成的专业技术支撑平台;96 4、投融资支撑体系。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种优势资源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多文化投融资体系,破解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5、信息化支撑体系。2010年医药企业运用内部管理、财务管理软件办公室到达60%;到2015年信息化软件办公的医药企业将增至70%-80%。(三)重点发展领域医药工业重点发展化学药物(含化学药物新制剂、原料药、中间体)、中药天然药物(含中药提取物、中药材、药食同源中药保健食品),积极发展生物技术药物、海洋药物、医疗器械。医药商业集中优势资源,加快以海口为中心,洋浦、三亚、文昌等市县联动,渗透全省,面向全国医药物流体系,提高行业集中度,推动海口市医药商业快速发展。(四)厂房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完善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政策体系,参照CGMP、COS进行改造,加大医药产业的技术改造投入力度。通过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等方式,对企业新修订药品GMP改造项目给予支持,调动企业实施改造的积极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制剂生产线,组织实施生产质量体系国际认证,带动我市药品生产质量保证水平与国际接轨。结合四部委《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给予企业一些政策性引导和扶持。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从而优化投资结构,提升产业层次。96 (五)保障措施在规划中,结合企业、行业实际情况进行指标制定。在策略措施部分,政府部门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和财税支持,推进企业诚信建设,提升发展环境;实施政策倾斜,扶持优质产品,加快医药工业园区建设,保障要素供给,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集约化发展;引导企业高度重视药品质量,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从而优化投资结构,提升产业层次。逐步建立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市场营销工作,强化自主创新,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政府部门优化产业政策和政务环境,同时与行业协会、企业建立协调机制,解决突出问题。体现全面实施,有效促进项目化运作与产业化发展,《规划》的实施将成为我市新亮点。96 附表一:编制工作专题讨论会专家意见及修改内容对照表序号企业代表意见修改内容1指导思想提得较为空泛,对于规划没有实际的指导意义。重新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调研,根据我省、我市的基本情况,充分结合我市医药行业目标、发展方向、产业布局、产品结构等方面情况,对指导思想进行全面调整和修改,使规划更具指导意义。2发展目标。提出预测产值目标不宜过高,需正确定位。针对企业代表提出的意见,设计表格对各重点企业的预计产值、增长点进行摸底,兼顾全国医药行业的增幅及近年来我市的增长比例,用一周时间,通过调查问卷、现场调研,收集我市重点企业产值预测、增长点分析,技改情况调研分析,数据汇总,统计推算出2015年医药工业产值140-180亿元,医药商业销售额120-150亿元,最后将医药经济总量定为300亿元左右。3发展领域。对于行业的发展方向要结合行业的基础情况,发挥我市区域优势。文中基本将化学药、中药、生物制药放在同等的位置在阐述,建议进行调整。通过多方调研,根据我市化学药品、中药、生物制药在行业产值所占的比例,化学药物占到80%以上,定位的顺序为化学药物、中药天然药、生物技术药物、海洋药、医疗器械,《规划》阐述为重点发展化学药物、中药天然药物,积极发展生物技术药物、海洋药物、医疗器械。4保障措施部分。代表提出政策内容略显单薄,应增加一些政策建议,在鼓励新药、税收、技术改造方面需进行具体阐述。采纳了代表提出的意见,对于我省市已有的关于人才、技改、税收、土地、产学研联盟等方面政策,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对相关政策进行归纳,对于需要加强的部分提出原则性的政策性建议。5“十二五”期间刚好是GMP、GSP关键时期,企业代表提出在《规划》中应占有一定篇幅,需重点考虑,建议有一定的政策支持措施。对于我市医药行业有关GMP、GSP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调研,GMP改造重点结合四部委《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政策,从生产、研发、技术改造、委托加工、药品价格等方面进行内容修改;新版GSP的实施则从库房、硬件设施、软件编写、人员等方面进行相关内容的制订和修改。6企业代表建议在“十二五”96 期间,要大力支持医药企业上市、兼并、重组,鼓励走出口外向发展之路,出台更多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对重点企业进行座谈,汇总企业的意见,对企业情况进行系统分析,结合我省我市现有的政策,在企业上市、兼并重组、出口方面都增加了政策性的指导,如建立上市培育机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以及打造出口基地,扩大制剂产品出口。附表二:规划评审会专家意见及修改内容对照表序号专家意见修改内容1政策部分分类、归纳尚有欠缺;对第四章重点发展领域整个章节重新进行调整、政策方面进行分类和归纳,使内容更丰富,语言更加简练,更有条理性;2建议明确发展重点层次:重点发展化学药,积极发展生物制药,逐步形成南药、黎药和海洋药物发展规模;按照专家意见在原有的基础上修改为“重点发展化学药物(含化学药物新制剂、原料药、中间体)、中药天然药物(含中药提取物、中药材、药食同源中药保健食品),积极发展生物技术药物、海洋药物、医疗器械,培育新的产业经济增长点,加速壮大产业规模,全面提升我市医药产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3鼓励中药材经营批发机构建设,要与医药工业需求相配套;再次对我市中药材市场经营情况进行调研,结合海口的中药材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增加了“搭建一个与中药材配套的交易平台”内容;4医药连锁店配套目标要与商务部纲要五项标准目标一致;查找了国家商务部的五项药品流通行业标准,将政策内容增加到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九条;5化药项目中列入疫苗项目有误,予核实;通电企业进行再次核实,将表一疫苗项目内容归纳到表二生物制药表格中;6第一章章节不太规范,经过商讨,建议将目的和意义单独说明,第一章改为发展现状;将第一章规划的目的和意义修改单列为规划编制说明,在规划中增加了前言部分内容,第一章改为发展现状。7保障措施改为政策与措施。考虑到因为第六章内容主要是保障措施,政策只是保障措施中的一部分,所以保留原来意见。96 附表三: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及修改内容对照表序号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修改内容1本规划期限为2013年-2015年,时间较短。建议适当延长规划期限至5年。因为“十二五”时期已过去两年,我局考虑到此规划最好与海口市其他规划时间段同步,更方便实施,因此保留原来设定的时间“2013—2015年”;2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疫苗、生物芯片与基因诊断等医药产业。”生物芯片技术是集现代生物技术、微电子技术为一体的高新技术,目前生物芯片市场成长迅速、行业利润率高,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建议第四章第一节“医药工业”中,增加“发展生物检测、培育我市生物芯片制造业及生物检测、基因诊断应用产业”相关内容。我局查阅了海口市十二五规划,找出医药行业相关方面的内容,在第四章第一节“(三)生物技术药物”中,详细增加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壮大产业规模。大力发展疫苗、生物芯片与基因诊断等医药产业。支持生物制药企业在海口建立科研机构,促进一批生物创新药物产业化。”内容。3“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支持生物制药企业等在海口建立科研机构,建设南药、黎药和海洋药物研发生产基地”,建议第四章第一节(二)“中药天然药物”中增加“支持南药、黎药和海洋药物研发生产基地建设”相关内容。由于第四章第一节(二)“中药天然药物”中,有部分内容已提到基地建设情况,因此在此章节增加了“南药、黎药”的内容;4美国工业村在原海口保税区内,受保税区管委会管辖,不应与保税区并列列明,建议第五章第一节(一)1“……37家规模化企业集中在药谷工业区、美国工业村、保税区相对聚集的区域主要生产……”改为“……37家规模化企业集中在药谷工业区、保税区相对聚集的区域主要生产……”。通过发改委确认美国工业村在原海口保税区内,受保税区管委会管辖,将文中3处美国工业城与保税区并别阐述的内容进行修改,删去“美国工业村”;5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须根据实际需求及政府资金情况,分年度纳入政府投资计划,建议第三章第二节“2015年海口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基础建设投入超过3.2亿元。”删去。第三章第二节为区域目标,分析“2015年海口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基础建设投入超过3.2亿元。”96 此部分内容已完成,故将此内容删去;结合海口市十二五规划修改为“将我市建设成为中国南方重要的药品研发、教育培训、生产和销售基地。”附表四:海口市法制局意见及修改内容对照表序号海口市法制局意见修改内容1附录一11、《海口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已被《关于废止<海口市客运车辆司乘人员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市府令36号)废止,不应作为扶持政策,建议予以删除。针对法制局的意见,我局采纳了法制局提出的意见,将规划中提到2处该政策的内容进行删除;附表五: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意见及修改内容对照表序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意见修改过程及修改内容1建议对有前景的医药研发项目,市政府应具体明确在财政扶持、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加大新药研究和开发力度;对于该单位提出的4条建议,我局首先研究了我省市现所有的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96 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和调研,查找、调研、参考了23个省市有关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土地、税收、人才、技改、产学研联盟、药品研发、出口等方面相关政策,将其与海南省、海口市的相关政策逐一进行对比,综合后对于保障措施中税收、出口、新药、产学研联盟、技改、人才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并将政策的对照一览表形成附录。对于下一步海口市促进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2建议对具备规模化生产制造条件,并且年销售达到一定额度的企业在税费减免、人才激励等方面出台具体措施;3建议对产、学、研合作项目在财政扶持、税收减免、产业用地等方面出台更细更有竞争力的政策措施;4建议我市研究医药产业贡献税收反哺医药科研的产业长效激励机制,切实振兴我市医药产业。附录一:规划扶持政策1、《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2、《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优秀人才和鼓励科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若干规定》3、《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暂行办法》5、《海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6、《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7、《海南省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政策》8、《海南省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9、《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低碳发展的若干意见》10、《海南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法(试行)》11、《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规定》12、《海口市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若干规定》1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4、《海口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96 15、《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16、《海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附录二:名词解释[1]干细胞技术:又称为再生医疗技术,是指通过对于干细胞进行分离、体外培养、定向诱导、甚至基因修饰等过程,在体外繁育出全新的、正常的甚至更年轻的细胞、组织或器官,并最终通过细胞组织或器官的移植实现对临床疾病的治疗。[2]基因组学:研究生物基因组和如何利用基因的一门学问。用于概括涉及基因作图、测序和整个基因组功能分析的遗传学分支。该学科提供基因组信息以及相关数据系统利用,试图解决生物,医学,和工业领域的重大问题。基因组研究应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以全基因组测序为目标的结构基因组学和以基因功能鉴定为目标的功能基因组学又被称为后基因组研究,成为系统生物学的重要方法。[3]生物芯片:又称DNA芯片或基因芯片,是根据生物分子间特异相互作用的原理,将生化分析过程集成于芯片表面,从而实现对DNA、RNA、多肽、蛋白质以及其他生物成分的高通量快速检测。[4]干细胞工程:主要是从事干细胞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和产品中试工艺流程的设计;干细胞及其相关产品应用基础和临床前动物实验;干细胞及其相关产品的临床试验和新的临床移植技术研究等工作。[5]基因工程:又称基因拼接技术和DNA重组技术,是以分子遗传学为理论基础,以分子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的现代方法为手段,将不同来源的基因按预先设计的蓝图,在体外构建杂种DNA分子,然后导入活细胞,以改变生物原有的遗传特性、获得新品种、生产新产品。96 [6]中药:在我国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7]天然药物: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8]保健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9]膜分离技术:是指在分子水平上不同粒径分子的混合物在通过半透膜时,实现选择性分离的技术,半透膜又称分离膜或滤膜,膜壁布满小孔,根据孔径大小可以分为:微滤膜(MF)、超滤膜(UF)、纳滤膜(NF)、反渗透膜(RO)等,膜分离都采用错流过滤方式。[10]新型结晶技术:与传统结晶技术不同,新型结晶技术像超临界流体结晶特别适合于微细颗粒的结晶;准乳化结晶技术在生产球型耐压晶体方面独具优势;微重结晶是获取大分子晶体的好方法。在选择合适结晶方法的同时,根据对药品质量的特殊要求附以结晶控制技术,才能得到药效高的药物晶体。[11]纳米粒:是20世纪9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新一代亚微粒给药系统,是指粒径在10~1000nm,以固态天然或合成的类脂如卵磷脂、三酰甘油等为载体,将药物包裹或夹嵌于类脂核中制成的固体胶粒给药系统,以毒性低、生物相容性好、生物可降解的固态天然或合成的类脂为载体,将药物吸附或包裹于脂质膜中制成的新一代纳米粒给药系统,具有可以控制药物释放、避免药物的降解或泄漏以及良好的靶向性等优点。[12]脂质体:96 是一种人工膜。在水中磷脂分子亲水头部插入水中,脂质体疏水尾部伸向空气,搅动后形成双层脂分子的球形脂质体,直径25-1000nm不等。脂质体可用于转基因,或制备的药物,利用脂质体可以和细胞膜融合的特点,将药物送入细胞内部。[13]微球:是指药物溶解或分散于高分子材料中形成的微小球状实体,球形或类球形,一般制备成混悬剂供注射或口服用。微球粒径范围一般为1-500um,小的可以是几纳米,大的可达800um,其中粒径小于500nm的,又称为纳米球或纳米粒,属于胶体范畴。[14]亚微乳:是水,油,表面活性剂和助表面活性剂按适当的比例混合,自发形成的各向同性,透明,热力学稳定的分散体系。若液滴粒径在0.1-1.5um时成为亚微乳,静脉注射乳剂即为亚微乳;由于除了具有乳剂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粒径小,透明,稳定等特殊优点,在药物制剂及临床方面的应用也日益广泛,目前,微乳是一新型理想的药物释放载体。具有透明,稳定吸收完善,靶向释药等特点,并提高了药物疗效,降低毒副作用。[15]中药指纹图谱:是指某些中药材或中药制剂经适当处理后,采用一定的分析手段,得到的能够标示其化学特征的色谱图或光谱图。中药指纹图谱是一种综合的,可量化的鉴定手段,它是建立在中药化学成分系统研究的基础上,主要用于评价中药材以及中药制剂半成品质量的真实性、优良性和稳定性。“整体性”和“模糊性”为其显著特点。[16]超临界萃取技术:是一种将超临界流体作为萃取剂,把一种成分(萃取物)从另一种成分(基质)中分离出来的技术。二氧化碳(CO2)是最常用的超临界流体。96 [17]生物技术药物:广义是指所有以生物质为原料只去的各种生物活性物质及其人工合成类似物、以及通过现代生物技术制的的药物,狭义指利用生物体、生物组织、细胞及其成分,综合应用化学、生物学和医药学各学科原理和技术方法制得的用于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保健的制品,而这里特指采用DNA重组技术或其他现代生物技术研制的蛋白质或核算类药物。[18]免疫原蛋白质:指能刺激特定的免疫细胞,使免疫细胞活化、增殖、分化,最终产生免疫效应物质抗体和致敏淋巴细胞的特性的蛋白质体。也指刺激机体后,机体免疫系统能形成抗体或致敏T淋巴细胞的特异性免疫反应的蛋白质体。[19]多糖:是由多个单糖分子缩合、失水而成,是一类分子机构复杂且庞大的糖类物质。凡符合高分子化合物概念的碳水化合物及其衍生物均称为多糖。[20]细胞工程:是指应用现代细胞生物学、发育生物学、遗传学和分子生物学的理论与方法,按照人们的需要和设计,在细胞水平上的遗传操作,重组细胞的结构和内含物,以改变生物的结构和功能,即通过细胞融合、核质移植、染色体或基因移植以及组织和细胞培养等方法,快速繁殖和培养出人们所需要的新物种的生物工程技术。[21]发酵工程:是指采用工程技术手段,利用生物(主要是微生物)和有活性的离体酶的某些功能,为人类生产有用的生物产品,或直接用微生物参与控制某些工业生产过程的一种技术。例如,用基因工程的方法有目的地改造原有的菌种并且提高其产量;利用微生物发酵生产药品,如人的胰岛素、干扰素和生长激素等。96 [22]OEM:OEM生产,即代工生产,也称为定点生产,俗称代工,基本含义为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同类产品的其他厂家生产。之后将所订产品低价买断,并直接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这种委托他人生产的合作方式简称OEM。[23]单克隆抗体:由经过特定的抗原处理过的效应B细胞和骨髓瘤细胞杂交得到的杂交瘤细胞产生的具有特异性识别某抗原上的某一个特定抗原决定簇的抗体。由于是由单一杂交瘤细胞产生的纯抗体,故称单克隆抗体。[24]核酸适配体:是一段DNA(脱氧核糖核酸)或者RNA(核糖核酸)序列,是利用体外筛选技术——指数富集的配体系统进化技术,从核酸分子文库中得到的寡核苷酸片段。核酸适配体能与多种目标物质高特异性、高选择性地结合,因此被广泛应用于生物传感器领域。[25]GLP:是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1999年11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施行《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系指对从事实验研究的规划设计、执行实施、管理监督和记录报告的实验室的组织管理、工作方法和有关条件提出的法规性文件。[26]动物模型制备中心:是指各种医学科学研究中建立的具有人类疾病模拟表现的动物。动物疾病模型主要用于实验生理学、实验病理学和实验治疗学(包括新药筛选)研究。动物模型制备中心是指研究此类医学科学的研究中心。96 附录三:调查表另附专册1、“十二五”医药产业重点项目规划表2、“十二五”医药产业规划发展重点产品表3、“十二五”医药产业规划发展新品种表4、“十二五”医药商业发展规划表5、“十二五”医药物流体系建设调查表6、“十二五”医药企业研发能力调研表7、“十二五”医药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调查表8、“十二五”医药企业营销网络调查表9、“十二五”规划走访企业调查表96 96 附录四:省内外医药行业的部分政策对照一览表各省市有关医药行业技术改造的对照政策各省市土地、厂房优惠设备购置优惠资金扶持信贷扶持药品集中采购优惠税收优惠兼并重组扶持参考政策海口市第十三条鼓励工业企业盘活存量土地。企业利用原有厂房、土地符合相关规定进行加层或新建厂房、增加设备实施“零地技改”项目,设备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含土建)3%的补助。对符合建设规划且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企业闲置厂房流转,可按规定转让并可按规定给予相关规费优惠。第十四条新建企业土地款奖励。凡在批准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建成投产的工业企业,投产后当年或第二年企业年净入库税收(包括国税、地税)达10万元/亩以上,且年净入库税收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以国税局、地税局出具的证明为据),一次性给予所交纳土地款10%的奖励,在此基础上,每亩税收增加1万元的,增加所交纳土地款额1%的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所交纳土地款额的100%。本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进行异地技改扩建或整体搬迁的,参照上述新建企业标准给予土地款奖励。第十七条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投资。工业企业购置主要生产设备数额超过500万元(含),凭购置发票(以国税部门抵扣税凭证为据)和付款凭证一次性给予设备款3%的资助。《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海府》【2011】105号96 各省市土地、厂房优惠设备购置优惠资金扶持信贷扶持药品集中采购优惠税收优惠兼并重组扶持参考政策海口市第九条“零地技改项目”是指第一次规划建设完成后,经重新报建的技改项目。……其它行业项目以项目投产时间计算,医药项目以企业提交GMP认证申请时间为准(须取得相关机构受理证明文件)。设备购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购置时间向前追溯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设备购置总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购置时间向前追溯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设备购置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购置时间向前追溯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第十三条申请《规定》第十七条设备资助的……其它行业项目以项目投产时间计算,医药项目以企业提交GMP认证申请时间为准(须取得相关机构受理证明文件)。设备购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购置时间向前追溯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设备购置总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购置时间向前追溯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设备购置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购置时间向前追溯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医药生产企业设备购置总额,包含GMP厂房的配套建设支出,即与GMP厂房建设相关的空气净化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电仪设备、纯化水系统、安全生产智能监控、配电、管网铺设等设备的购置费用。《海口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海府办〔2012〕45号海口市第十五条对医药企业为进行GMP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的贷款,两年内给予50%贷款贴息。医药企业技术改造所购置的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报经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一次性或分次摊入成本。医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经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上级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核定。海口市鼓励投资发展医药产业的若干规定(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96 各省市土地、厂房优惠设备购置优惠资金扶持信贷扶持药品集中采购优惠税收优惠兼并重组扶持参考政策新疆自治区新疆区明确为企业申请新修订药品GMP改造项目提供资金扶持。由自治区经信委会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制定《自治区推进医药行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改造意见》,对符合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或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优先给予支持。自治区用于支持医药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及特色民族药发展等方面的资金额度每年不低于1500万元。对符合相关信贷优惠条件的企业,经自治区金融办协调相关金融单位,可享受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经自治区金融办协调,企业也可以通过票据融资等多种方式,解决技术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明确对通过认证企业执行药品集中采购优惠政策。由自治区卫生厅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将生产企业相应品种或剂型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估标准的重要指标,医疗机构优先从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采购药品。符合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实施新修订药品GMP项目改造企业,可向当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税收减免事宜。新疆自治区经信委会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制定《自治区推进医药行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改造意见》96 各省市土地、厂房优惠设备购置优惠资金扶持信贷扶持药品集中采购优惠税收优惠兼并重组扶持参考政策贵阳市第三条厂房租赁补贴:对进驻高新区所属标准厂房并实际投产的生物医药企业,第一年租金全额补贴,第二年给予50%租金补贴,第三年给予20%租金补贴。第四条鼓励技改扩能:对实施技改提效扩建的企业,年度新增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后,可一次性给予设备投资额1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第五条支持兼并收购:新建、收购、兼并、参股区内生物医药企业,新增生产、研发设备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在投资完成后,经认定,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投资额3%的资金奖励。《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试行)》泰州市优先推荐园区内的医药企业申报国债计划以及省级以上技术改造、经济新增长点、民营经济发展资金、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国家重点新产品等专项计划。对列入省和国家各类专项计划的项目,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由市财政安排配套贴息资金。未列入国家、省专项计划的重大项目,从获利之日起由园区给予3年内一定比例的贴息扶持。《关于加快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96 各省市土地、厂房优惠设备购置优惠资金扶持信贷扶持药品集中采购优惠税收优惠兼并重组扶持参考政策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资金的标准: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投资总价款的10%给予直接补助。节能环保、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投资总价款的15%给予直接补助。安排给单个项目的财政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对列入国家、省、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应扣除其已经享受的扶持额度再进行补助,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区产业扶持政策。青岛开发区《技术改造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96 各省市土地、厂房优惠设备购置优惠资金扶持信贷扶持药品集中采购优惠税收优惠兼并重组扶持参考政策威海市第二章资金安排方式、条件和标准第八条企业申请专项资金,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当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所获得资金数额相应抵扣本专项资金;上级要求地方配套支持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资金安排方式、条件和标准第七条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境、节能等手续齐全,且年生产性设备投入1000(含)万元以上的单个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或购置的生产性设备投入使用后(以设备购置发票时间确定),按设备投入额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无银行贷款的视同贷款)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标准最高为利息总额的5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为300万元。《威海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青浦区(一)财政支持1.设立4亿元青浦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对以下项目进行资金扶持:(4)对生物医药企业进行GMP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的贷款,两年内由专项资金给予50%贷款贴息。《上海市青浦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行动方案》96 各省市土地、厂房优惠设备购置优惠资金扶持信贷扶持药品集中采购优惠税收优惠兼并重组扶持参考政策中山市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贴息补助资金包括贷款贴息金及补助金。贴息金是指市财政对列入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项目贷款利息补贴,补助金是指市财政对企业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且被列入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项目投资补助。贴息补助资金规模2004年为2800万元,由市财政拨付,以此为基数逐年递增,从2005年至2008年每年增加300万元。《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九、加大对医药出口企业GMP改造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由成都市经委给予成都市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支持,并由成都市经委、成都市商务局优先向国家、四川省推荐,争取国家、四川省的支持。成都市医药出口基地建设配套支持政策96 各省市有关医药行业出口方面的对照政策国家及各省市出口退税或免增值税高科技产品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建设高科技企业信贷扶持资金扶持技改扶持国际认证信息共享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出口品牌建设参考政策国家相关政策出口货物退(免)税(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购进金额和相应的退税率计算退(免)税。(2)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实施“免、抵、退”税办法。(3)外贸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货物的消费税退税办法分别依据该消费税的征收办法确定,即退还该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96 国家及各省市出口退税或免增值税高科技产品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建设高科技企业信贷扶持资金扶持技改扶持国际认证信息共享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出口品牌建设参考政策国家相关政策五、关于进出口税收(一)对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按照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二)对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软件费是指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为在境内制造、使用、出版、发生或者播映该项货物的技术和内容,向境外卖方支付的专利费、商标费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三)对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税率及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办理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96 国家及各省市出口退税或免增值税高科技产品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建设高科技企业信贷扶持资金扶持技改扶持国际认证信息共享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出口品牌建设参考政策国家相关政策出口卖方信贷优惠利率使用范围将扩大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出口医药产品(下称“两自一高产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中国进出口银行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优惠利率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家相关政策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96 国家及各省市出口退税或免增值税高科技产品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建设高科技企业信贷扶持资金扶持技改扶持国际认证信息共享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出口品牌建设参考政策国家相关政策 第二十五条 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扶持医药产业。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3]92号)中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对医药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利用现有高新技术产品技改贴息和研发资助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予以资助。第三十一条 建立国家医药出口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收集、整理、完善国际国内医药产业、市场、政策法规等方面信息,为企业提供技术、人才、市场、投资及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关于促进医药产品出口的若干意见96 国家及各省市出口退税或免增值税高科技产品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建设高科技企业信贷扶持资金扶持技改扶持国际认证信息共享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出口品牌建设参考政策国家相关政策(十一)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商业银行要按照信贷原则积极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供出口信贷,贷款利率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下浮10%的幅度内确定。进出口银行要按照人民银行确定的优惠出口信贷利率提供出口信贷,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买方信贷利率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企业以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等多种担保方式获得出口信贷,解决流动资金短缺的困难。尽快研究通过提供政策性贷款和贷款贴息,鼓励出口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十)鼓励出口企业技术创新,增强研究开发能力。有关部门要利用现有渠道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96 国家及各省市出口退税或免增值税高科技产品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建设高科技企业信贷扶持资金扶持技改扶持国际认证信息共享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出口品牌建设参考政策海南省第四条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不同行业分别给予优惠照顾,其中:(三)从事工业、农业等生产性行业的企业,在按本办法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当年可以按百分之十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十条凡从本省内企业获得利润的境外投资者在我国境内再投资办企业或者扩大再生产,期限不少于五年的,退还其再投资部份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百分之四十;如再投资于海南省内基础设施、农业开发、产品出口和被省人民政府确认为技术先进的企业,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全部企业所得税。投资经营期不足五年而撤出的,应当缴回上述已退还的企业所得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办法96 国家及各省市出口退税或免增值税高科技产品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建设高科技企业信贷扶持资金扶持技改扶持国际认证信息共享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出口品牌建设参考政策海南省(十五)对企业为研究、开发和生产所需进口的自用设备、物资,符合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相应进口货物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企业出口的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货物出口退税范围的,享受相应的退税政策。 (四十五)凡符合本政策所述资金支持范围和条件的企业和园区,依照省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申请资金支持。相关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对归口专项资金进行管理。财税政策中有关科技扶持奖励的,由省科技厅负责落实;融资政策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产业服务政策中有关太阳能建筑应用奖励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除前述外的本政策其他扶持资金,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商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负责落实。土地供应、保障房建设、出入境、进出口、质检、人才服务等不涉及资金奖励的政策,由相关职能部门、各市县按程序办理。上述部门要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政策服务指南。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96 国家及各省市出口退税或免增值税高科技产品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建设高科技企业信贷扶持资金扶持技改扶持国际认证信息共享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出口品牌建设参考政策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五)关于生产性企业进出口优惠政策     1、开发区内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合理数量自用的办公用品,免领进口许可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调节税。     2、开发区内企业进口为生产出口产品所需要的原料、零配件,以及仓储货物和转口货物,予以保税。     3、开发区内企业生产的产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泰州市6、园区内企业生产和研发所需的进口设备、重要零配件等,根据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的政策规定,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国产设备投资按规定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关于加快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泰政办发〔2005〕178号96 国家及各省市出口退税或免增值税高科技产品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建设高科技企业信贷扶持资金扶持技改扶持国际认证信息共享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出口品牌建设参考政策天津市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从获利年度起,开发区“泰达科技发展金”给予相当于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七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财政扶持,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和财政扶持期限合计一般不超过十年。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开发区“泰达科技发展金”对其所缴企业所得税超过10%税率以上部分给予财政扶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定96 国家及各省市出口退税或免增值税高科技产品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建设高科技企业信贷扶持资金扶持技改扶持国际认证信息共享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出口品牌建设参考政策成都市一、设立国际市场开拓奖,鼓励医药企业努力扩大医药产品出口。2006-2008年,在成都市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中每年列支专项,对医药产品出口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医药生产企业,按照每100万美元给予1万元人民币的国际市场开拓奖;对医药出口企业医药产品出口比上年增长部分,按照每增长100万美元给予3万元人民币的国际市场开拓奖。十、积极支持、引导医药出口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医药出口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或自建技术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技术中心由成都市经委积极向四川省推荐,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对已认定为省级的企业技术中心,加强指导并向国家推荐,争取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对已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积极推荐申报国家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争取国家的支持。十一、鼓励医药企业开展出口型医药项目的科技攻关和国际合作研究。由成都市科技局用成都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优先支持解决医药出口产品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面向国际市场、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现代中药研究与开发;优先支持医药产品的国际化合作研究项目。对中医药领域的国际化合作研究,由成都市科技局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科技部和四川省的国际合作项目,争取相关资金支持。十二、成都市科技局积极组织我市医药出口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加快推动医药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七、对具有出口潜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产品项目,由成都市计委、成都市商务局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有关专项资金支持。八、加大对医药出口企业技术开发的支持力度。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创新项目,由成都市经委给予成都市技术创新贷款贴息支持,并由成都市经委、成都市商务局优先向国家、四川省推荐,争取国家、四川省的支持。九、加大对医药出口企业GMP改造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由成都市经委给予成都市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支持,并由成都市经委、成都市商务局优先向国家、四川省推荐,争取国家、四川省的支持。二、鼓励医药企业积极进行国外注册,获取国际认证。对通过欧盟、美国等国药品生产质量认证,取得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采购认证以及成功进行国外药品注册的企业,用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建设资金、成都市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等资金按其实际发生的注册认证费用给予每项不高于50万元的资助。三、鼓励医药企业加强医药出口品牌建设。对医药出口企业境外商标注册、知识产权备案、专利申请、品牌宣传推广活动的有关费用,医药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有关费用,运用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西部外经贸发展资金、成都市外经贸专项促进资金给予支持。成都市医药出口基地建设配套支持政策96 各省市有关医药行业有关税收的对照政策支持方向省份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创税入库税金政策出处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海南省第十二条在我市注册的工业企业将其总部从海口市行政区域外引进本市,该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且入库税金超过1000万元的,自总部营业执照申领之日起五年内,对该企业入库税金,按市级留成部分给予第一、二年100%、第三年70%、第四年60%、第五年50%的奖励。对所迁入的企业总部的税收、土地、房产、人才等方面的奖励和补贴办法另行制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海府【2011】105号湖南省第五条鼓励企业在园区建设总部基地。企业从签约起3年内实现年创税500万元以上时,园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业从签约起3年内实现年创税1000万元以上时,园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只享受一次。《关于鼓励引进龙头企业、壮大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96 支持方向省份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创税入库税金政策出处新建企业的奖励海南省第十六条对新建工业企业给予税收扶持。新注册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企业上缴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100%扶持,第四、第五年给予50%扶持。第十六条对新建工业企业给予税收扶持。新注册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企业上缴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100%扶持,第四、第五年给予50%扶持。第十六条对新建工业企业给予税收扶持。新注册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企业上缴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100%扶持,第四、第五年给予50%扶持。《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海府【2011】105号江苏省3、园区内新办的内资医药生产性企业和医药商贸流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先征收后全额奖励给企业;园区新办的医药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科技服务型企业自投入使用之日起5年内,营业税先征收后全额奖励给该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先征收后全额奖励给该单位。2、园区内外商投资新办的医药企业,从获利之日起享受国家规定的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对后3年征收的另一半企业所得税,属于地方留成的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外商在其投资的企业中增资扩股的,其新增的投资享受再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7、园区内外商投资新办的医药生产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期满后,凡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值70%以上的,继续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外商投资新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规定免征、减征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关于加快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泰政发〔2005〕178号 贵州省第十五条企业税收奖励:对新设立的年度纳税额达300万元的生物医药企业(贸易流通类除外),按其所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予以资金奖励,奖励年限及比例为:第1-2年60%,第3-4年50%,第5-6年40%;企业在约定建设期满后的一年内通过GMP认证,且年亩均纳税达5万元以上,在上述优惠政策上浮10%给予奖励。《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试行)96 支持方向省份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创税入库税金政策出处对人才的奖励海南省第八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携带技术、项目、专利在我市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的,其股权收益(或科技奖励)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5年内由财政从专项资金中给予100%的返还。《海口市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若干规定》海办发【2008】24号吉林省(四)注重表彰奖励。区内企业中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吉林省“百名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百名现代服务业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50万元奖励;企业引进的年薪在12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的额度,全额给予奖励,为期五年。《长春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方案》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在济创业期间,其应纳税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部分,经审核后,每年按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的本市留成部分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补贴期不超过5年《济南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规定》贵州省第十六条高管个税奖励:在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就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认定后,自就任之日起十年内,在区内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按前三年全额奖励,后七年50%比例进行奖励。《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试行)96 支持方向省份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创税入库税金政策出处鼓励百强企业入驻海南省三、财税政策(十二)鼓励世界五百强、国内五百强,技术领先、产品获国家级名牌(驰名商标)的企业落户本省。对投产后3年内全口径年税收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省财政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资金奖励。厂房、员工宿舍给予地区最低租金优惠。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琼府〔2011〕52号湖南省 第六条:对近三年排名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工业企业进入园区从事生物医药、健康食品、电子信息产业研发、生产,从签约起3年内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年度创税1000万元以上,园区管委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产业发展配套资金支持。《关于鼓励引进龙头企业、壮大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96 支持方向省份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创税入库税金政策出处对上市企业的奖励海南省六、对重点后备上市企业实行财税优惠政策。以重点后备上市企业变更为股份公司前一年上缴的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为基数,3年内上缴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环比增长的部分奖励给企业;重点后备上市企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在纳税后,地方分享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待其上市后,再给予30%的奖励;以上奖励资金由省、市县两级财政按税收分成比例负担。重点后备上市企业在上市前按法律规定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的,视同自行查补税款。重点后备上市企业调整股权、划转资产但不变更实际控制关系,涉及的房产、车辆等资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过户,相关部门按变更或备案登记办理。重点后备上市企业在缴纳属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收费时,有关部门在规定范围内按最低收费标准征收。《海南省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政策琼府》〔2011〕55号贵州省第十七条:鼓励企业上市:对区内成功在国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生物医药企业,在省、市给予奖励以外,可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奖励。《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优惠政策》(试行)96 支持方向省份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创税入库税金政策出处对高校、科研院所的奖励海南省第十条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三)与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从事技术转让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合作,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业务,其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由省级和市县财政分别给予全额补贴。《海南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法》(试行)琼发〔2009〕6号江苏省第二十一条企业转让技术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机构、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第十九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校、所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的利润,地方所征收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由地方同级财政部门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第二十一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转让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以及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暂行规定》96 支持方向省份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创税入库税金政策出处鼓励出口海南省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不同行业分别给予优惠照顾,其中:从事工业、农业等生产性行业的企业,在按本办法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当年可以按百分之十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凡从本省内企业获得利润的境外投资者在我国境内再投资办企业或者扩大再生产,期限不少于五年的,退还其再投资部份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百分之四十;如再投资于海南省内基础设施、农业开发、产品出口和被省人民政府确认为技术先进的企业,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全部企业所得税。投资经营期不足五年而撤出的,应当缴回上述已退还的企业所得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的税收优惠办法江苏省6、园区内企业生产和研发所需的进口设备、重要零配件等,根据国家医药出口基地的政策规定,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国产设备投资按规定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关于加快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泰政办发〔2005〕178号天津市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从获利年度起,开发区“泰达科技发展金”给予相当于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七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财政扶持,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和财政扶持期限合计一般不超过十年。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开发区“泰达科技发展金”对其所缴企业所得税超过10%税率以上部分给予财政扶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定96 支持方向省份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创税入库税金政策出处对保障性住房房源指标的奖励海南省第二十九条工业企业年度入库增值税、所得税之和的市级留成部分达到200万元,当年给予1个保障性住房房源指标,由企业安排符合购买条件的本企业员工购买;每增加200万元增加1个指标,每家企业房源指标每年不超过5个。房源指标不得转让和买卖。《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海府【2011】105号对专利和新产品的奖励江苏省第十二条:市内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和国家级新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3年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和省市级新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2年内所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用于扶持企业发展;所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按90%的比例扶持企业发展,10%纳入市、各市(区)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资金集中使用。第十二条:市内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和国家级新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3年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和省市级新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2年内所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用于扶持企业发展;所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按90%的比例扶持企业发展,10%纳入市、各市(区)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资金集中使用。《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暂行规定》96 支持方向省份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创税入库税金政策出处对科研孵化项目的奖励江苏省7、园区建立科研孵化创业平台,为新医药产品研发提供小试实验室和中试装置,凡到园区研发中心与孵化创业中心创业的单位和个人,两年内免收房租;新医药产品、科研成果优先申报国家有关部门领取证书,优先申报专利保护;园区内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30万元以上的,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园区奖励给单位或个人。《关于加快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泰政办发〔2005〕178号鼓励引进上下游企业湖南省第七条:积极鼓励企业帮助园区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促进园区形成产业体系。园区企业帮助引进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从签约起3年内实现年创税500万元以上时,园区管委会一次性给予引进者招商引资奖励30万元;从签约起3年内实现年创税1000万元以上时,园区管委会一次性给予引进者招商引资奖励50万元。以上奖励只享受一次。 《关于鼓励引进龙头企业、壮大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96 支持方向省份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创税入库税金政策出处发展配套资金奖励湖南省第四条:凡在园区固定资产投入1亿元以上从事生物医药、健康食品、电子信息行业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属于园区财税管理体制范围内的企业,园区给予以下政策扶持:(二)产业发展配套资金:从签约起3年内,创税首次实现1000万元以上时,园区管委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产业发展配套资金支持;年创税首次实现2000万元以上时,园区管委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产业发展配套资金支持;年创税首次实现3000万元以上时,园区管委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产业发展配套资金支持。以上奖励按企业首次实现计算,只享受一次。《关于鼓励引进龙头企业、壮大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对技术开发的奖励山东省五、其他扶持政策(四)税费优惠政策。对医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的150%摊销。对相关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落实好增值税转型、进口设备免税等政策,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相关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则免,不能免的按最低标准收取。《关于促进新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96 支持方向省份财政奖励政策出处鼓励企业加速发展湖南省一、大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过10亿元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工业企业,形成产业强势集群。 对年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且税收达到4000万元的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 对年销售收入达到8亿元以上(含8亿元)且税收达到3000万元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对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含5亿元)且税收达到20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二、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对2010年度首次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税收首次达到15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不低于15万元奖励;  产值首次达到1.5亿元以上、税收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奖励;     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税收首次达到5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不低于5万元奖励;   产值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税收在200-500万元的企业,税收比上年增长35%以上,给予不低于2万元奖励。(二)上年度产值达到2亿元、税收达到1500万元以上、增长20%以上的企业,给予不低于15万元奖励;     上年度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税收达到1000万元、增长25%以上的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奖励;     上年度产值达到7500万元以上、税收达到500万元、增长30%以上的企业,给予不低于5万元奖励。  三、鼓励企业积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对完成年度目标管理任务销售收入在4亿元以上(含4亿元)且税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企业8万元;     对完成年度目标管理任务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含2亿元)且税收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企业4万元;     对完成年度目标管理任务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且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企业2万元。 五、促进技术创新、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强化品牌意识,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产品同时实现销售达到3亿元、创税1000万元以上的再加奖40万元;对新获得省级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并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关于鼓励园区企业加速发展的若干意见》96 各省市有关医药行业研发、产学研方面的对照政策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省份政策明细概述海南省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第十七点企业承担国家级实验室或技术中心(如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任务,或研发项目填补国家空白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本省区域内建设实施的,按照获得国家项目扶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最高额度为300万元。企业承担“973”和“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项目(课题)并在本省区域内建设实施的,以及承担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任务,给予20万元配套扶持。根据省内外政策对照,可见省内对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已十分重视,尤其是国家级平台建设奖励措施亦较为丰厚。建议参考外省将奖励措施分层细化,加强对省级、市级平台建设的扶持力度。海南省促进高薪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企业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任务,并在本省区域内建设实施的,给予投资额30%的配套扶持,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企业承担973和863等国家科技项目(课题),在本省区域内建设实施的,给予20万元配套扶持。企业承担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任务,给予20万元配套扶持。广东省珠海市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第三条积极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和机构建设,对新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推进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引进、跨国经营等活动,推动生物医药企业间、生物医药企业与科研机构间的合作与重组,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对重点企业的发展要做好跟踪服务。鼓励国内外大型生物医药企业在珠海组建研发机构、生产基地和销售中心,设立地区总部,并按《珠海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珠府〔2006〕81号)规定,给予资助与奖励。北京市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第二点第一条对经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拨款100万元;经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拨款200万元。关于促进大兴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一条鼓励自主创新,区内企业建立研究机构,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人民币奖励;经国家科技部门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人民币奖励。96 新药研发省份政策明细概述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鼓励新药研发和自主创新。对工业企业取得国家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并落户本地生产的新药,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1类新药(含中药、化药)300万元;2类新药(含中药、化药)50万元;3类新药(含中药、化药)20万元。根据省内外政策对照,我省对新药研发的扶持已比较明确,但相对省外一些较好措施,仍缺乏系统的扶持引导。建议参考上海市政策,将政策进行分阶段扶持,更有效地引导产业发展。广东省珠海市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第七条2011年起,连续5年,每年在市级财政经费中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支持生物医药领域技术的攻关和应用,其中,市财政每年新增预算2000万元,市科学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切块列支1000万元,用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的科技攻关、产业化开发、技术服务和新药(新型医疗器械)研发。积极支持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和引进新项目,适时设立生物医药创制重大专项,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的新药(及拥有核心技术的医疗器械)创制活动,以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为扶持重点,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支持金额可上不封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第二点第三条对生物医药企业新药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新药研发费,在其取得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后,由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给予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补贴;在取得新药证书后,酌情给予50-500万元人民币临床研究费用补贴;对其发生的新药申报、检测费用给予5万元人民币补贴。96 专利技术成果省份政策明细概述海南省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第十九点对企业或个人自主创新年获发明专利5件以上,且有3件以上实施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自主创新年获发明专利10件以上,且有6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合格的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一次性奖励60万元、40万元。根据省内外政策对照,我省对鼓励企业及个人去的专利技术已有明细奖励措施。建议继续加强扶持政策的同时,参考北京市该条政策,鼓励企业及个人将成果有效实施。海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企业自主创新年获发明专利5件以上,且有3件以上实施的奖励5万元;年获发明专利10件以上,且有6件以上实施的奖励15万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合格的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七条管委会支持企业将通过自行研发或受让方式取得的专利技术成果在开发区实现产业化;对符合本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支持条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自行研发的成果转化项目或非关联单位之间的技术成果转让项目,可视项目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96 产学研联盟建设省份政策明细概述海南省海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第八条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联盟共同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产业部门认定的产学研联盟,一次性给予50万元扶持,专项用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优先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根据省内外政策对照,各省均逐步加强对产学研建设的扶持力度,亦以出台具体扶持措施。建议多参考其他省份政策开展情况,做好引导联盟不断发展工作。广东省珠海市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第六条加快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组织我市生物医药骨干企业和相关大学与研究院所围绕新药创制、重大医疗器械核心技术研发组建创新联盟,市科技计划重大专项向联盟申报的项目倾斜,并给予滚动支持。联盟发展条件成熟后,积极推荐申报广东省和国家创新联盟。珠海市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第十六条加强生物医药领域的产学研合作。鼓励和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申报省部产学研示范基地,鼓励生物医药企业申报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和国家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计划,鼓励我市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教授走出教室,积极投身于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中,积极鼓励生物医药企业申报省部产学研共性技术、新药创制等重大专项。市产学研专项资金向生物医药企业创新项目倾斜,进一步创新产学研结合的激励机制。江苏省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及其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在本市参与转化项目投资,其成果作价金额可达注册资本的35%。合作各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校、所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的利润,地方所征收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由地方同级财政部门用于扶持企业发展。96 各省市有关医药行业引进人才方面的对照政策省市人才领域住房、安家补贴配偶子女安置医保社保工作支持其他参考政策海南省第四条热带特色现代农业、现代新型工业、现代旅游服务业、现代金融服务业、创意产业、文化产业,以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海洋经济、生态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的高级研发人才、高级创意人才。第十一条(三)住房、安家补贴:对刚性调入到我省属于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单位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从省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一次性发给不低于5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其他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或提供一定数额的安家补助费,或提供一套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一辆工作用车或配备工作助手。第十二条(五)优先安置家属子女,刚性调入到我省工作的,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选择在海口、三亚等省内市县落户,家属就业优先照顾,子女就学可自由择校,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柔性引进到我省工作的,其家属、子女随同来海南,可酌情提供免费度假服务。一、(十九)对企业或个人自主创新年获发明专利5件以上,且有3件以上实施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自主创新年获发明专利10件以上,且有6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合格的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一次性奖励60万元、40万元。海南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法(试行)琼发〔2009〕6号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海口市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生产、科技、教育、卫生事业等行业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第七条调入或受聘(全职服务)来我市工作签约5年以上(己完成自带项目者不受此限制)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提供的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3年支付,每年支付总额(3万-40万)的三分之一。第十二条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其子女到我市公办学校就读可免收择校费,入学、转学手续按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第十三条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己辞去公职人员)如要求入户的应给予办理入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子女都己成年的可随迁一名成年子女。海口市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若干规定海办发〔2008〕24号96 省市人才领域住房、安家补贴配偶子女安置医保社保工作支持其他参考政策厦门市(十)设立专门集体户,引进人才及其随迁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自由选择在住房所在地、集体户或岛外落户。(十二)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可择校一次。(十三)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厦门市引进人才政策简介洛阳市第三条(一)硅材料研发生产领域和光伏产业研发生产领域;(二)钛(钨、钼)材料研发和生产领域;(三)特种轴承研发和生产领域;(四)先进装备制造业研发和整机、整套设备加工生产领域;(五)生物制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六)其它高新区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第八条(一)引进人才随调配偶的就业问题原则上由引进企业负责解决,高新区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安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自行选择高新区所属学校就学,在区外其它学校自行择校就学的,高新区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的教育补贴。十二条利用信息平台引才。建立洛阳高新区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充分利用洛阳政府网、洛阳人才网、高新区外网等网络资源,宣传高新区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增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洛阳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96 省市人才领域住房、安家补贴配偶子女安置医保社保工作支持其他参考政策浙江省第五条其他被用人单位聘用的省外人才,未正式调入的,可向政府人事部门申请办理《外来人才聘用证》,允许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的若干规定青岛市第十二条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经认定的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优先入住人才公寓,3年内免租金;紧缺人才可按市场价优惠70%租住人才公寓。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可享受有关政策集中配建、配租人才公寓。第十六条高层次人才配偶来区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协助安排工作;未成年子女由异地、国(境)外转入本地中小学或幼儿园的,由教育部门优先推荐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第十七条认定的顶尖人才可享受一类保健待遇,领军人才可享受二类保健待遇。高层次人才每年可免费健康查体1次并建立健康跟踪服务档案。第十一条高层次人才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按其经济贡献给予为期3年的奖励,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第二十二条对成建制迁入的人才密集单位,或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解决引进过程中的问题。“智岛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96 省市人才领域住房、安家补贴配偶子女安置医保社保工作支持其他参考政策福建省(七)1.引进人才申购经济租赁房或限价住房,各地各部门给予优先安排。未购买自用住房的,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住房,5年内免租金,或提供相应租房补贴;(七)5.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在闽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当地政府妥善安排;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七)3.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其缴交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同时为海外引进人才未就业的配偶、子女缴交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可为引进人才购买商业补充保险;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南通市第七条(四)引进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当地最高限额的四倍,贷款房源不受房型的限制,并减免贷款担保服务费。购房首付款比例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等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九条(一)引进人才配偶一同来通并愿意在本市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二)用人单位安置就业有困难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帮助推荐就业,人事档案免费挂靠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四)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育,由教育部门按同城待遇予以安排。(五)引进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由教育部门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安排到当地四星级高中就读;就读在通高校,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录取。第五条(一)享受医疗照顾待遇,在市区定点医疗保健单位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二)为人才建立健康挡案,实行跟踪服务,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疗养。第六条社保引进人才经审定后纳入市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服务对象,按事业单位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第十一条引进人才还可以享受下列生活待遇:(一)免费游览南通市属景区。(二)免费参观南通市属博物馆,在南通图书馆及各分馆免费查阅图书资料。(三)其他新增服务。南通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特定待遇暂行办法通办发〔2011〕60号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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